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房管局的落私辦開始辦公了,我趕緊把我收集的資料送到市房管局。市房管局的返聘的嚴科長收下了我的資料。過不了多久我就沒有再見到他了。後來聽一位叫袁敏的朋友說,嚴科長有次和袁敏聊天,提到了江漢區某一街道的私房是如何在他的領導下很快收歸國有的。袁敏忽然一下子站了起來,指著他破口大罵:你這個老狗X的,我找你找了好久,原來是你把我們家房子搞去的。從此嚴科長從房管局徹底消失了。當然這是後話。
過來沒有多久,我在上海市工商局工作兼任上海市消協副會長的堂兄給我打電話。他可是我們這一輩官級最高的官了。所以他說話都帶著權力和能力:明明(我的小名),經過我的聯係,僑辦答應出麵與房管局協調解決我們家的問題,你把一份資料送到市僑辦W科長,什麽都不要說,什麽都不要問。
我就是一小老百姓,啥事不懂,特別是涉及官員的事,不知道科長大還是處長大。結果到僑辦去的時候,忘記了W的職稱,冒昧的說要找W處長,結果鬧了個大笑話,弄得W非常不高興。回來向高官哥哥匯報,受到了他的好一番語重心長的教育。
時間也過得飛快,我們這種小民又不敢問進展。某一天,電話來了,這個電話是我遠在香港的姐姐打給我的。告訴我,可以複印資料了,複印資料費一萬塊。據說拿到這套資料房子就可以要回來了。沒有見過、一直盼望見到房產資料的我們家族的成員自然興高采烈,一萬塊又算得了什麽?那麽多的錢我們都出了,房子長期被別人用我們都算了,這點錢算什麽?但是,誰去執行這個計劃呢?我的高官哥哥自然不會同意我去,他說我說話太衝,訴訟的時候把別人都得罪了。好吧,我落得清閑,他們誰有能力誰去,誰談吐好誰去。
大概是在市房管局旁邊的五星級酒店裏,我們家裏的人請了趙處長,付了一萬,也拿回了資料。拿到資料的家人一臉的沮喪與其他盼望看到資料的家族成員到我家匯合,等我們到齊後,去辦交涉的人對我們說:這套資料對我們不利,隻能看,不能複印。我問:怎麽可能不利呢?他們回答說:你記得第一個民事訴訟嗎?判我們輸了,判我們家以前的傭人是我祖父的“事實夫妻”。勝利街房子是我們祖父的,傭人自然也可以分。
我父親回答說:如果判決的程序及判決是合法的、資料是真實的,該怎麽辦就怎麽辦;如果不是, 我會不惜血本把這個官司打下去。我則認為:不能複印的資料看我都不會看一眼。怕和躲不是我的性格。不看,不看,就是不看。
終於,我禁不住大家的勸說,拿起資料一看,我的火一下子升起來。這套資料是我千辛萬苦收集回來的,居然被別人賣給我一萬。我收集資料,我的家人連杯水的錢都不給我報。一萬塊就這樣沒有了。
對於我收集的資料我是爛熟於心。他們說對我們不利的資料恰恰是對我們非常有利的證據。高官的哥哥,海外的姐姐,我就讓著您們一點。
又過來了一段時間,我二伯的小女曉紅給我電話,告訴我高官哥哥要到武漢來和僑辦、房管局協調,來去的機票要報銷,在這邊請客的錢也要報。我說沒有問題。高官哥哥終於搭乘飛機抵達武漢。我開車到機場去接。本來我們關係一般般,我開車話就不會多,他坐我的車自然想辦法找話講。他無話找話的說:幫我協調的是一位旅居海外的華僑,在國內捐贈了很多希望小學。她的爸爸以前是高官。哦,對了,她的弟弟以前也是你所讀的那所醫學院的學生。我隨口問了問那位女士的名字,高官哥哥說出名字後,我馬上回他一句:她的弟弟是我的同班同學,我們關係非常好。我想我的高官哥哥估計這個時候恨不得自己扇自己一記耳光。
好吧,當我的哥哥姐姐們去協調的時候,我就在外麵等待。平時沒有事的時候就帶著他們到處亂竄。有一次終於竄進了我那位同學的家裏。晚上約好請政府官員吃飯,我這平頭百姓是不能參與的,我知趣送他們到酒店就回家了。回家沒有多久,我就接到了他們的電話:我的同學邀請我去“列席”。嗬嗬,酒席上,終於我知道了新名詞也就是屬於秘密的“三個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