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凡的博客

一個平凡人的雪泥鴻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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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拯救房市的錢是怎樣花出去的?誰從中得益?

(2010-02-27 15:15:30) 下一個
剛剛收到朋友寄來的下麵的視頻,說是非常開眼(an eye opener)。原標題是《讓我們來做一樁交易:華盛頓式的交易》(Let's Make a Deal:Washington's Style)。



據說是2008年七月FDIC(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聯邦儲蓄保險公司)接管了印地麥克銀行(IndyMac Bank),FDIC於2009年三月,將其資產售予西一銀行(OneWest Bank).而西一銀行的主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高盛副總史蒂文芒琴,金融大鱷,億萬富豪喬治索羅斯和前財長約翰保爾森。所有的按揭貸款按照其價值的70%售出。HELOC(Home Equity Line of Credit房屋淨值信用貸款)則按照其價值的58%售出。而FDIC則保證如有任何貸款人不還錢而終於法拍(foreclosure)或短售(short sale)其房產,FDIC將補償(cover)其80%至95%的損失。但關鍵的一點是,當計算其損失時,不是根據其實際購買的價格,而是根據最初的貸款額。比方說,$478,000的欠款額,加上六個月未交的月供,總計$485,000,西一銀行為此支付$478,000X70%總計$334,600。根據現在的市場價格,該房屋值$241,000。如果按此價格法拍賣出,根據FDIC的算法,原值的$485,000,減去市售的$241,000,西一銀行的損失應當為$244,200。因此,FDIC將向西一銀行支付$241,000的80%,等於$195,360。現在,將市售的$241,000加上FDIC向西一銀行支付的$195,360,西一銀行得$436,360。去掉當初支付的$334,600,西一銀行淨賺$101,760。哇,這是怎樣一筆包賺不賠的好交易。由於FDIC的慷慨大方,西一銀行幾乎可以以任何價錢法拍出售該房而無需損失一分錢。

該視頻受到FDIC的批駁,說他是不可取信的,因為在享受上述損失補貼前,西一銀行必須首先“損失”達2.5億元,並合符HAMP(Home Affordable Modification Program房屋可負擔貸款修改計劃)的有關規定("OneWest must first take more than $2.5 billion in losses before it can make a loss-share claim on owned assets" and that "in order to be paid through loss share, OneWest must have adhered to HAMP.").放下有關HAMP的規定不論,這一條款無疑是鼓勵西一銀行產生大量的損失從而滿足2.5億元的要求,以獲得FDIC一次性的支付。從而導致更多的法拍和短售,並進一步導致房價的下跌和房市的蕭條。

這種安排說明了為什麽要尋求銀行改變貸款條款如此困難。因為他們實際上希望你的房屋被法拍或短售。從中得益者,當然是...【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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