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上訪

三十多年的民事訴訟案件以及近十年的行政訴訟案件,揭開了中國行政、司法相互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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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漢市法製辦公室領導的指導下,我的行政複議申請也順利立案了。經過這一番折騰,我終於弄清楚行政複議申請的程序是什麽了。艱難的走了第一步以後,後麵的就容易了。不久,我從武漢市行政監察局(治庸辦)獲得了《市房管局關於治庸問責行政投訴轉辦通知單第07025號調查處理情況的回函》。把內容一看,我一陣陣冷笑:堂堂的一個副省級省會城市的行政管理部門---[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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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當時的房管局周玉珍局長繼續寫信:(簡略)尊敬的周玉珍局長:1、貴局檔案室證實28號文沒有在貴局檔案室存檔。既然沒有原件作為參照,“此件與原件一致”的結論從何而來呢?2、《政策匯編》(28號文)正文第三頁倒數第二自然段第12個字即“對騰退房屋後解決住房確在困難的新租戶”的“在”字明顯是個錯字。這也充分證明貴局提供給我的28號[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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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對151號文件進行審查的申請又交給武漢市法製辦。同時,在我寫了一百多封信訪信件後,我也覺得應該換一種做法了。我決定嚐試一下信息公開申請。 我並不知道信息公開申請該怎麽寫,我就隨便寫了一份申請到市房管局去,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認為該“信訪處”張副處長負責。我把這份交給張國安副處長,他看都不看隨口“嗯”了一聲。我過了兩天去問[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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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夠給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周玉珍局長寫信,同樣也可以給武漢市市長寫信。當時的武漢市市長是唐良智先生。我給他寫信。 針對28號文件的第一封信:《文件難道規定雙方完成房屋買賣後產權歸第三者所有?》。信中寫到:28號文第三大點“區分情況,嚴格執行政策”之(五)“……也可由新租戶與房屋發還後的產權人雙方協商,采取貨幣補償方[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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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向當時的武漢市市長唐良智先生的電子信箱裏寫信要求“我在什麽地方能夠獲取標準文本”後,這封信從市長信箱的後台轉給武漢市房管局,指令該局回答。該局答複是“目前現行的落私文件為151號文,原28號文可在我局產權處查詢”。我到市房管局去查詢的時候,很多人不解,一再問我為什麽要該文件原件的複印件,我們不是已經拿到了28號文件的複印件嗎?[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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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盡可能地收集“政策”,也就是“紅頭文件”,通過收集到手的紅頭文件所提到的其他紅頭文件的文號、名稱、題頭去查找其他的文件,慢慢的手上的紅頭文件多了起來。 有一天,一位要求落實私房政策名叫張國綱的老先生找到我,請我幫他管理他個人建立的網站----“國綱私房維權網”。我告訴她我想先看看網站的結構、頁麵及後台管理情況。他把[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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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下子站了起來,對司法所的“領導”說:今天我到你這裏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及我姑姑的要求向你們提出請你們出具《推薦函》的,你們願意出具就出具。我的姑姑給我下的死命令不準與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發生任何形式的衝突,所以你們不願意出具我會在我回武漢後起訴你們的。那個時候就與我姑姑無關了。所謂的“領導”搖[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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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時期就這樣過去了,日子也這麽一天一天的過去了。一天,章瀅法官給我打電話,讓我到法院去談再審的事。曉紅姐姐聽說了,馬上陪我一起去。見到章瀅法官後,她對我們說:你們這個案子在程序上存在著問題,王晨院長特別考慮到人大代表塗院長的意見後決定把這個案子提起再審。考慮到你們家族的人員比較多、也比較複雜,我們怕再審後又有新的當事人出來說“[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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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章瀅法官,她對我說:關於聽證會筆錄簽字的事,你就不要再提了,我們法院會重新審查等等….。唉!我鬆了一口氣,後麵計劃好要找的人也就不用再找了。好吧,我就等著他們出牌,當然該做的工作不會停止。回家的路上我恍然大悟,原來“聽證會”就是打群架,當他們打不贏我的時候,為了應付他們的上級,他們找幾個幫手一同打我一個。打倒了我,他們[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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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點前,我和曉紅姐姐一起開車就到了武漢市江漢大學的法學院。到了學院辦公室,辦公室的老師告訴我們:張教授不坐班,但今天上課,也就是課間操以後連上兩節課。我和曉紅姐姐商量了一下,就直接到了張教授上課的班上,坐在最後一排。上課鈴聲響起來,看見張教授走進課堂的時候,我和曉紅姐姐稍微矮了一下身子,好讓張教授不要發現我們。我們兩個也隨著[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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