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止國際領養的背後,“邵氏育嬰”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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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例行記者會上證實,中國政府調整了跨國收養政策,從8月28日開始,除“外國人來華收養三代以內旁係同輩血親的子女和繼子女”外,不再展開任何國際收養工作。

這意味著國際收養的大門基本關閉。

中國在1980年代開始了涉外收養。中國在1991年實行一票否決製以強化計劃生育的同時,也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1992年施行),規定外國人可在中國收養兒童,開啟了中國涉外收養的大門。



此舉對中國政府來說是一舉多得:減輕了政府撫養孤兒的壓力,地方政府和孤兒院還可從每個領養家庭獲得數千美元的領養費。

涉外收養數量逐年大幅增加,中國城市的棄嬰因此多了一條生機。

然而,由於國際領養有利可圖,一些地方政府於是“沒收”超生的孩子,將他們送到孤兒院供國際領養。於是,湖南省邵陽市出現了“搶嬰潮”,甚至頭胎女兒也被搶走,送給美國家庭收養,也就是著名的“邵氏棄兒”事件。

2005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了《跨國收養方麵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當年,中國涉外收養數量達到頂峰,共有1.3萬兒童被國外家庭收養,其中7903人被美國家庭收養。

2016年中國官方公布的數據顯示,過去30年,有近15萬名兒童被國際領養。


而根據據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的統計,1999-2020年美國家庭共領養了28萬名外國兒童,其中8萬名兒童來自中國,占總數的29.5%。加上1999年之前的數據,估計美國領養的中國兒童總數超過10萬,其中有部分是像“邵氏棄兒”那樣被計生委官員從父母身邊搶走的。

2007年,中國收緊了國際收養規定,例如:30歲以下或49歲以上的申請人,以及人均年收入低於一萬美元,淨資產低於八萬美元的家庭,身心健康有問題或體重指數超標的申請人,都不具備收養中國兒童的資格。

中國的生育率從1990年的2.3個孩子/婦女,下降到2000年的1.22、2010年的1.18,出生數快速下降,可供領養的孩子越來越少。中國在2014年、2016年、2021年相繼實行單獨二孩、全麵二孩、三孩政策,意味著國內符合領養條件的家庭增加。但中國的不孕率從1980年代初期的1-3%提升到2020年的18%,不孕家庭增加,國內對領養的需求增加。這些原因共同導致美國從中國領養的兒童數從2012年的2696人減少到2019年819人、2020年的202人(部分是因為新冠疫情)。2021、2022年由於新冠疫情,中國停止了外國領養。

中國的收養政策是人口政策的一部分。現在中國不再將人口視為負擔,廢止了獨生子女政策,這次也停止了國際領養。

在2013年之前的二十年,俄羅斯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兒童收養來源國,超過6000名俄羅斯兒童被美國人收養。但是俄羅斯國內麵臨嚴峻的人口危機,生育率從1990年的1.9降至1999年的1.16。俄羅斯政府在鼓勵生育的同時也在2013年禁止美國家庭領養俄羅斯的兒童。以色列禁止國際領養兒童也是出於人口安全的考慮。


中國盡管實行了三孩政策,並出台了一係列鼓勵生育的政策,但是生育率不升反降,2023年隻有1.0,實際應該更低,中國是世界上生育率最低的國家。中國在1980年代後期每年出生2500萬,但是官方公布去年隻出生902萬,預計幾年後將隻有600萬。雖然國際媒體對中國停止國際領養賦予了政治或意識形態的含義,但是真實原因應該很簡單,與俄羅斯一樣,是針對超低生育率的一種恐懼性反應。

在國際上,跨國收養也在式微。據路透社報道,荷蘭今年5月禁止本國公民領養外國兒童。在丹麥,在唯一一家收養機構宣布停止運營後,人們將無法再從國外收養兒童。美國作為國際領養大國,從國外領養的孩子從2004年的22,987人一路減少到2011年的9,302人、2019年的2,971人、2022年的1,517人。國際收養的萎縮,也是全球化衰微的一個縮影。

據官方媒體報道,僅僅因欠繳“社會撫養費”,邵陽市計生部門將沒收來,或者搶來的“超生兒童”統一改姓“邵”送進福利院,有的被遠渡重洋送到國外。

報道顯示,當地計生部門和福利院存在明顯的聯動關係。計生部門把小孩“沒收”上來之後,送到福利院,並在此通過文件造假就把這些孩子“漂白”成棄兒。

史稱“湖南邵陽搶嬰事件”。


2002年至2005年間,當地計生部門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為由,強行抱走嬰幼兒,在湖南省隆回縣高平鎮達到高潮。

鎖定目標後,計生工作人員少則四五人,多則十餘人,在村幹部的帶領下,迅速包圍目標家庭,將嬰幼兒強行抱走。贖回小孩的惟一條件,就是交錢。

經財新《新世紀》記者采訪調查核實,截至2005年,被高平鎮計生工作人員強行抱走的嬰幼兒,至少有16名。除了政績考量,自由裁量的罰款也充盈了地方財政。在政績和利益的雙重驅動下,交不起罰款家庭的嬰幼兒被送往福利院,“棄嬰”利益鏈由此產生隆回縣對計劃生育國策的執行,經曆了一個不斷從緊的過程。

2001年11月,因違反計劃生育問題突出,隆回縣開始對高平鎮進行集中整治。全縣抽調230多名幹部進駐高平鎮,入駐各個鄉村督導工作。

在此期間,原先對違反計劃生育人員收取的“計劃外生育費”,統一更名為“社會撫養費”。


按政府給出的定義,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屬於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製性的特點。

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了《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征收的對象主要是超生家庭,即“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

而依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未婚生育、超生、非法收養的家庭,都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隆回縣在對高平鎮計劃生育問題進行整治的運動中,為了順利收取社會撫養費,縣法院“計生行政審判合議庭”抽調了七名法官進駐高平鎮,派出所抽調四名幹警協同,負責強製執行。

1999年,隆回縣“大膽探索”,成立了計劃生育行政審判合議庭,由審判員和來自縣計生委的公務員(由法院任命為助理審判員)組成,日常工作由計生委管理。這個法庭的主要任務,就是負責對計生行政案件的強製執行——主要就是罰款或收費。這一“成功經驗”,後來被全省推介。


2005年3月22日,隆回縣提出了以“縣鄉村三級聯包”的形式加強計劃生育管理。除“一票否決”,再以職務升遷和經濟獎勵的方式,刺激計生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在此背景之下,縣、鎮、村三級相關幹部的升遷、工資待遇等,均與計生績效“捆綁”在一起。分管及負責計劃生育的幹部們,決定“破釜沉舟,背水一戰”(當地計生標語——編者注),高平鎮的大街小巷再次貼滿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標語,例如“誰敢超生就讓他傾家蕩產”。

計生部門為何如此熱衷“沒收”嬰幼兒並送往福利院?除了政績考量,以收取“社會撫養費”為目的的創收,也是主要動力之一。

據高平鎮官方人士介紹,農業稅取消後,該鎮維持幹部隊伍的工資時常捉襟見肘。收取社會撫養費,不僅僅是在落實計生國策,更是為充盈地方財政收入。

社會撫養費未按規定支出,在湖南省是普遍現象。依據湖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初步統計,僅2004年和2005年,社會撫養費非規定支出的比例分別高達88.04%和87.11%。其中,絕大部分用鄉鎮機關支出。對於鄉鎮政府將社會撫養費直接“坐收坐支”的現象,湖南省財政廳曾給予批評。


在2006年5月17日,隆回縣發布當年上半年計劃生育督察通報。通報稱,“有些鄉鎮將社會撫養費作為鄉鎮財政的主要來源,財政所無能開發財源,隻能絞盡腦汁管死這筆錢”。

上述督察通報進而稱,“有的鄉鎮按月定計生辦上交社會撫養費指標,否則扣發計生辦人員工資。”鄉鎮計生辦“重點工作(孕檢、節育措施落實)沒人做,難點工作不願做,有錢的工作(社會撫養費征收)搶著做。”

2010年,隆回縣縣長鍾義凡在該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春季集中整治活動動員大會上發表講話時說,在“一票否決”等壓力下,“鄉鎮黨委、政府與計生隊伍存在較深的利害關係,不敢得罪,導致計生隊伍綁架黨委和政府”。

2002年4月,高平鎮計生辦主任由周小方擔任。彼時,主管該鎮計生工作的是鎮黨委副書記劉述德。為了摘掉因計生問題而被“黃牌警告”的帽子,高平鎮進行專項集中整治中,主要一項工作就是征收社會撫養費。

當時,計生辦成為高平鎮政府第一大部門。鎮政府120多名工作人員的建製,計生辦就占到30名。據周小方介紹,全鎮每年補報生育和超生的嬰幼兒在100人左右。


計生辦的工作人員開始搜尋並鎖定超生、“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子女家庭。據當地官員介紹,在高平鎮剛開始收取社會撫養費時,每人約3000到4000元。而以強行抱走小孩相“要挾”時,價格就漲到1萬元甚至幾萬元。

被計生辦工作人員抱走的嬰幼兒,不僅僅是征收社會撫養費的籌碼。有知情者稱,每送一名嬰幼兒到福利院,計生幹部可得到1000元甚至更多的回報。

但邵陽市福利院院長蔣德偉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采訪時,沒有正麵回應這一說法。

邵陽市福利院能夠證實的是,在2002年至2005年間,隆回縣高平鎮民政辦、計生辦共送來了13名嬰兒,其中,一名男嬰被領回。其他未被領回的嬰幼兒,經民政公示程序被宣布為“棄嬰”後,進入社會收養程序——更多是涉外收養渠道。

經湖南省祁東縣法院的判決證實,為了多向境外輸送可供收養的嬰兒,衡陽市各福利院不但給職工下達搜尋嬰兒的任務,甚至主動通過人販子等各種中間人“收購”嬰兒。福利院至多支付兩三千元人民幣“買入”嬰幼兒,送養國外後即可獲得3000美元。前述案件,撕開了“棄嬰”收養黑幕一角,福利院成為“洗白”人口販賣的合法中介。2006年2月22日,湖南省祁東縣法院公開審理這一福利院販嬰案時,引起海內外輿論嘩然。


巧合的是,前述衡陽市多家福利院瘋狂“買進”嬰幼兒的時間段,正是隆回縣各鄉村爆發“搶嬰潮”的時期。

2009年7月,媒體再次披露了計生部門將超生嬰兒搶送到福利院,並在涉外領養過程中牟利的事件。在貴州鎮遠縣,計生部門將交不出罰款的超生嬰兒強行抱走,送入福利院後再通過“尋親公告”等程序,將其變為“棄嬰”,多名嬰兒被送養到美國、荷蘭及西班牙等國。

與多年前衡陽市的多家福利院一樣,鎮遠縣福利院每送養一名嬰兒,亦可獲3000美元“讚助費”。

為了將這些搶抱走的嬰幼兒變成合法“棄嬰”,高平鎮計生辦的工作人員偽造或編造了相關文件材料。

經邵陽市社會福利院證實,隆回縣高平鎮被計生部門帶走的13名嬰兒中,至少有7名是撫養家庭的親生骨肉。之後,家長們一直抗爭不止。


在“搶嬰潮”中失去孩子的家長們相互打聽,找到了遭遇相同的家庭。他們組成維權團體,向當地政府討要公道。

2006年3月10晚,隆回縣政府得知,多位被搶嬰幼兒的家長打算到北京上訪維權。時任邵陽市委書記盛茂林,邵陽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向才昂等人做出批示,要求隆回縣調查處理。

當晚,隆回縣縣委書記楊建新、縣長鍾義凡等人分別做出批示,要求成立調查組。次日上午,隆回縣從縣委辦、紀檢委、計生局、宣傳部等四部門抽調11名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由縣委辦副主任兼督察室主任陳雲鶴帶隊,赴高平鎮展開調查。

時隔僅僅一天,2006年3月12日,聯合調查組的報告即出爐。調查組確認確有12名嬰幼兒被計生辦工作人員抱走。被調查的12戶村民分別為:合興村魏太喜、大石村袁明友夫婦、白地村王義娥夫婦、黃信村周樂平劉素貞夫婦、金鳳山村羅如冰、杏升村聶仙銀夫婦、金鳳山村周英喜夫婦、回小村袁家石、大田村周英明夫婦、鳳形村楊清正、上黃村袁國雄夫婦和毛坪村袁新權。

2011年5月,針對有媒體報道“邵陽計生部門強行將十餘嬰幼兒送入福利院”,湖南省邵陽市委、市政府及隆回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市縣紀委、監察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對報道中所提及的有關情況進行深入調查。


但始終沒有下文。

cager812 發表評論於
不能公開的黑市。
Firefox01 發表評論於
謝謝翔實資料,唯利是圖的本性,到處可見,人性的惡,在無信仰的人身上,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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