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前言:
這本書原打算名為“天堂之路”,後來我改為“墓碑”。“墓碑”有四重意思,一是為在1959年餓死的父親立墓碑;二是為3600萬餓死的中國人立墓碑;第三,為造成大饑荒的製度立下一個墓碑;第四,在寫這本書寫到一半時,北京宣武醫院在為我體檢中發現有“病變”(甲胎蛋白呈陽性),於是我加快了寫作的速度,下決心把這本書寫成,也算是為自己立一個墓碑――有幸複查時排除了病變,但寫此書有很大的政治風險,如因此書而遭不測,也算是為理念而獻身,自然也就成了自己的一個墓碑。當然,主要還是前三種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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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年,我們所在的麻元鄉鄉政府經常召開鬥爭地主、惡霸的大會。有一次,一場大型鬥爭會在棗刺嶺召開,父親帶我去參加。會場是一個傾斜的山坡,山坡的低處臨時搭了台,山坡上站滿了農民。口號震天,荷槍的民兵耀武揚威。被鬥爭的人五花大綁拖到台上,每一位訴苦的人說完話後,都有人湧上台對被鬥者一頓暴打。打到後來,已經沒有氣息了,就拖到山坡上槍斃。這一次就槍斃了14人。我看到父親自始至終沒有說話。我和幾個小夥伴從會場回來後,玩起了鬥地主的遊戲。沒想到父親看到後把我拖到家裏,狠狠地打了一頓屁股。當時我不知道為什麽挨打。後來我聽他說,被槍斃的不全是壞人,上台打人的也不都是有冤屈。從此以後他再沒有帶我去看鬥爭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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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將會在本書的第22 章中看到,我參照中外多方麵的資料,確認從1958年到1962年期間,中國餓死3600萬人。因饑餓使得出生率降低,少出生人數為4000萬人。餓死人數加上因饑餓而少出生人的數,共計7600萬人。
在信陽,在通渭,在鳳陽,在亳州,在羅定,在無為,在館陶,在濟寧,在四川省的不少地方,幾乎家家都有人餓死,很多家庭人口全部死絕,有的村莊死得絕無人跡。正是應了毛澤東的兩句詩:“千村癖藜人遺矢,萬戶蕭疏鬼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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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前的饑餓比死亡更恐怖。玉米心吃光了,野菜吃光了,樹皮吃光了,鳥糞、老鼠、棉絮都用來填肚子。在挖觀音土的地方,饑民們一邊挖,一邊大把大把地往自己嘴裏塞著觀音土。死人的屍體,外來的饑民,甚至自己的親人,都成了充饑的食品。那時,“人相食”不是個別現象,古籍記載“易子而食”,而在大饑荒年代,吃親生兒女的事件就有多起。在信陽的一些縣裏,在甘肅通渭,在四川,我都聽到了當事人講述的駭人聽聞的吃人故事。我還見到過吃過人肉的人,聽他講述過人肉的味道。據親曆廬山會議和大躍進的李銳說,當時人吃人的記錄全國至少上千起。這些悲劇,本書在各省章節裏,有著詳盡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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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千萬冤魂中,有一部分是被基層幹部被活活打死或逼死的。河南省委書記處書記楊蔚屏在1960年10月15日《關於信陽事件的報告》中提供了這樣的數字:僅光山和潢川兩個縣被打致死就有2104人,被打致殘的僅潢川一縣就有254人。其中被打死或致殘的不隻是農民,也有不聽話的基層幹部。在農村,所謂無產階級專政,實際是幹部專政,誰的官大,誰就可以對他所管轄的臣民和下級任意欺淩。在公社化、反“瞞產私分”、辦公共食堂的過程中,有抵觸情緒的農民,因饑餓偷吃了集體青苗的農民,在水利工地上因饑餓幹活不力的農民,都可能遭到殘酷的處罰。處罰農民的刑罰有幾十種:吊打、罰跪、遊街、扣飯、冷凍、曬太陽、割耳朵、“炒豆子”等。慘不忍睹。
摘自第一章(河南):
在反瞞產私分中,對幹部和群眾采取了種種刑罰,僅光山縣就有2241人被打,其中105人被打死,被撤職幹部526人,在反瞞產後期打死人更多。喬培華根據有關檔案撰寫的《信陽事件》(未刊稿)中記錄了光山縣槐店公社大樹大隊發生的血淋淋的事例:
1959 年月底,汪小灣小隊社員汪平貴被迫交出家裏的一點糧食,還遭到扁擔9毒打,因傷勢過重,5天後死去。汪死後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繼餓死;
1959 年10月,羅灣小隊社員羅明珠無糧可交,被捆綁吊起來毒打,並用冷水淋凍,羅第二天死亡;
1959 年10月13日,陳灣小隊社員王太書因無糧可交,捆綁後用扁擔和大棒毒打,四天後死去,留下14歲的女兒王平榮,也被餓死;
1959 年10月15日,熊灣小隊社員張芝榮交不出糧食,被捆綁後用劈柴、木棒毒打後死亡,大隊幹部還用火鉗在死者的肛門裏捅進大米、黃豆,一邊捅一邊罵:要叫你身上長出糧食來!
張被打死後留下8 歲、10歲兩個小孩先後餓死;
1959 年10月19日,陳灣小隊社員陳小家及兒子陳貴厚因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後又扔到門外用冷水淋凍,陳家父子7天內先後死亡,家裏留下的兩個小孩也活活餓死;
1959 年10月20日,大栗灣小隊隊長劉太來,因家中無糧可交,被捆綁起來毒打,20天後死去;
1959 年10月24日,晏灣小隊社員鄭金厚、羅明英夫婦,在反瞞產中,從家中搜出銀元28枚,遭毒打致死,留下3個小孩無人看管全被餓死;
1959 年10月25日,陳灣小隊社員陳銀厚被誣陷家有存糧,脫光了他的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後用冷水淋凍,兩天後死去;
1959 年11月8日,熊灣小隊社員徐傳正被誣陷“有糧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殘酷毒打,6天後死亡。徐一家6口隨後全部餓死。
1959 年11月8日,晏灣小隊社員鍾行簡因被認為“違抗領導”,被幹部用斧頭砍死;
1958 年11月10日,熊灣小隊社員王其貴,因無糧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傷,10天後死去;
1958 年11月12日,晏灣社員徐林生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毒打,兩天後死去;
1959 年11月13日,晏灣小隊社員餘文周,因交不出糧食,餘文周及其15歲的女兒餘來鳳都遭到殘酷毒打,因傷勢過重,10天內父女二人先後死亡;
1959 年11月13日,熊灣小隊隊長馮首祥因沒有向來這裏的大隊幹部讓飯,被看成瞧不起大隊幹部,就將馮吊在大隊食堂的房梁上毒打,並將其耳朵撕掉,6天後死亡;
1959 年11月13日,徐灣小隊社員張芝英,因交不出糧食,慘遭毒打後又用冷水淋凍,致使張當場死亡。張的三個小孩也先後餓死;
1959 年11月14日,徐灣社員塗德芝,因無糧可交,被捆綁到食堂,毒打成重傷,10天後死去;
1959 年11月14日,徐灣小隊社員簡明秀,因交不出糧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凍,10天後死亡;
1959 年11月15日,熊灣小隊社員鄭中林,因無糧上交,遭毒打後不省人事,4天後死亡;
1959 年11月15日,徐灣小隊隊長徐誌發,因沒有從村裏搜出糧食,被大隊幹部用劈柴、棍棒毒打,10天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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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年9月10日,在信陽獅河賓館,71歲的餘德鴻(1959-1960年任信陽地區專員張樹藩的秘書)向本書的作者回憶說:
糧食被征購走了,秋收剛過農民就沒糧食吃。我們到遂平縣石寨鋪檢查農業生產,路經青石橋大隊,想住在這個大隊裏。大隊長慌得不得了,我們說:“簡單一點,隨便弄點吃的就行。”一直到晚上9點半他才端上吃的來,是幾塊南瓜做的糊糊。大隊長說:“瞞也瞞不住了,你們不來我們南瓜糊也喝不上了。食堂停夥幾天了,我找遍了全村才找到這兩個小南瓜紐紐。”我們到息縣東嶽廟公社王廟大隊,已經下午5點半了還沒有人下地。為什麽不下地?農民說:“今天的飯還沒吃呢!”我們還看到兩棵榆樹被砍倒,樹皮被剝光,有人還一邊剝一邊吃。第二天到唐坡,高梁還沒有打苞,就把秫杆青的吃了。這還是秋收過後不到一個月的情況。以後的情況更慘了。不久,食堂基本都停了。到了農曆10月草根樹皮吃光了。以後就大量餓死人。我家在淮濱縣防胡,回去兩次。陰曆年前從包信到防胡幾公裏路邊看到6
具屍體,回到離我家5 公裏的防胡兩邊死人一片,100多具屍體在野外沒人埋,走到河塘兩邊的葦塘裏,又看到100多具屍體。外麵傳說屍體被狗吃了,還說狗吃人吃紅了眼。這是不符合事實的,狗早被人吃完了,那時哪有狗?
開始死了人就抬出去,放在門板上用牛拖走,後來就抬不動了。防胡西邊的劉長營村,一家姓楊的,大人死了沒抬出去,剩下3個8-12歲的小孩靠吃大人的屍體維持了幾個月。後來從他家清理出一堆人骨頭,孩子說人的腳跟和手掌最好吃。
信陽到底死了多少人?信陽地委向省委報告上寫的是38 萬多人(本書作者注:信陽地方誌上寫的是48.3萬人)。據中央調查組李堅、李正海兩位處長在這裏調查,向中央報告是105萬人。我認為,105萬這個數字不算多,我是淮濱人,這個縣40多萬人死了18萬,防胡公社(我家所在地)5萬人死了2萬多,死了42%,我家所在大隊吳寨大隊死了52%,我家所在的生產隊共75人,1959年冬天兩三個月就死了38人,我家裏死了6口:我父、二伯父、二伯母、三伯父、三伯母、三伯父的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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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原防胡公社黨委書記熊任寬回憶,防胡公社5 萬人左右,共餓死了2.2萬人。占總人口的40%多。其中吳砦大隊(我家那個大隊)死亡人數占人口的52%。小餘莊生產隊(我的祖居之地)共12戶、75口人,共餓死38人。馮莊大隊小李生產隊13戶人家死絕了9戶。黃崗大隊馬樓村原有400多人,餓死了300人左右。楊圍孜大隊王莊生產隊207人,餓死107人,其中死絕了6戶。原地委黨校副校長李心龍在老家的共有6口人,死了4口。總之,凡是我所了解的村莊,死亡人數差不多都占半數左右.....
我於1959 年12月份在回家的路上,僅包信到防胡的9公裏的路旁,見到屍體約10具左右,其中,有的臀部及大腿上的肌肉已被割去,可能是被人吃了。我感到極其難過。從防胡回家的4公裏的路旁,發現了更為嚴重的問題。在防胡西的幸福河沿岸,發現大片屍體,可能有百具左右。走到何砦村西的葦塘附近又發現一片,數量也很多。...人吃人的情況幾乎村村有之,很多典型的悲慘事例,我實在不忍心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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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信陽地區專員張樹藩在《信陽事件:一個沉痛的曆史教訓》中寫道:
信陽五裏店村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女孩,將其四五歲的弟弟殺死煮了吃了。因為父母都餓死了,隻剩下這兩個孩子。女孩餓得不行,就吃弟弟。這個案子送到我這裏我很難辦。法辦吧,是生活所逼。我想了一個晚上,第二天還是把這個小女孩抓起來了。我的想法是,不抓起來也是餓死,不如讓她進派出所,還有口吃的。
摘自第三章(四川):
40 年後,作家東夫不無調侃地追述毛澤東離開紅光公社以後的情況:“自從毛主席到來的那個傍晚起,整個紅光社都沉浸在幸福和興奮之中。有幸見到偉大領袖的人驕傲而激動地向人們訴說每一個細節,錯過機會的後悔不迭。人人爭相和握過毛主席手的人握手,以分享一份幸福。人們長時間地回味、追尋和領會偉大領袖的每一個動作、神態,說過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走過的每一個角落留下的每一個腳印。人們籌劃著,要在毛澤東下車的地方修一個‘幸福門’;把毛澤東走過的機耕道修成‘幸福路’,路兩旁植柏樹;修一座紀念館;建一座‘幸福亭’;毛澤東下過的田取名‘幸福田’;他跨過的溝上建一座‘幸福橋’;根據他的指示新建的小學取名‘幸福小學’;見過他的18名小孩成了‘幸福娃’(事後查出身,這18個孩子隻有一個出身好的得到了‘幸福娃’的名字)。幸福萬分的溫幺娘把毛澤東在她院子裏看過的小橘子樹取名‘幸福樹’,把毛澤東路過的菜園改成花園,叫‘幸福花園’,毛澤東把弄過的水煙鍋和烘籠不便以‘幸福’命名,也被她精心保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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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年8月31日,四川省委整風整社達縣工作團檢查組,提交了一份渠縣群眾挖吃觀音土的調查報告。摘要如下:
六月下旬,大峽公社文興大隊的20 多戶人家,有15戶在蒲家山挖觀音土吃。七月中旬,挖土的人愈來愈多,蒲家山一處不夠挖,就去太公石、河底子去挖。七月底、八月上旬更加嚴重,挖土吃的已擴大到三個區十八個公社。我們在蒲家山、太公石、河底子、龍鳳咀等四處調查的結果是,被群眾挖空的土估算為400多立方米,挖土的約有一萬人次,挖走的土50萬斤左右。群眾在挖土的過程中,由於
坑少人多,還需要在烈日之下排隊等候。路遠的人為了不在當日爬過高山之後再挖土,頭一天就住在山上的沙郎廟學校過夜,第二天早挖早走。這所學校每晚有四五十人住在這裏,最多時有100多人。新河公社三大隊派一老農專門挖土交給隊裏,隊裏給他記工分。由於饑餓,不少人邊挖邊吃。有的小孩由於天熱和饑餓,昏倒在地,挖好的土也背不回去。挖土時還造成塌方,壓傷了人。
群眾把挖回的泥土,經過發水、磨細等簡單處理後,就滲合著南瓜花、絲瓜花和其它野菜等做成粑來吃。有的地方還有人賣土粑的。慶豐大隊262戶人家當中,就有214戶、755人吃過泥土。截至8月23日止,他們挖回9840斤觀音土,已經吃掉了6768斤,現在還繼續吃。吃土後普遍反映肚子疼,屙不出,有的誘發了不少疾病,有6人死亡。據對三個生產隊的初步調查,吃泥土致死的就有13人。
觀音土(即白泥巴,其中含有大量的氧化鋁),由於顆粒細膩,給人以麵粉的感覺,但它不含一點糧食中的成份,連動物也不吃。從1959年春開始,四川很多地方有大吃觀音土的記載。北川縣遊坪公社馬鞍山農民1960年冬到1961年春就大量挖吃觀音土。這期間曲山、白泥、旋坪等公社多處發生群眾挖觀音土吃的嚴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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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崍縣道佐公社第三管理區1958 年十一月建立公社時有840人,到1960年底出生19人,遷入11人,應有870人。大規模的死亡從1960年二、三月間開始。其時全管區五個食堂全部斷糧,死人之慘烈,已到活人無力掩埋死人的地步。喂牛的老年人汪齊茂、汪楊氏夫婦死後擺在床上四五天,汪齊鬆命三個社員將屍體埋掉,三個社員將屍體拖出來扔到一個露天空糞坑裏,直到爛成一堆白骨也未掩土。社員汪齊洪、廖文蘭(女)等六人死後,屍體扔在離馬路幾丈遠的土坡上,路上行人舉目可見,被成群的老鴉啄食一盡。年底工作組統計,全管區死亡262人,外逃及不明生死的數十人,尚存516人,較公社化初期減少人口40%。溫江清平公社社員李方平餓得奄奄一息,縣委檢查團下來檢查生活,管區幹部怕他走漏風聲,便把他關進保管室關了三天,生產隊長報告說李已死,管區幹部下令“死了把他埋了算球”。社員張紹春薅油菜餓倒在田頭,隊長以為他死了,趕快挖了個坑想把他埋了,埋到一半,張醒過來,大叫“活埋人了…… ”,嚇得隊長扔掉鋤頭就跑。
摘自第十二章(貴州):
全縣農村停糧斷炊以後,普遍浮腫,走路拄棍棒,東倒西歪。一些農民開始紛紛逃荒活命,更多的農民到處剝樹皮、挖野菜來填肚子,時間長了就不行了,餓得連家門口都邁不出去,隻有在家等死。1960年元、二月份死人最多,全縣每天都有上千人死亡,許多農民全家死絕,床上地上擺滿死屍。整個農村哀鴻遍野,餓孚滿地,實在使人慘不忍睹,耳不忍聞,視者落淚,聞者傷心。
情況如此嚴重,並沒有引起上級的重視,仍然一股勁地反瞞產,捉“鬼”拿糧,大喊大叫要堅決打退“資本主義”的猖狂進攻,徹底粉碎“富裕農民”的瞞產私分活動,把生產隊幹部當作集體瞞產私分的頭子而橫加折磨。各地成立搜查隊、打虎隊,闖進農民家裏翻箱倒櫃,沒收財物。凡是能吃的東西全部收光,硬把群眾置於死地,有的群眾反抗,就遭毒打,有的被傷致殘,有的被活活打死。有的農民不堪忍受饑餓之苦,到飯店搶飯吃,有的攔路搶東西吃,甚至偷宰耕牛,盜竊國家糧食。縣委主要負責人不調查這一時期偷盜的原因,反而開展反盜竊運動。1960年元月,縣裏召開有關幹部會議,布置反盜竊運動,開展大搜大捕,凡是平時犯有小偷小摸的人
通通抓起來。在鳳岡、餘慶和義泉設立關押點,成立臨時法庭,就地宣判,並采取先捕後批準,先出布告後判刑,判處10年以內徒刑由公社批準等違法行為。在下麵設立“勞改隊”、“教養隊”,抓來的群眾,白天由民兵持槍監督勞動,晚上開會鬥爭,一鬥就動刑。被非法關押的群眾達2794人(經批準的有65人),關死的就達200餘人。這些被關押的群眾,除極少數是慣偷外,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基本群眾。在這場反瞞產、反盜竊運動中,動用的酷刑有:“割手指、縫嘴巴、用鐵絲穿耳朵和腳後跟、點天燈、猴子搬樁、吊鴨兒浮水,拖死豬、火鉗燒紅烙嘴巴、槍斃活埋等等。實在見所未見,聞所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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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年4月,省、地委派出工作組到湄潭調查,縣裏繼續捂蓋子。綏陽公社黨委負責人重抄故技,以保護首長為名,把群眾趕上山去不與工作組接觸,又把嚴重病號和孤兒集中關起來,在一間烤煙房裏就關死36人,又組織人力把屍體丟在土坑消洞裏。該社背後兩個大消洞裏麵,丟了幾百具屍體,還有還未斷氣就往裏麵扔,扔下去還哇哇地叫,群眾把這個消洞叫“萬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