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百老匯是紐約一條足兩公裏的小街道, 在遍布大都市許多世界聞名的大道中, 根本不起眼。 但是自90年代初期以來, 這裏成為福州移民的聚居地,而早期的福州移民大多是偷渡來美,其吃苦精神和創業幹勁均令人瞠目, 經過大家駢手砥足十數年地經營和建設, 這幾年東百老匯已經成為紐約下城著名的“福州華人街”和商業熱點。現在走在這兒,酒樓, 超市, 首飾店, 土特產品批發等林立, 大家都恍如回到故鄉的鬧市。
但是在九十年代中期, 美國經濟還處在蕭條期。 失業和待業的人很多, 不少非法移民的年輕人鋌而走險, 從事各種不法活動。 大多是新移民東百老匯更是其中的“重災區”, 每天報紙上刊登的社區新聞總是被幫派廝殺, 鬥毆, 搶劫, 勒索等新聞占據著, 那時候的居住在紐約的華人守法良民, 深深體會到“NO NEWS IS GOOD NEWS"(沒事就是好事)這句話的真諦。 生活環境的緊張惡劣是現在身處歌舞升平環境的合法移民很難體會的。
96年, 我剛上大學, 為了節省生活開銷, 就在便宜的東百老匯租了一個六平米的小隔間,做為日常生活起居的小天地。那天一位父輩世伯來紐約旅遊, 邀請我和他一家去新澤西的一個餐廳吃自助。 “有朋自遠方來"盛情難卻,我就欣然赴約。 特地將箱底久違的襯衫領帶取出穿戴一番, 還戴上一副金邊眼鏡在長輩麵前“扮斯文”,出門時感覺在EAST BROADWAY一群不修邊幅的新移民中, 有些“另類”。
和世伯多年未見, 又有其他故鄉同來旅行的老友在席, 難免多聊了一會兒, 加上餐廳處在新澤西郊區。 等大家酒足飯飽散去, 自己回到紐約, 已是午夜時分。 出了地鐵,回到東百老匯街上,感覺幾乎沒有往來行人,燈光昏暗。 那時候的紐約老移民總會告誡夜行下班回家的人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以免不測。 但自己那剛從康州搬到紐約, 又年輕力壯,隻把這些良言當做耳邊風, 加上在席間小飲幾杯,世伯又帶來父母的問候和禮物, 我情緒很高, 就哼著流行曲, 加快步伐向家趕路。
剛過了一個街口, 驀然發現其實安靜的街道上我並不是唯一的行人。 前麵隔半條街的地方有三個華人青年在緩步前行。聽到我的腳步和歌聲, 其中一人回頭瞟了我一眼, 又低頭不徐不疾地和同伴向前走。 若是"紐約老客”,半夜三更自己華服夜行, 前麵又有人群遊蕩, 定會覺得不妥, 明智之舉就是保持距離或改道而行。 但是那時候我剛搬來唐人街數月,而且看到同是華人, 大腦中並未形成這根警弦, 一心隻想快點回到溫暖的家中。 就加快步伐, 想超過他們繼續趕路。
事隔十多年, 現在回想起來, 一頭冷汗之餘, 還是佩服那三個男子一句---- 打劫行家!!! 如對這句讚譽有何不解或疑問, 請看下麵場景:
1) 在其中一人看到我出現在身後, 到我快步接近他們, 不過短短45秒,怎樣配合?
2) 東百老匯這樣商業街的街道都很寬闊而且有街燈, 所以就算馬路這邊沒有行人, 難免對麵沒有過往車輛和行人目睹, 怎樣不驚動他人?
3) 三個華青均略顯瘦小, 而我並非婦孺老弱, 怎樣才能快速製服目標?
但是這幾位“高手”給出一個完美答案 ----- 他們的步速控製得不緊不慢, 三人同行在不知覺間由“一”字型走成了“品”字型。 在街道邊停著的一排小轎車中, 恰巧有一輛三米高, 六米長的載貨卡車, 不僅將對麵街的視線完全阻隔, 還將街燈遮去一大半。 而他們的步速又剛好讓我在想超過他們“品”字陣形時, 同時到達了卡車邊......!!!!
在越過他們身側短短不到半秒的"超車"時間內, 我隻覺得突然從前後和左邊同時傳來一股大力, 一個人被他們三人擠在中間, 重重地“碰”地一聲撞在卡車車廂邊, 剛有反應, 發覺兩手被左右兩人牢牢把住,前麵的一個貌似首領的青年一手抵住我下頜, 一手卡住我身體,狠狠地瞪著我, 用帶有強烈口音的國語低聲喝道:“別動, 把東西拿出來。” 我自己在不到三秒的時間內就受製於人, 被六隻手控製得動彈不得----而他們的戰機和地形把握如此之好, 讓我幾乎處在孤立無援的境地.....
陡然遇襲, 我的腦子一片空白,難以作出反應。兩手受製, 而且小腹被正麵的劫匪用一硬物頂住, 不知是刀是槍, 隻好放棄抵抗, 茫然地等待他們下一步的舉動 。
三位青年覺得順利得手了, 正麵那位騰出手來, 開始向我上衣口袋摸索。 其他兩位也不甘落後,分別空出一隻手準備在我褲袋中“探險”, 身為“老手”, 他們還是犯了一個錯誤 ---- 他們太輕視對手了。
常人遇險, 書中總會教育他們要“鎮定”, 其實簡簡單單兩個字, 做來談何容易。 特別街上遇劫,“有心算無心”之下, 沒有豐富經驗驚慌失措在所難免。 真能在電光火石間作出本能反應的人應該是特種戰士或警察精英, 非吾等泛泛之輩。 可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初來美國前兩三年, 輾轉各地謀生, 在一些惡名昭彰的“治安災區”中餐館打工時,也遇見過不少次持槍打劫, 槍擊鬥毆,街頭爭霸的事件, 心理素質自然較常人堅強。 94年回國渡假時又練了幾個月自由搏擊,在後來歲月中頗派上幾次急用。
所以我在數秒慌亂後就靜下心來, 發覺頂在身上的銳物並非手槍或匕首, 而是一把螺絲刀。 三個青年人都是典型的南方人體形, 比較矮小。而自己身帶父母托世伯轉交禮物,今晚剛收到, 意義非凡, 不能落入他人之手。 心中立馬有了反抗的念頭。
這三個華青可能被我西裝革履白麵書生的打扮誤導了,看我表情有些木然,以為已經驚呆, 就“上下其手”地開始搜身。 他們的疏忽是------六隻手絕對可以讓我難以動彈, 但是三隻手(另外三隻忙著掏錢)就截然不同了。
下麵的場景輪到他們吃驚了, 一秒之前還呆若木雞的“獵物”, 突然暴起, 兩臂一振, 肩膀斜撞, 刹那間衝破三人合圍, 從圈中脫身而出,變為麵對對手, 我也不多說, 右直拳“呼”地刺出,打在街燈鐵柱上, “鐺”地一聲巨響 。其實空手以一對三, 我並無勝算, 這一拳不過是增加聲勢, 不過看來效果極好, 三個人被突如其來的對抗和氣勢弄得足足發了三秒愣, 我心中更定, 拉開散手架勢, 準備一戰。
突然其中領頭的青年突然幹笑起來:“沒事朋友,我們和你開個玩笑, 別認真。”, 說著又向我靠攏, 其他兩人似乎也想配合有所動作。 我那容他們發動下一波合圍, 又是一拳“嗖”地揮在空中, 大喝一聲:“ 來啊!”,練過幾手的人總有些自信和威風, 讓三人停止腳步麵麵相覷。 他們互相使了一個眼神後, 緩步後退,嘴裏還念叨著:“幹嘛這樣,算了。” 隨後轉身, 疾步消失進了沉沉夜色中。 我自己也一身冷汗, 但是害怕有人跟蹤, 在街上轉了幾個大圈後小跑回家。
故事似乎到此為止了, 大約一周後, 我看“世界日報”社區版, 赫然刊登一則新聞:“昨天在社區專門行劫夜歸華人的一個五人團夥被紐約警局抓獲, 該團夥肆虐華埠長達數月, 受害者多為單身晚班衣廠女工和餐館員工, 警方收繳大量金飾,現金,手袋,信用卡等物品......。” 旁邊犯罪分子的照片,時隔幾日還有印象,有三個居然就是和我狹路相逢的“夜行俠”。 文章還介紹說此團夥分工合作, 犯案成功率高, 弄得唐人街晚班人士人人自危 ---- 我不知道自己前幾天奮起反擊是否令他們亂了章法, 最終多行不義而落入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