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逼賣淫 雞頭規定來月經不接客要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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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少女登上回海南的船

被拐少女在船上

犯罪嫌疑人

在28日返回海南的途中,獲救的海南少女小符一路興奮不已。她一會兒笑一會兒哭,精神有點失控。她對記者說:“我終於回來了,我終於自由了!你們知道我被拐賣的這70多天裏,是怎麽過來的嗎?這真不是人過的日子,比牲畜都不如。”

小符本不想再回想這段慘痛的往事,然而在記者的多次要求下,她流著淚回憶了那些讓她一輩子都無法接受的遭遇。

無知少女

輕信“朋友”以5000元被賣掉

據小符介紹,她初中沒有畢業就失學了,失學後成天在家無所事事,讓她感到十分苦悶。不久,她開始與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外麵玩耍。今年元旦的時候,她結識了一個叫“陳海”男子,該男子有30多歲,沒有正當職業。

2006年1月20日,陳海稱,他有一些朋友在廣東徐聞混得不錯,他要帶小符到徐聞去找工作。當天上午,陳海把小符送上去海安的船後,對小符說:“我明天再去海安,我已與我朋友說了,叫他去海安接你。”

小符信以為真,坐船去了海安。當時有2名男子在海安碼頭接了小符。他們帶小符在徐聞街頭買了一些衣服和吃的,把小符身上帶的錢全部花光了。

接著,這2名男子把小符帶到了徐聞的一個旅館,他們對小符說:“你朋友把你以4500元的價格賣給我們了,加上路費及租房費用,你花了我們5000元。現在,我叫你翻倍還給我們1萬元錢。你如果沒有錢還,就在這家旅館賣淫給我賺錢還我們的債。”

小符對記者說:“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我真沒料到玩得好的朋友,竟然會把我賣了。”

小符不肯賣淫,結果遭到這2名男子的一頓痛打。小符受不了,當即答應了他們的要求。

趁機逃跑

在碼頭被人販子揪回遭毒打

1月21日,小符被迫賣淫,做了10多次“生意”後,身上留了一些錢,有了回家的路費。於是,她想到了逃跑。當天,她趁那2名男子去打牌賭博的時候,偷偷地從旅館溜出去,坐車跑到海安準備坐船過海。結果等她買了船票準備坐船過海時,五六名男子開著一輛麵包車過來,以“抓老婆”的名義,把她從碼頭拖到麵包車裏,然後把她帶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拳打腳踢把她打了個半死,她的一顆牙齒都被打掉了。

這幫人惡狠狠地對小符說:他們做這種生意有一大幫人,凡被他們控製的婦女,沒有能逃出他們的手掌的,他們在碼頭、車站甚至派出所裏都有自己的人。他們還給小符講了幾個因逃跑被打殘的婦女的事例給她聽。從此,小符再不敢輕易做逃跑的事情了。

隨後,這幫人又帶小符到離徐聞縣城二三十公裏的邁陳鎮新華飯店賣淫,每天賣淫的收入全部被這2名男人搜走。不到半個月,小符給這2名男子賺了5000多元錢。

賺足錢後

人販子6000元將少女轉賣了

2月13日,這2名男子又以6000元的價格把小符賣給新華飯店老板顏某,顏某當即叫小符以賣淫為手段還12000元。顏某當時手中控製了6位婦女賣淫,她規定:1、每位婦女每天必須給她賺80元錢,餘下賺的錢才算還款的。否則,將受到老板娘的打罵;2、每位賣淫的婦女不準從新華飯店的2樓下樓到外麵去,否則,見到一次要罰款50元;3、不準被迫賣淫的婦女身上留錢,如發現她們身上留下的錢多於5元錢,將罰款50元;4、每天必須接客,一天不接客將罰款80元,並不給飯吃。如果婦女以來月經的理由不接客,將罰款50元;5、晚上睡覺時,要把她們反鎖在鐵門內,防止她們逃跑。6、不準借客人的手機打電話,不準與客人多說話。否則,不僅要被罰款,而且將受到嚴懲。

小符對記者說:“有時我肚子痛或來月經,也被老板娘逼迫賣淫接客,每天要接客20多次,每次價格隻有15至30元。我們少女被老板娘賣得一錢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