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再婚的自主權掌握在自己手裏

荔枝100 (2020-06-20 07:12:56) 評論 (48)

馬老師是我媽媽的老同事,她們退休後常一起參加社區活動,還一同出外旅遊。

她有一子一女,女兒在廈門生活工作。自從兒媳生了孩子後,馬老師就和上海的兒子住在一起,自己的舊房租給別人。

馬老師60出頭喪偶。三年後,她在老人社區結識了一位退休的高先生,兩人性情相合,興趣相投,不久她就有了再婚的想法。

女兒對母親再婚持中立態度,既不鼓勵也不反對。

兒子則堅決反對母親再婚。他對母親說:你這個年紀還結婚,圖個啥?還不是照顧老男人,為他做飯,以後他生病了給他當護士?

馬老師的想法是,她和高先生都才60多歲,身體也不錯,結婚隻是想有個誌同道合的伴侶,平時也好有個人說說話,互相照應。

再說了,生病是說不準的事情,誰知道將來誰會照顧誰呢?

兒子說,你和我們住在一起,我們就不是你的伴侶了?我們照顧你有哪裏不周全的?

馬老師心裏很清楚,也和我媽提起過,兒子反對母親再婚,首先還是出於經濟上的考慮,怕母親婚後把自己的財產(主要是那套舊房)合並過去,最後被高家的子女拿了去。其次是,因為高先生家的房屋寬敞,母親婚後會搬過去住,他就失去了一個“老保姆”。(馬老師在喪偶後就不常出門,每天在家為兒子媳婦做飯、帶孩子。)

馬老師的兒子還走訪了家裏的親戚和他母親的好友,動員大家一起勸說母親不要再婚。他也到我家來過,請我媽媽幫著勸。我媽回他說,這是你們的家事,我一個外人不好管。

馬老師自己有退休工資,還有房產,經濟獨立,身體好、頭腦清楚,最後如願以償,和高先生結了婚。兒子隻能退後一步,要求母親簽下字據,立下遺囑,把財產和丈夫完全分開,母親答應了。

婚後,馬老師和高先生一起過了十年的恩愛日子,雙方家庭雖然沒什麽來往,但也沒有發生過糾葛。兩個老人共同照看雙方的年幼孫子女,一切平安。後來高先生去世,反而是馬老師拿到了一筆錢,馬老師的兒子也更沒有了怨言。

高先生去世後,孫子大了,不再需要奶奶照看了,馬老師似乎沒有了和兒子媳婦同住的理由。正好那時女兒離了婚,請她去廈門同住。

女兒在她和高先生結婚時沒有任何幹涉的舉動,而且對繼父還非常友善。馬老師認識到女兒是可以信任的,會尊重自己的意願,就欣然搬去了南方。

她對女兒說:我送走了兩個丈夫,過了兩段好日子,很知足了。我自己有錢,以後老得不能照顧自己了,你就給我找個條件好的老人院,經常來看看我就行了,這是我唯一的願望。我現在雖然和你住在一起,但不會來幹涉你的生活。

有趣的是,馬老師搬去和女兒同住後不到兩年,女兒也想再婚了。她小心翼翼地回家問母親,你支持嗎?我男友很願意讓你仍然和我們住在一起。

馬老師回答,這是你的日子、你的房子,我就是不滿意也幹涉不了。這樣吧,我們試試看,如果我和你的新老公合得來,那當然最好;否則,我在上海還有房子,不怕沒地方住。

馬老師真是個思想開通的老人,不僅把自己晚年的幸福掌握在自己手裏,而且也尊重子女的生活選擇。

而她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就是因為她有那套舊房。以前兒子曾幾次勸說她把房子變現,她一直抵製著,也沒有把房產過繼給子女。現在,不但房子升值很多,而且它還讓馬老師有了財務自主權,有了選擇的底氣。

我媽媽以前常說馬老師是個又智慧又開明的女子,看來不假。不管什麽年齡,再婚都會受到一定的家庭和社會挑戰,但我欣賞的是馬老師人老心不老的精神,敢於抓住幸福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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