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一位要求落實私房政策名叫張國綱的老先生找到我,請我幫他管理他個人建立的網站----“國綱私房維權網”。我告訴她我想先看看網站的結構、頁麵及後台管理情況。他把後台的密碼交給我,並告訴我如何進入後台。我回到家以後登錄網站,仔細查看了主頁及後台情況。然後我向在騰訊公司做主管的朋友谘詢了網站責任人應該或可能擔負的責任及義務後,我對他的網站的後續管理大致有點了解後。下次等到我再見到他的時候,我對他說:你的網站就像個“博客”,每一個子欄目竟然隻能有27個帖子,新增加一個,最後一條就看不到了。如果設置一下,最多也就四十條,而且所登載的內容好像完全沒有規律。張先生對我說:你說的沒錯,我看連“博客”都不如。我提出了建議:能不能重新找人設計一個新網站?他同意了。我找了一個朋友重新設計了一個網站。(從我入手後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和他平攤)
有了新網站,我就抽空逐步把“政策”和法律法規輸入進子欄目裏。由於我收集到手的“政策”基本上是複印件,輸入進網站就必須變成文檔。一個字一個字的打進去是不現實的,所以我就找了一個軟件,可以把紙質的紅頭文件識別後變成電子文檔。由於電腦識別也存在著很多錯誤,所以我得對照紅頭文件來校對電腦識別出來的文檔。枯燥無味的校對竟然讓我把幾乎所有文件都讀了一遍。短時間的通讀終於讓我對所謂“政策”有了根本性的了解,也對武漢市房管係統的做法有了完整的了解,也明白房管局的人到底在想什麽和做什麽。至於他們會采取什麽方式達到他們的目的,我還不太清楚。
耳目一新的新網站給大家提供了很好的學習“政策”和法律的平台,同時也讓更多的朋友把他們手上的紅頭文件提供給我。各式各樣的房屋檔案資料源源不斷的匯集到我的手上。當然,網絡管理所遇到的麻煩事也讓我受益匪淺。這種麻煩事讓我知道了我可以及如何在別人的網站上進行宣傳和推進。
當我閱讀了大量的紅頭文件後,也就被大量的被紅頭文件所武裝。一般說來紅頭文件隻是幾個人在家裏或工作單位裏想出來的,這種紅頭文件並非經過法律專家的審查,自然有很多地方錯誤或不妥,針對這種存在錯誤的紅頭文件,總應該有地方管理吧?!紅頭文件出台後歸誰管?我應該向誰提出“修改”要求?我一籌莫展。一天,我和一位朋友聊天的時候他提到了一個名詞:備案審查。至於“備案審查”是什麽?怎麽做?他說他完全不知道。我回家後上網一查,發現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審。好吧,選一個文件從人大開始試試。首先選了一個文件武辦發【2006】28號。這個文件是武漢市委辦公廳、武漢市政府辦公廳聯合製發的文件。我拿著備案審查申請並附上這個文件到武漢市人大信訪接待室去,人大的接待人員一看,說:這個是黨的文件,我們不審。我說:這個文件市政府辦公廳也參與製發了。人大的工作人員說:我們隻看文號,黨的文件我們不審。不審?我就再換一個:武政辦【2009】151號,這個可是武漢市政府辦公廳製發的文件。我把針對151號文件的備案審查申請遞交給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人大信訪接待室的工作人員這次收下了,並聲稱要研究一下再答複。
我也等待著人大的回應,也想通過回應看效果,隨時調整戰術。終於,武漢市人大內司委的領導給我電話,希望當麵向我介紹備案審查的結果。
我屁顛屁顛的到了武漢市人大,內司委的領導詳細的介紹了他們審查的經過及意見。他們認為151號文件隻是涉及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針對“解決私房曆史遺留問題”的工作安排,不屬於規範性文件的審理範圍,所以不屬於他們審查範圍。不過他提出了另外一個途徑:可以到市法製辦去碰碰運氣,看市法製辦能不能審這個文件。然後他們告訴我,他們會把我提出申請的事作為一個非常有意義的事情記錄下來。在他們發表到武漢市人大官網的一篇題為“讓紅頭文件‘中規中矩’”中詳細記錄了針對我這次提出申請的備案審查經過:
“2011年8月8日是個周一,清早匆匆趕來的市民冷明,鄭重地將一份材料送到了武漢市人大常委會信訪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手中。與以往信訪人的要求不同,冷明是要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武漢市政府辦公廳製發的一份文件進行審查。這是武漢市人大常委會首次收到由公民提出的規範性文件審查建議。這份審查建議很快被轉交到市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填寫好《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建議呈報表》,法規工作室的工作人員開始按照規定對這份審查建議進行研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這份審查建議所要求審查的文件並不屬於市人民政府應該報送的規範性文件範圍,所以按照規定,經過我們對審查建議的研究後,人大常委會的審查程序可能難以啟動。但作為我們所收到的第一份來自公民的審查建議,它所代表的新的方向和它所帶來的新的思考更加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市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副主任劉詩華特別對這一說法作出解釋:‘一方麵這顯示出公民民主法製意識的高漲,以及對於規範政府行政行為的關注開始從具體行政行為轉向抽象行政行為;另一方麵,它也直指我們在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中已經實際遇到的備案審查範圍問題,敦促我們加快思考和探索的腳步。’”
一不小心,我竟然得了個“第一”!
我想先消化一下人大的經過,畢竟我剛剛進入這個領域。經過一番思考後,我決定還是應該按照市檔案館工作人員的意見,要求獲得文件或文件的複印件。從市委文件28號入手,雖然我手上有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製作的《文件匯編》的複印件。
市委沒有官網,我就在市長信箱裏向武漢市長提出了想要獲得武辦發【2006】28號文件複印件的要求,市長信箱的回複是讓我找市房管局要。我現在有向武漢市房管局討要28號文件的尚方寶劍了。
武漢市人大“讓紅頭文件‘中規中矩’”一文的 網頁鏈接:http://www.whrd.gov.cn/html/gzjs/2011/1011/27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