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人的自由與尊嚴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經學原理傳習錄》
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人,並把治理全地的權柄賜給人。上帝又向人說話,與人立約,把他的誡命賜給人。上帝本來可以不必向人說話,也不必向人立約賜律,他可以直接使人像空中的飛鳥、地上的走獸和海裏的遊魚一樣直接按照上帝的法則去生活。但是,上帝基於他自己的美意和慈愛,卻向人啟示他自己的旨意,並向人立約賜律,使人甘心樂意地愛他,順服他的聖約和誡命。這就凸現了上帝造人本有的自由和尊嚴。敬重這種自由和尊嚴,乃是一切人類社會建立文明的根基。那些肆意地用暴力踐踏他人的自由和尊嚴的人,是在藐視和挑戰上帝的主權和威嚴。那些在暴力的壓榨下呻吟的人,或者是發奮圖強,用更大的狡詐和暴力來推翻壓迫自己的暴力;或者是自暴自棄,對世界和人生悲觀絕望,喪失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前者所導致的就是在政治上以暴易暴的極權社會,後者所帶來的則是經濟上的赤貧、文化上的愚昧和宗教上的逃避與自欺。我們在此深刻地認識到為什麽耶穌基督在初次傳道的時候就宣告:“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失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製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賽61:1;路4:18-19)。因此,雅和博經學鑒於上帝不變的旨意,鑒於耶穌基督的強調,鑒於中國幾千年來的暴政,旗幟鮮明、堅定不移地反對教會內外各種形式的暴政,主張個人的自由和尊嚴必須受到充分的尊重,一切踐踏個人自由和尊嚴的暴君都必受到上帝的審判和鄙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