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琳接著說:“瑪格瑞特告訴我,她有個哥哥,在前20年的選民登記裏,都用的是假名字、假地址、年齡也不對,但是到現在也沒被發現,你看選民登記係統有沒有漏洞?”阿妹叫道:“這是犯罪!”文琳說,“你知道啥叫犯罪?連我都知道他用假名登記,他的親戚、朋友裏,應該說知近的都知道,可是到現在也沒人去檢舉他,所以他沒被官方發現。”阿妹問:“為什麽沒人檢舉?”文琳笑道:“你關心瑪格瑞特戴什麽顏色的手套嗎?大家都忙著自己的事,你想讓別人注意你,不是件容易的事。”阿妹說:“可是戴手套和選民登記差的也太多了。”文琳說:“這就扣到啥叫犯罪的題目上了。你說選民登記用假名字是犯罪,為什麽?因為有個選民登記法,規定了每個夠資格的人必須登記,而且要登記得真實。如果你沒登記或你登記得不真實,你犯法了是不是?這個犯法構成什麽罪行?”阿妹說:“按法律規定唄。”文琳說:“所謂的刑事犯罪要既要有事實,又要有動機。那你說他的動機是什麽?”阿妹說:“是啊,他為什麽用假名字登記?”文琳說:“沒人說清楚。所以,他的刑事犯罪定不下來。你去告他呀!你和他一樣精神病。”
文琳接著說:“如果你此番替我去公民宣誓,一個普通人會認為你、我有啥動機?說不清動機,就定不下罪。我猜你這次也不敢冒名頂替我,但你作為陪同的人,你啥法也沒犯是不是?你可以做兩個觀察,第一,看誰注意你,或注意我;第二,之後你逢人就說你和我去公民宣誓,結果到時候我太緊張不願意上台,是你替我上台宣誓的。看看有沒有人告你。”阿妹說:“那瑪格瑞特的哥哥是不是也這麽說說而已,也許根本沒有用假名字登記。”文琳說:“你猜得好,如果這樣的人多的是,一個案子的事實還得花點兒力氣調查,對不對?”阿妹說:“你是不是說違法和犯罪之間有一個灰色地帶呀?”文琳說:“違法的事天天都在發生,被捉到的違法有一部分是真的幹過違法的事,有的是誤捉;要想訂下來誰違法是為了故意犯罪,那要看陪審團是不是一致同意被告人犯了罪。”阿妹說:“要你這麽說,這法律也太鬆了。”文琳說:“英聯邦法律講的是‘不告不理’,就是說你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沒人告你,司法部門一般不會主動來調查你。另外,在定不下罪的情況下,他們寧可‘錯放’,不會‘錯判’。因為錯放隻犯了一個錯誤——放過了一個壞人;而錯判卻犯了兩個錯誤——既冤枉了一個好人,又放過了一個壞人。”阿妹大笑,說:“人權萬歲!”
阿妹又問:“你到底知道不知道瑪格瑞特為什麽戴不同顏色的手套?”文琳笑道:“你明天可以用眉筆在臉上點個黑痣,看看誰來問問你那黑痣,這人一定夠關心你的。你把他當成個候選情人,可能比將自己登在報上或網上找情人,更能找到合適的。”阿妹懵懵懂懂,心想:怎麽總是沒有個確切的答案呢?不過接下來的幾天裏,阿妹到學校還真故意尋找瑪格瑞特,終於有一次她在停車場,遠遠地看見瑪格瑞特從車上下來,阿妹故意走過去打個招呼,瑪格瑞特一邊鎖車門,一邊應合她,阿妹果然證實了,一隻藏藍,一隻深褐色手套的說法。其實,實地地比較一下東西方文化,東方人容易理解和追隨集體主義精神,他們看到一個現象時,希望有個大家都有共識的總結性解釋,看到一個人在那裏喝酒,大家就會猜那人在喝悶酒;看到一個父母離異的孩子逃學,就會猜家庭破裂引起孩子墮落。但是,這種條框式的解釋與其說具有總結性,不如說具有勸說性。也就是說,人們相信某種解釋,不是以客觀統計為依據,而是人們意識裏需要個對那現象有個解釋,於是主動地去相信一種說法。然而,在西方的文化裏,人們崇尚個人主義,看到一個現象時,大家會相信它可能有很多種來自個體的原因,因而也沒必要去追究到底是哪種原因造就出那個現象。就像你看到一個女人剃個光頭,無論在一個東方國家還是西方國家,這都是個不尋常的事,東方人會猜——“她精神有問題了吧”;西方人會想——“她喜歡剃光頭,不關我的事”。
阿妹沒有替文琳去公民宣誓,但也整整齊齊的穿了一身正規的套裝去陪同。一百多人的小禮堂,坐滿了各種膚色的人。宣誓的不到四十人,隻有如奔一個小孩,所以他倒成了禮堂裏的明星,無論是他犯點兒啥語言錯誤,還是表現出點兒尷尬,大家都報以微笑。阿妹坐在如奔的旁邊,另一邊身邊坐著一個法國男人和他的新西蘭老婆,那男人此番宣誓,他老婆陪同。那法國人問阿妹:“他是你的孩子嗎?”阿妹說:“是的。”那人微笑著說:“真可愛。”阿妹又補充道:“是我領養的。”那人說:“你真是個幸運的母親。”阿妹想,如果她和文琳同時上去宣誓,會場定會騷動。要是她替文琳上台,根本就沒有間諜看著她。再說那文琳的樣子掉在惠靈頓的街裏都找不著,別看她中不中、洋不洋的,洋女人裏那種外觀的還不少,似乎有那麽一夥不甘紅顏老去的女人,天天看著雜誌上的辣妹、麥姐兒,穿上身行頭把雜誌上的明星模仿個雜七雜八,你就是用攝像鏡頭照下她們,也難保她明天變個發型、換副墨鏡,你就認不出她。
阿妹有時候能在學校裏看見達麗,達麗不是全日製學生,所以隻有上課的時候才來。今年冬天惠靈頓經常下雨,達麗的媽媽想帶斯蒂芬妮回菲律賓過幾個月。新西蘭在南半球,它的冬季就是北半球的夏季。達麗想用三個星期的學校寒假,把母親和女兒送回到菲律賓,她也順便回去看看,她已經好幾年沒回家了。那天達麗找到阿妹,問她要不要試試替她上班。新西蘭的助理護士工作很多,幾乎每天的報紙上都有招聘這種工作的,阿妹一直忙著練車、學電腦、讀書的,所以雖有心打工賺錢,卻沒時間上班。這回駕照有了,又趕上了學校放三星期寒假,阿妹決定試著打工。達麗工作得很辛苦,護士的工作三班倒,她的班次多是夜班。達麗工作在一家規模不小的老人院,她幹起活來肯吃辛苦,她的上司很喜歡留住她。這次她回國又自己找個替班兒來,上司挺高興。可是,阿妹的力氣太小了,英語也不夠好,幹起這種工作來,她遠不如達麗。要不是這活兒太缺人幹,阿妹非丟了工作不可,好在他們“蘿卜快了不洗泥”。剛開始阿妹試圖搞清楚那些老太太們在告訴她啥,一則阿妹對自己的英語不自信,二則那些老人多數已口齒不清楚,想和她們交流可不容易。過幾天,阿妹看明白了,那些老太太說的啥可能連她們自己也不明白,或者說完就忘了,所以隻要對她們態度好,她們說的話根本不用去聽,嘴裏隻管“哼哼哈哈”地答應著就行。三個星期下來,阿妹也算個熟手了,達麗回來,她的上司告訴阿妹,如果她願意繼續幹,她也可以留下,每星期上幾個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