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日本經理自以為在OICR幹了八年多,可以呼風喚雨,當然對COop的學生來說,可能很管用,可對於我來看,他的行為根本不配當一個經理,一個對下屬的控製幾乎弱智的人,如何能坐好這個位置。我也當過經理,人員至少是他的五倍,從來不會這樣對待自己的下屬。
Director要我休息半天,等待跟HR見麵。
下午HR約我,那個HR Manager也是剛剛入職的,比我還晚一周。
早就聽那個日本經理說了,OICR的HR很無能,估計這才是他這樣跋扈的原因之一吧。這個新來的HR Manager人非常Nice,職業素質很高。非常耐心的花了近一個小時做了筆錄,然後讓我回家等消息。
下次再回去HR的時候,發現那個Manager已經把我的Case交給了另一個HR的Staff來處理,估計我這個Case比較棘手,她也不想卷入,我也理解。
Director跟那個HR的是一起來的,Director先把結果宣布了:對於我的Case,直接Terminate,當日生效,但薪水可以發到一直Contract結束,也就是這個月底。我說我的訴求是要Permanent,Director立即否認說,他們從來沒有對我說過任何Permanent的消息,部門也不會再招其他的Permanent員工(後來我看招工廣告,果然他們把廣告上的Possible成為Permanent那句話給刪除了)。我也無話可說,畢竟沒有任何黑字白紙的東西。
那個HR的處理也是非常的生硬,拿出協議要我簽,給了一張出租車的票,要我馬上回家。我拿走了協議,沒有簽字,告訴她我還要繼續投訴,向HR的上司VP,還有President,還有勞工部。
在這個Case中,我至始至終是個受害者,沒有任何過錯,可是從Manager, Director到HR,一直沒有公正的處理這個事情。我的要求之一是,那個日本經理根本不Qualify那個位置,必須要有相應的懲罰措施。可笑的是那個HR居然跟我說,她們會開第二個Case來處理那個日本經理,真當我是小學生啦。OICR的HR原來也就這水平!
等過了下個月,我就向勞工部繼續投訴。本來想把這遭遇給CBC或者Toronto Star說說的,可找來找去沒有找到相應的部門,最後還是歇菜了。
前麵很多事情可能沒有寫的很詳細,所以這裏再補充一些:
1,Demo是我們自己內部的一個Review,不是公開的那種,基本上是每隔兩三天一次,時間定在下班前15分鍾。日本經理很忙,白天幾乎沒有時間,所以我都是在他們下班後去跟他交流的。我和他對那個問題的解釋已經很清楚了,解釋完之後我看他暫時沒話說,所以我才要離開的,已經晚上八點了啊。
2,雖說是Contract,但都是年薪,而且我在填Timesheet的時候隻是按照正常的時間填寫,就是說我是一分加班費都沒有拿,白給他多幹了。這個活,他組裏其他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做完,我做一個月,其他人至少要三個月。所以說他找到我,那真的是撿了個楊白勞。在前一周末晚上11點我加班完還跟他發郵件抱怨,其他組都有好幾個人,我這個工程就我一人,他回信跟我說,因為我的水平遠在他們之上,所以他們沒法幫忙,隻能我一個人做。
3,基本上是每天都有交流,每天早上有Daily Meeting,一有問題我會先谘詢他的意見,包括前麵很多方案,都是采用了他的想法。
4,跟Director,我一直都很尊重及感謝,雖然他也有偏頗之心,人之常情啊,我也理解,但從始至終他還是比較人性化的,不象那個日本經理人那麽粗暴無禮(表麵上看他是非常的有禮貌,就算在Fire你那一刻都是笑眯眯的),我對Director沒有任何的過激的語言,連一丁點生氣的樣子都沒有,不過我也有我自己的要求,也有底線。
沒有看明白的朋友,這裏是(一)和(二):
http://bbs.wenxuecity.com/career/520806.html
http://bbs.wenxuecity.com/career/520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