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 ”,這句古老的俗語,看似在為男性的風流行為辯護,實則是人性深處對禁忌和欲望的一種洞察。
封建社會中,妻子被設定為“家族的主心骨”,承擔了幾乎所有的家庭責任,包括相夫教子、侍奉公婆、管理家務等。正因如此,她很容易從一個“伴侶”變成一個“合作夥伴”。古人雲“妻者敵也”,雖言平等,實則暗藏不平:男人可以對外肆意風流,而女人必須守住三從四德。
妾的出現為男人帶來了新鮮感。妾的地位雖然低,但她不承擔主要家庭責任,也無需應對複雜的婆媳關係,這讓她在男人眼中更顯“輕鬆有趣”。妾成為一種“調劑品”,正如清代文人朱公子所言,妻不如妾,不僅是感情上的“更上一層樓”,更是權力運用的一種體現。
妾與婢的差別主要在於地位。妾雖低於妻,卻仍有一定社會地位,並希望通過“母憑子貴”向上爬,這讓她的行為往往帶有目的性。而婢女則不同,她們沒有爭奪地位的可能性,反而顯得更“純粹”。在男人眼中,婢女既無社會壓力,也無過多規矩,她們的“放得開”,成為男性向往的特質。尤其在封建倫理嚴格的壓抑下,婢女的身份,反而為男性提供了一種無負擔的放縱空間。這種關係純粹到近乎於動物本能,無關情感,隻關乎欲望。
妓女與妻妾婢最大的不同,在於其“職業屬性”。妓女是男性社會中的一個獨特角色,她們被賦予了不同的文化意義:從民間娛樂的載體,到文人騷客的靈感繆斯,妓女超越了單純的肉體關係。文人騷客鍾愛妓女,一是因為她們才藝雙全,二是因為她們具備“平等感”。在妻妾婢的世界裏,女性總是依附於男性;而在妓女的世界裏,關係隻關乎銀兩。這種看似功利的關係,反而帶來了心理上的自由。
“偷”是人性中對禁忌的本能反叛。“偷情”不僅僅是肉體關係的擴展,更是一種心理冒險。正所謂“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的意義在於挑戰規則。無論是社會規矩還是婚姻的邊界,偷情都是對固有權威的一種叛逆行為。偷情的魅力在於不可預期和新鮮刺激。因為不可見,才令人遐想;因為不確定,才令人欲罷不能。這種“不確定性”激發了男性的征服欲,讓他們沉溺於危險與刺激之間的微妙平衡。
偷情的巔峰體驗,並不在於真正擁有,而在於“偷不著”的過程。這是人類典型的“目標幻覺”現象:未達成的目標,顯得更加誘人。一個女人如果太容易被追到,反而會失去吸引力;相反,得不到的才會讓人夢魂牽繞。偷情作為一種冒險行為,當它被實現時,刺激感便會逐漸消退。正所謂“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偷情的精髓在於過程,而非結果。
女人也愛偷情,但男女有別。男人偷情為了新鮮感,女人偷情則為了填補情感的空白。女性偷情時,並非單純追求外表或財富,而是更多考慮得到關注與情感上的滿足。女性偷情時傾向選擇那些懂得取悅她們情緒和心理的男性,這些男性古代稱“浪子”,現代叫“情場老手”,他們提供的,是“情緒服務”。對於女性而言,偷情更多是自我身份的重塑。婚姻生活中,女性被壓抑成“家庭角色”,失去自我個性,而偷情讓她們感受到短暫的自由,仿佛逃離了枷鎖。正如時代女性所說:“不偷一次情,人生不盡興。”
從封建社會到現代都市,偷情的內涵始終未變:它是一種對規則的挑戰,對新鮮的追逐,對自我的尋找。感情的倦怠,會讓人渴望新鮮刺激,偷情正是提供了這種“刺激感”。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在偷情的遊戲中,都找到了對抗平凡生活的一種方式。歸根結底,偷情揭示的,不是男人花心或女人多情,而是人類永恒的情感困境:渴望自由,追逐禁忌,卻始終無法擺脫欲望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