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住雷洋的妻子吧
2017-01-02 19:10:57
第一次聽說雷洋的妻子,是她提出嫖娼不嫖娼不重要,我隻要知道人是怎麽死的(網上傳言,大意如此)。後來,我在一段錄像中見到她接受采訪,她神態平淡,並不乞求世人的憐憫,卻飽含了要弄清真相的堅定。過了一段時間,聽說雷洋家屬拒絕了600萬元的賠償。再後來,就是上個月23號左右,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涉案警察,也就是取消了公訴,這之後發生了兩件事,一是雷洋家屬決定放棄自訴,雷洋案就此結案。二是網傳雷洋的家人獲得了高額賠償,開始說是1200萬,後來竟然說是4000萬。對此說,即使原來完全同情雷洋的人也意見分裂了,有人表示理解,有人表示不屑。
我的上個貼子“雷洋,你是不是這樣死的? ”全憑推理和想象,現在我再次走入自己的想象之中。如果真是巨額賠償,那說明雷洋的家屬,我認為主要是雷洋的妻子,進行了堅決的抗爭。否則不會等到這時候才出結果,不會達到這麽高的賠償金額。看這結案時間:正好是年底前7天,而自訴期也正好是7天。很可能是最高層說話了,不管怎麽樣,你北京市政府一定要在今年把這件事給擺平,否則提頭來見。這背後絕不會隻有數額的談判,官方一定施展各種手段對家屬們施壓,而由於核心人物雷洋妻子的死板不妥協,多少錢也買不動,談判幾近崩潰,頭頭腦腦們一定是如同熱鍋上的螞蟻一般。臨近年尾,政府的軟硬兩手都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最後雷洋家的長輩們受不了了,一輩子的順民,怎敢這樣和政府死扛到底?進一步老人們再求雷洋的妻子。如果我是雷洋的妻子,丈夫死的如此冤枉,我一定要給他報仇!就算拚了這輩子也要!但是如果四個老人一起求我,讓我看在雷洋女兒的份上放棄,那怎麽辦?我可以拚上自己的命,卻無法拚上老小的命啊。雷洋妻子在簽字接受賠款的時候,她的心一定是在滴血!讓我們記住雷洋的妻子,她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最大的尊重。
順便再說一句,巨額賠款還說明一件事,就是官方知道雷洋死得冤。死的如此之冤,如果起訴上了法庭,要影響社會穩定,要大大傷害當今皇上的形象。權衡利弊,賠多少錢政府都合算。
古有竇娥,今有雷洋!
yidabing 發表評論於
2017-01-08 13:14:50
雷洋身為中共黨員。就職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屬的中國循環經濟協會,是協會生態文明中心主任。妻子剛生完孩子就去嫖娼。渣男一枚。
laopi 發表評論於
2017-01-06 19:49:26
整個就是建立在聽說的基礎上,典型的中國式思維
劍吼西風 發表評論於
2017-01-04 18:03:13
不要嫖娼。
彩葉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23:39:41
我為什麽對雷洋案這麽憤怒,也許是因為我曾經住過北京那個地方,離市中心相當遠,是城鄉結合部,比較亂。雷洋的家比我當初住的地方還要靠北,屬於北京比較窮的人住的地方。當然也不是很窮,北京北邊就沒有便宜房。我當初在這一帶租房住,總覺得發生在雷洋身上的事,完全可能發生在自己或自己的家人身上。雷洋住在這一帶,多半不是當官的。
Sugar88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23:28:56
都是網上傳來傳去,到底得了多少萬?
Wiserman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22:29:02
由此看到中國推行法治的曙光,
中國會越來越好的!!
yep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22:08:31
雷洋妻子雙得利:嫖娼丈夫死不足惜,還得巨額賠償
溪邊愚人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19:33:52
雖然我曾寫文不建議雷洋妻接受賠償,但我真的是非常敬重她的。這個案子能走到這一步,雷洋妻和律師都是功不可沒!
真的希望能再多走一步。。。可是,流氓政府啊!
Hotmom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18:30:46
新年聚餐我們也討論這個案子,一個律師出身的朋友說了:電擊!就是死人電擊也可以取到
蠢驢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16:56:41
一些人把雷洋案類比於美國襲警,其實這和美國襲警沒有可比性。美國的警察製度相當完善嚴謹,很難想象有警察創收之類的情況。而在中國,警察創收是公開的秘密。一旦警察可以利用公權力創收,必定會在私下產生土匪勾當。這並不是中國警察不好,而是製度不好,大多數人,如果在這個位置上,都會幹壞事的。如果我是警察,也完全可能利用業餘時間出去抓賭抓娼,通過罰款私了,增加收入,何樂而不為?
czhz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16:21:48
她是最該感激政府的人, 政府幫她清除了身邊的男渣,還倒貼她一大筆錢,雖然不一定有4000萬,但肯定不會少。
xiangpi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15:24:17
都是螞蟻
elmonte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13:57:02
言之有理。
wumiao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12:03:09
唉,四千萬雖然不能買一條命,但一條命幾輩子也賺不到四千萬。還能怎樣呢?
mudanxianzi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11:03:21
嫖娼死活該!他有老婆呀
好心有好報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10:06:24
Agree with you. You are right. Anyway, Leiyang was far better than Nieshubin who lost the kidney or Zhangwei who became a Human specimen. At least he kept the whole body.
不言有罪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7:57:23
尊重雷洋妻子所做的一切努力和選擇。
我們不是她本人,沒經曆過她的遭遇,也不知道她所做這些選擇的原因和過程。任何旁人都無權去詆毀她,或人為拔高她,或評論她。
FayArk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7:41:52
一直跟蹤這個案子。但在美國,很多信息都是間接再間接的。所以很難做出客觀的判斷。但僅僅從雷洋在離家,離家要去做的事情,死亡時間等等看,似乎嫖娼的可能不是太大。中國政府需要控製事態發展,不能蔓延到大幅度社會憤怒,是很有可能的。在中國國界裏麵,若真的是自己冤枉,要和警方/政府較勁,得到公正結果的可能不大。所以,真心希望雷洋家庭得到大筆賠償是真的。怕就怕這個大筆賠償不是真的,雷洋家庭是有苦不能說。但是真相到底是什麽,真的無法知曉。
Armweak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6:46:48
在這個案件裏,俺看到的最具理性的文件,是那份檢察院的判決書,裏麵連五個警察如何做假證都寫得很清楚。俺隻有一點疑問,做假證為什麽不被起訴? 俺的直覺告訴俺,身為警察但做假證,若是發生在美國,恐怕不會不被起訴。俺對中國的法律不是很清楚,這一點仍然不理解。
俺其餘讀到的,包括這一篇,基本上是未開化、亞文明的第三世界國家公民的統一特征: 不講道理,沒有理性,有的隻是純粹的感情發泄。自古以來,中國的民與官都是對立的,因為那個社會裏從來就沒有公正,從來不曾公平過。國民素質太低,沒有誠信,全社會充滿著欺騙、作假和謊言,從而造成了人與人之間,包括官與民之間,沒有任何相互的信任,因而產生了人們普遍所說的“一盤散沙”。這不僅是中國人的特征,也是來自所有第三世界國家的公民的特征。俺在國外的二十幾年內,接觸到的第三世界國家來的人,基本都有這個共性。
長空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5:46:21
有精液,證據確鑿。誠信缺失才導致質疑。清白的人不至於拚死反抗。協警們的爸爸不是李剛,若有責任是會被起訴的。
happybob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5:39:56
人死不能複生,為了活著的人,忍了。
大地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4:34:18
胳膊拗不過大腿,幹脆就不拗了。
老北京人2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4:27:49
警察當然不是釣魚,這幾個家夥隻是在打野食,沒想到死了人。
linmiu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4:12:12
賠那麽大一筆錢,主要是為了安撫雷陽那些法律專業的校友們。
中產如夢初醒,原以為自己傻不錯,卻原來根本沒有安全保障。
清漪園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4:11:51
她沒有被車禍死,已經非常不容易了。
昭明_watch0 發表評論於
2017-01-03 01:52:45
個人怎麽可能和公權力鬥呢?說你怎麽死的,就是怎麽死的。說你拿了多少錢,就拿了多少錢。我們隻能暗自慶幸,這事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
bayroam 發表評論於
2017-01-02 21:53:34
我傾向於雷洋嫖娼了,當局包括警察沒有必要造那麽大的假。盡管我並不認為嫖娼十惡不赦,就該去死。從這個角度出發,雷洋的死是令人同情。
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警察在“釣魚”,隻是很多同情雷洋的人的猜測。
警察在奉命辦差的過程中,由於沒有善待嫌犯,就要被起訴,那以後沒人願意當警察。
如果嫖娼為真,雷洋就必須拚命掙紮逃跑,否則到派出所據結後,他可能被開除,身敗名裂,家庭分裂。
如果家屬執意拒絕結案,當局可能公布雷的精液,妓女現身證明,屍檢報告等,對家屬很不利。
簡寧寧 發表評論於
2017-01-02 21:31:12
She has my respect as well.
livinghere 發表評論於
2017-01-02 21:20:36
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