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如果我們是要講公理邏輯,而不是講信仰的話,聖經是不足為據的。否則就是試圖把信仰問題和邏輯問題混淆,結果就是車軲轆話輪流說:“為什麽是一神?因為聖經裏是這樣寫的。聖經裏為什麽這樣寫?因為這是神的旨意。”這就成了一個公共邏輯所無法進入的自證怪圈。
其次,我們來看你的三條論據:
1. 如果神不隻一個,那麽宇宙會因為有多個創造者和權威而陷入混亂;但是宇宙並未混亂,因此,隻有一位神。
2. 既然神是完美的,那麽就不能有第二個神,因為他們會在某種程度上不一樣;而與十全十美不同就是完美的欠缺,不完美就不能是神。
3. 既然神的存在是無限的,那麽他就不能有局部(因為局部不能達到無限)。如果神的存在不僅是他的一個局部(對一切存在或不存在的事物來講都是),那麽他必須是無限存在。所以,不能有兩個無限的存在,因為一個要與另一個有別,而與無限存在有別就是根本不存在。
這三條論據有一個明顯的共同點:就是把尚未得到邏輯證明的論點作為了前提條件。在第一條裏,“如果神不隻一個,那麽宇宙會陷入混亂”並沒有得到證明,而且這還是假定條件,更加不牢固(比如古希臘人肯定持相反意見嘛);在第二條裏,“神是完美的”並沒有得到證明;在第三條裏,“神的存在是無限的”並沒有得到證明。這三個未經過邏輯證明的前提所能賴以實現的唯一方法隻有信仰。你隻有堅信這三個條件的存在,才能由此推論後麵的那些。
因此,你的推論的所倚靠的還是信仰,而不是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