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追究責任表麵上是為了公平,其實是害怕自己承擔額外的責任,甚至就是逃避自己的責任。
因為人人都是這樣的,所以在執行追究的過程中有很多的消耗,甚至超過了承擔責任本身。這個我們在生活中常看到,比如扯皮。
所以從理性(提高效率)的角度看,與其消耗在無謂的扯皮,不如就直接承擔了責任。如果自己能的話。對不能的人,就哪怕被歸咎到了責任,也承擔不了,強迫著去承擔,結果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平添怨恨。這種怨恨的負能量,又會形成新的破壞。
當然這種主動承擔的思維方式,沒有安全感支持是行不出來的,一般在比較有安全感的家庭中,相對容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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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那麽高深到佛。:))
我都忘記得具體說啥了。:)關於追究責任的問題。我是這樣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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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的很對! -WXCTEATIME- ♂ (0 bytes) () 02/24/2015 postreply 1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