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家的事情--貼花
(2010-11-11 23:29:13)
下一個
外婆一生從來都沒有工作過,家裏的經濟狀況時好時壞,完全取決於外公的收入。肯定有好的時候,因為據我大姨媽回憶,她小時候,阿姆手裏帶的是火油鑽戒,而不是黃金馬桶戒。另外的依據就是,外婆外公的一次搬家是因為外公和家裏的女傭搞七捏三。似乎是自從那次搬家以後,家裏的經濟狀況就不怎麽好了。
在海關工作的外公不久就失業了,因為日本人來了,高官都去重慶了,普通沒有走的職員如果不跟日本人合作,就隻能回家了。失業以後的外公,用手頭的一些積蓄開了一家米店。同樣因為日本人的原因,米店開了沒多久也倒閉了。因為當時家裏有個電話,對外聯係方便,外公竟然還莫名其妙地被弄堂居民選舉為保長。
後來他們覺得在日本人手下日子終究不好過,於是就從虹口搬到租界,也就是我爸爸媽媽結婚時的房子。這中間外公也是工作失業開店關店,總之很不穩定。外婆的首飾皮衣等,在這段時間都當盡了。最困難的時候,家裏三樓的房子已經頂出去了。我的大姨媽也因此失學,出去掙錢幫父母養家,慢慢又把房子頂了回來。所以我媽媽包括我爸爸對大姨媽一直都心存感激。因為,如果沒有大姨媽拿錢回家,也就沒有他們結婚的房子。
也因著大姨媽包括後來我大姨夫的無私補貼,我另外兩個姨媽和我媽媽都沒有失學,一直到我外公因病去世。這時候,四個女兒都工作了,外婆的生活費就靠四個女兒貼,每人每個月給外婆十塊錢。這一點,我特別敬佩我媽媽她們四姐妹,特別是三個姨媽。我媽媽當然是拿到工資,第一時間就把錢交在外婆手裏。在外地的兩個,月頭就寄出,每個月十號之前準能聽到郵遞員來叫敲圖章。上海的姨媽,廠休是禮拜六,每個月第一個禮拜六就來。都是吃過午飯,下午一兩點鍾到,陪外婆一下午,晚飯之前留錢走人。
在這一點上,一開始我爸爸很看不慣,覺得外婆家的親情比較淡。時間長久了,大家都深深體會到其中的好處。在這種看似淡淡的關係底下,省卻了很多矛盾,換來了家庭長久的和睦。一直到外婆過世很久,大家還是會時不時提到這種把握家庭成員關係的智慧。
每個月四十塊錢,外婆的日子過得有條有理。月頭先開阿姨的工資,然後把她自己要用的肥皂草紙買來。我爸爸媽媽一再苦勸外婆,這點東西就大家一起用了,但是外婆卻一直堅持。每次買來之後,也不分開另放,還是和我們用的放在一起。還有就是水電煤氣費,一樓還住著一戶人家,整幢房子的費用是根據人頭分攤,這些錢都是比較固定的開支。
然後就是開火倉的錢,所有的油鹽醬醋米麥乳精包括小菜等等,除非有特殊情況,一般都讓阿姨去買的。我想,外婆不讓我爸爸媽媽去買的原因,也是怕如果他們買來不拿錢的話,大小是一筆開支,拿錢的話肯定心裏過意不去。還是阿姨去買,有一分錢算一分錢,清清爽爽。
除此之外,外婆每個月還有固定的儲蓄,兩塊錢貼花。這件事情是我媽媽去辦的,我稍大一點之後,也跟著媽媽去,所以知道得很清楚。年頭,先去銀行(儲蓄所)拿兩張印著十二個月份長方形格子的大紙。然後每個月買兩張一元麵值的貼花,按月貼在大紙上。到年底,大紙貼滿了,就可以拿出24塊錢。
外婆拿了這筆當時來說不小數目的錢,用手絹包好,壓在箱子底下。然後又從頭開始貼花,年年如此。到後階段,外婆幾乎每年冬天都要去醫院住一段時間,她又沒有勞保,全靠這些一年又一年貼花得來的錢。最奇妙的是,外婆過世以後,大家整理遺物,從箱子底下的手絹包裏翻出兩百多塊錢。算下來,正好抵上她自己的身後之事。媽媽她們四姐妹唏噓不已,都歎道“阿拉阿姆真是清清爽爽一輩子,走了也不給小輩添任何麻煩”。
如果說外婆的經濟帳清楚,那麽她的待人接物以及人情往來更是毫不含糊。下一篇就講講外婆和親朋好友左鄰右舍以及不太相幹的人的關係。
下集預告:大家都來叫阿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