我經常往武漢市中院跑,信坊接待室的陳友鬆、張捷峰、章瑩以及以後調來的白帆法官接待我最多。我知道他們也莫可奈何,接待我是他們的工作,心裏雖然瞧不起我表述不到位,嘴上還不能說,一本正經的做筆錄。我也有些著急,近四十萬字的卷宗資料,被我壓縮到2000多字,我覺得已經不能再減少,但別人看一遍起碼20分鍾。其他法官接待時基本上沒有人會看完。和接待人員的爭辯我沒有輸給他們,但沒有絕對的優勢贏他們。如果每天僅僅隻是這樣一個簡單的重複,那麽我就徹底的失敗了。
我轉頭向法官學習,這種學習是有目的的。比如,我多向法官提問題,法官也得回答我的問題。雖然忽悠我,但我有時間回家思考,第二天接著去問。有一次,按照我們的慣性思維,法院高高在上,所有給我們的東西應該是“下達”,章法官聽到我說錯了,噗嗤一笑,糾正道“送達”。我知道我錯了,錯了就學習唄。平時去也懶得和他們口舌之爭,
原一審法官判決後,把訴訟費從60元增加到1287,我父親必須在五日內上訴並交1287元,而且原來一審從60增加到1287元的1227元也必須補起來,這樣才能上訴。我向中院提出舉報,中院說結案了,你應該走正常程序。我認為這種行為是屬於完全屬於犯法的,按理武漢市檢察院或者湖北省檢察院應該管。我就到武漢市檢察院去舉報龍心田。檢察院的一位科長接待我的時候,說他們隻對《判決書》上確認法官違法的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我把2000多字的情況簡介給他看。他隻把材料翻了翻就遞給我。
他說:我想對你說一句真話,你愛聽不愛聽?
我說:真話我當然想聽。
他說:你寫的資料太差了,真的!你不要不服氣,今天不能理解,過幾天你就會明白的。這份資料太長,我告訴你,沒有人會看完的。接待的人不會認真看,真正辦案子的人才會細讀。所以,你給別人的資料應該分兩種:一種是給接待人員看的,最好300多字,不要超過500字。另一種是給辦案人員看的。後一種要準備好相應的證據資料,不要臨時找。
我當時對他的說法將信將疑,又沒有辦法反駁。人家說的確實對,我也不喜歡看別人寫的長篇大論的東西。
晚上閑來無事,想起來給最高人民法院的官網寫東西。最高院官網的要求是不能超過1000字,這1000字還包括標點符號和空格。我複製粘貼的內容遠遠超過1000字,所以就得不停的刪減。刪一些發一次,發不出去就再刪減一些發一次。不知道刪了多久,突然一下子發出去了,發出去的東西連底子都看不到,而我自己都不知道具體刪除了什麽。
我趕緊憑記憶還原我發出去的東西。那怎麽可能還原呢?我想想,反正也刪了很多,再大刀闊斧的刪一些,結果發現果然可以縮減到300多字。我趕緊整理以後打印出來。
第二天再到中院去,接待的法官刮目相看。現在我要找到法院的死穴了。簡單的方法就是用探針去試,這個探針就是法院的法官怕什麽。
首先做簡單的事,就是要求送達原二審《判決書》。中院的原審判委員會的專職委員田雙娥接待了我。田太婆聽完我的介紹後,馬上忽悠我:肯定送達了,我們邏輯推理,這麽多年了,你們為什麽不問?所以我們邏輯推理判決書送達給你們了。
我說:一審審了七年,二審審多少年我們哪裏知道?我們這種平頭百姓,不熟悉法律,你們這種玩法律的不清楚問我們?你不是說送達了嗎?送達的傳票在哪裏?
田委員不理我了,想接待下一個信訪的人。我自然不同意,她就指使手下先讓一位信訪人坐進另外一間房,然後她溜出去接待。如果我衝過去,這就造成了我和其他人的衝突。但我管不了那麽多了,衝過去找她理論。這時幾個法官過來讓我到另外一間房他們來接待我,忽悠我。
第二天,我有個醫學院的同學告訴我說:他昨天和法院一位法官的妻子一起吃飯,酒席上,她們以爆料的形式說:真好笑,法院判決書沒有送達,過了幾十年,人家上門要判決書了,看他們怎麽辦。我知道這個是他們的痛點了。
經過長時間的和法官的接觸和學習,我也摸清楚了法院的規律:周二庭長接待,周五中層幹部接待,每個月第一個完整的星期四院長接待。平時周四學習。
一天,一位庭長接待我,她等我坐下來後連珠炮的問:你叫什麽?你是不是當事人?不是當事人你憑什麽來?我回答她說:我叫冷明,我有我爸爸的委托書。她一笑,說:嚇不到你。我接著說:你問了我,該我問你了!你叫什麽?什麽庭的?她沒有辦法,隻有回答我說她是行政庭的。我翻出一本武漢中院在職人員的名冊出來,通過查行政庭查到了行政庭的全部成員名單。庭長就兩個,我問是不是第一個,她否認,問第二個名字後,她不得不承認。
唉,越來越好玩了。
下一次院長接待我一定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