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死
最近文學城裏的博客、論壇掀起了一陣青春熱,有人把年輕時的帥哥美女照拿出來顯擺,有人回憶記憶中的青春,有人談論有關青春的電影和書籍,也有人界定青春時期起於大學、終於生兒育女。且不說以特定事件代表青春未免有失狹隘,難道沒上大學,沒有孩子的人就沒有青春嗎?就算劃出一個青春年齡的界限,比如18到25歲,相信也會有許多人不同意。
其實所謂年齡,是所有人類刻板印象中最大的套。象性別、種族、某國人之類的刻板印象,倘若你不屬於那一類人,你還可以置身事外(比如白人之於少數族裔);但是有關年齡的刻板印象,可是人人有份。人學會了計數,學會了記錄時間,也學會了計算年齡。拿出你的身份證,年齡是身份的一大要素;你再看某相親節目,介紹完名字,就是年齡,從哪地方來等等,可見年齡的重要性。日常生活中也經常聽到把年齡與生理、心理、或行為特征聯係在一起,這就是刻板印象了。比如“年齡不饒人”多指身體的老化,比如“別看他三十幾了,還不夠成熟”,指得是心理,還有“她穿得還像二十幾歲姑娘似的”,指的是穿著。年齡有時成了一個緊箍咒,無形之中限製著我們的行為。比如我從小一帆風順,喜歡對親近的人撒嬌,年過三十之後,就成了不當行為;更別提當媽了以後,直接就被剝奪了權利!憑什麽呀?
回過頭再說青春。我不認為青春應該以年齡來界定,青春其實是一種心態,是生命活力的表現。即使是年輕人,如果沒有活力,也沒有“青春的色彩”。之所以青春常與二十幾歲連在一起,可能是因為大多數人此時生理處在一生的巔峰時刻,並且更容易遭遇愛情。是啊,許多人的青春記憶都是與愛情聯係在一起的,那是荷爾蒙激蕩的時刻,也是生命活力的證明。但反過來,愛情卻不是年輕人的專利,中年人、老年人仍然會追求愛情,擁有愛情,並“煥發青春”!那些對此有非議的人大多數鑽進了年齡這個刻板印象的套,蒼白地過完自己的餘生。
有愛的人,青春是不會死的,因為愛是所有生命的源泉。生命不息,青春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