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發一條短信給我:“當我哭泣自己沒鞋子穿的時候,發現有人沒有腳。活著一天就是福氣,就該珍惜。”我想,有腳沒鞋子也許比幹脆沒腳幸運,可是,我因此而幸福嗎?事實上,我光著腳出去努力賺錢,因為我要買一雙鞋。
我們是生活在紅塵裏的凡人,每天忙忙碌碌地活著。“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俗話隻是描述了一個表象,深層次地說,我們都想活得好,活得幸福。幸福是一種感覺,既要有客觀條件,又需要主觀有能力去感覺它。在一個充滿戰亂和饑饉的地方,幸福沒有客觀條件;一個生活富足的少年選擇吸毒來尋求感官刺激,是主觀上對幸福的感知能力不足。
幸福還有其相對性和絕對性。就像我的朋友在短信裏講的那樣,沒有鞋的人看到還有人沒有腳,便覺得自己有福氣,這是相對的幸福。事實上,這種相對幸福的感覺經常發生。從國際新聞裏,看到那麽多無辜的生命被印度洋海嘯奪走了,很多活著的人感到有福氣。一個公共汽車司機比起沒找到工作的鄰居,覺得自己很成功。我的一個高中老師曾參加過抗美援朝,當別人為他沒有被提拔而憤憤不平時,他卻一點也不覺得委屈,因為當年一個連的人隻有兩個人活著回來,他是幸存者之一,幹啥都不委屈了。
相對的幸福不錯,但有點罪惡因素。客觀上我們的這種好感覺不是基於我們自己過得有多好,而是別人過得有多壞。我們的客觀生活沒有改變,主觀上對幸福的感知力增加了。這種相對幸福要來自於比較,而且參照物要比我們自己壞或不幸。更糟的是,這種比較往往讓我們產生嫉妒,因為我們總發現有人比我們活得更好,更成功,更幸運。那些愛講別人閑話的人,是不是在講別人不好或不幸的過程裏,感覺自己好一些呢?當一個境況本來和你很相似的老朋友,告訴你他找到了一份年薪高過你兩倍的工作時,你會如何反應呢?朋友關係會不會減弱呢?這個世界上有人沒有鞋,有人沒有腳,還有人天天享受足療按摩,鞋多得穿不完。
絕對的幸福要關心自己過得好不好,別人過得好壞不影響你生活的質量。追求絕對的幸福的人不跟別人比較,卻要有一個理想,用現實和理想比較。這樣的人不見得友善,卻在人際關係裏顯得超脫。不友善時,他們對別人的好壞漠不關心;友善時,關心別人表現得大氣而平和。要達到絕對的幸福,不但客觀上要有實力,主觀上也要有智慧。隻有知道自己要什麽的人,才有能力在心想事成的時候,感到這種幸福。絕對的幸福不見得經過千辛萬苦才達到,比方有兩個女人都想當媽媽,一個在結婚後自己生了一個孩子;另一個通過中介機構,等了好幾年,花了很多錢,最後領養了一個孩子。兩個人的難易程度差了很多,但當了媽媽的幸福感會是相同的。
絕對的幸福是感知上的境界,它不但要有腳,還想著腳上要穿鞋,當穿上鞋的時候,境界達到了。擁有絕對幸福的人不見的是好人,誰知道穿著鞋的腳出去是要修橋補路呢?還是要踢壞別人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