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裏的守望者》是現代美國社會中一個失落、迷茫、痛苦、憤怒的靈魂的故事,全書由一位十六歲少年,中學生霍爾頓·考爾菲德,的內心獨白構成。故事完全局限於幾天的時間之內。
霍爾頓出身於上層中產階級家庭,父親是一位成功的律師。他本來就讀於賓州的一所高級私立高中,但由於五門功課有四門不及格被學校開除了。他離開了學校,但不敢立即回到位於紐約的家中,打算等他父母“消化”了他被開除的壞消息並平靜下來後再回家。他手裏有點錢,就在回到紐約後住進了旅館,遊蕩了幾天。故事前一部分是他即將離開學校時的經曆,後一部分則是他在紐約遊蕩的經曆。
對比西方文學源頭的《奧德賽》,可以加深我們對《麥田裏的守望者》的理解。 《麥田裏的守望者》跟《奧德賽》一樣都可以看成一部曆險記: 主人公在漫長的“回家”旅程中遭遇的種種艱險。《奧德賽》是神話,它的主人公奧德修斯是智勇超人的英雄,還有天神雅典娜的庇護。奧德修斯的目的地 - 他的家 - 是他本來就擁有的王國, 他本來就是那裏的國王。奧德修斯雖然遭遇種種生命危險,但憑著他的智勇和天神的庇護一路戰勝各種魔怪、敵人,回到家中,奪回了他的王國。然而那是神話,屬於昨天。宛如一個美夢,醒來後就失去了。夢醒後的現代人還能有什麽樣的生活之路(存在主義哲學家所謂的“在”)?那才是塞林格通過他的小說來探尋的。塞林格的故事是關於現代人和他所麵對的現代的困苦:不是奧德修斯所麵對的大海上的狂風暴雨、妖魔鬼怪等對個人肉體生命的威脅,而是在一個沒有精神生活的社會中個人精神生命的泯滅:永遠失去了天真、精神上與他人無限疏離、極度憂慮自身的意義與價值。 現代人沒有奧德修斯那樣的位於陸地或海島上某個地方的家可以歸去,他最多可以渴望、尋找一個精神的家園。在他尋找那個精神家園的路上,不會有奧德修斯那種振奮人心的勝利,也不會有奧德修斯那種光榮的結局。作為現代“曆險記”主人公的霍爾頓,讓人想起的,更多是T.S. 艾略特的阿爾弗雷德、加繆的莫梭、薩特的洛根丁。
霍爾頓不是一個英雄, 他似乎並無任何美德:他既無勇,也無謀,更沒有天神的庇護。乍一看,他更是一個不良少年,他學校功課一塌糊塗,還吸煙、喝酒,對誰都看不慣,成天在心裏咒罵別人,也說謊成性,甚至在一個皮條客給他拉妓女時,也沒多少猶豫就接受了。然而塞林格用他細膩嫻熟的文筆讓人看到霍爾頓的種種缺點,更多是表麵上的。霍爾頓並不真是個蠢貨。他並不是所有功課都一塌糊塗,他的寫作能力是很優秀的。他隻是自製力比較差,不能控製自己的情緒,不適應學校的教學方式。他雖然一直在心裏咒罵別人,但在具體外在的舉止上,對師長(比如斯賓塞先生和斯賓塞太太)相當有禮貌。更重要的是,塞林格通過很多細節,讓人看到這個少年人內心的真誠,看到他周圍環境的惡劣,看到他的憤怒不無道理,於是能理解、同情他內心的迷茫與苦悶。
霍爾頓極度珍愛兒童所特有的天真,對自己童年環境裏恒定不變的東西非常留戀:
不過博物館裏最好的一點是一切東西總呆在原來的地方不動。誰也不挪移一下位置。你哪怕去十萬次,那個愛斯基摩人依舊剛捉到兩條魚;那些鳥依舊在往南飛;鹿依舊在水洞邊喝水,它們的角依舊那麽美麗,它們的腿依舊那麽又細又好看;還有那個裸露著乳房的印策安女人依舊在織同一條毯子。
霍爾頓渴望人與人之間真誠的,有深度的交流:
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樣一種書,你讀完後,很希望寫這書的作家是你極要好的朋友,你隻要高興,隨時都可以打電話給他。可惜這樣的書並不多。
他非常害怕成年人世界裏的各種醜惡、肮髒會毀滅了他所珍愛的那種天真單純。他在學校的同屋花花公子斯特拉德萊塔是個學校球星、美男子,跟無數女生約會,輕而易舉地引誘女生失身。一天,霍爾頓從斯特拉德萊塔口中得知他正要去同一個女生約會,而那個女生,琴·迦拉格曾經是霍爾頓的鄰居。霍爾頓不曾跟琴約會過,但對她非常有好感。斯特拉德萊塔出門後,霍爾頓逐漸意識到琴很可要淪為斯特拉德萊塔的犧牲品,非常不安:
我現在正在回想斯特拉德萊塔跟琴約會後回來時候的情景。我是說我怎麽也記不起我聽到他混帳的腳步聲從走廊傳來時我到底在幹什麽。我大概還在往窗外眺望,可我發誓說我怎麽也記不起來了。原因是,我當時心裏煩得要命。我要是為什麽事心裏真正煩起來,就不再胡鬧。我心裏一煩,甚至都得上廁所。隻是我不肯動窩兒,我煩得甚至都不想動,我不願隨便動窩兒打斷自己的煩惱。要是你認識斯特拉德萊塔,你也一準會心煩。我曾跟那雜種一塊兒約會過女朋友,我知道我自己說的什麽。他這人不知廉恥。他真是這樣的人。
斯特拉德萊塔跟琴約會回來後,霍爾頓很希望能打探出那樣的事並沒有發生:
我甚至沒答理他。天哪,我有多恨他。
“你們要是沒上紐約,你帶她上哪兒去啦?”
過了一會我問他說,說的時候禁不住聲音直打顫。
嘿,我心裏真是不安得很。我隻是感覺到有什麽不對頭的事發生了。
他已經鉸完了他的混賬腳趾甲,所以他從床上起身,光穿著他媽的褲衩,就他媽的興致勃勃地跟我鬧著玩兒起來。他走到我床邊,俯在我身上,開始玩笑地拿拳頭打我的肩膀。“別鬧啦,”我說。“你們要是沒上紐約,你帶著她到底上哪啦?”
“哪也沒去。我們就坐在他媽的汽車裏麵。”
他又玩笑地在我肩膀上輕輕打了一拳。
“別鬧啦,”我說。“誰的汽車?”
“埃德.班基的。”
埃德.班基是潘西的籃球教練。老斯特拉德萊塔在籃球隊裏打中鋒,是他的得意弟子之一,所以斯特拉德萊塔每次借汽車,埃德.班基總是借給他。學生們本來是不準借用教職人員的汽車的,可是所有那些搞體育的雜種全都一鼻孔出氣。我就讀的每個學校裏,所有那些搞體育的雜種全都一鼻孔出氣。
斯特拉德萊塔還一個勁兒在我肩上練習拳擊。
他本來用手拿著牙刷,現在卻把它叼在嘴裏。“你幹了些什麽啦?”我說。“在埃德.班基的混帳汽車裏跟她幹那事兒啦?”我的聲音可真是抖得厲害。
“你說的什麽話。要我用肥皂把你的嘴洗洗幹淨嗎?”
“到底幹了沒有?”
“那可是職業性的秘密,老弟。”
底下情況,我記不得太清楚了。我隻知道我從床上起來,好象要到盥洗室去似的,可我突然打了他一拳,使盡了我全身的力氣,這一拳本來想打在那把叼在他嘴裏的牙刷上,好讓那牙刷一家夥戳穿他的混帳喉嚨,可惜我打偏了。我沒打中,隻打在他的半邊腦袋上。我也許打得他有點兒疼,可並不疼得象我所希望的那麽厲害。我本來也許可以打得他很疼,可我是用右手打的,一點也使不上勁兒。
嗯,我記得的下一件事,就是我已躺在混帳地板上了,他滿臉通紅地坐在我胸脯上。那就是說他用他媽的兩個膝蓋壓著我的胸脯,而他差不多有一噸重。他兩手握住了我的手腕,所以我不能再揮拳打他,我真想一拳把他打死。
結果是霍爾頓被斯特拉德萊塔一記重拳打倒在地,鼻孔流血。
霍爾頓痛恨的是他周圍的人或虛偽或麻木不仁、將寶貴的生命消耗於追求浮淺的東西。在這樣的社會裏,他感到非常孤獨,一種身處熙熙攘攘的人群裏的深度孤獨。但他也看不到任何出路。霍爾頓談不上是個叛逆者,更不曾夢想去改變社會。他的苦悶,隻是個人的苦悶。那是揮之不去的苦悶,而不是自覺地把“苦悶”當作商標來兜售自己。
霍爾頓所有的慰濟都隻來自他十歲的小妹妹菲芘。《麥田裏的守望者》中的菲芘是一個塑造得非常成功的兒童形象。
霍爾頓對一切都非常失望,又害怕父母的嚴責,就想逃到一個什麽遠離世人的地方隱居一生。臨行前想見菲芘一麵。結果菲芘得信後來找他:
我在上路之前,倒真想見老菲芘一麵,我是說我還拿了她過聖誕節的錢哩。
最後,我看見她了。我從門上的玻璃裏望見了她。我之所以老遠就望見她,是因為她戴著我的那頂混帳獵人帽——這頂帽子你在十英裏外都望得見。
我走出大門跨下石級迎上前去。叫我不明白的是,她隨身還帶著一隻大手提箱。她正在穿行五馬路,一路拖著那隻混帳大手提箱。她簡直連拖都拖不動。等我走近一看,她拿的原來是我的一隻舊箱子,是我在胡敦念書的時候用的。我猜不出她拿了它來究竟他媽的是要幹什麽。“嘿,”她走近我的時候這麽嘿了一聲,她被那隻混帳手提箱累得都上氣不接下氣了。
“我還以為你不來了呢,”我說。“那隻箱子裏裝的什麽?我什麽也不需要。我就這樣動身,連我寄存在車站裏的那兩隻手提箱我都不準備帶走。箱子裏到底他媽的裝了些什麽?”
她把手提箱放下了。“我的衣服,”她說。
“我要跟你一塊兒走。可以嗎?成不成?”
“什麽?”我說。她一說這話,我差點兒摔倒在地上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這樣。我覺得一陣昏眩,心想我大概又要暈過去了。
“她正在穿行五馬路,一路拖著那隻混帳大手提箱。她簡直連拖都拖不動。”。 一個十歲的小女孩,一個人走在紐約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吃力地拖著一個大手提箱,要追隨她的哥哥離家出走。這圖像,實在令人難望。
在故事的結尾,塞林格讓霍爾頓在雨中麵對天真的菲芘在公園裏騎木馬嬉戲的場麵獲得了內心的平靜。也許那樣的平靜隻是暫時的,但真誠的塞林格隻能對讀者給出這樣多的“好消息”,再多就是自欺欺人了。然而碎片式的喜悅與平靜,也許也可以支撐起我們的生活。接受這樣的生活,而不是夢想奧德修斯式的勝利與光榮,也許才是一種成熟。霍爾頓還沒有成熟,然而讀者可以通過閱讀霍爾頓的故事而更加成熟。
福克納認為《麥田裏的守望者》是當代最好的小說,評論說:“它完美地表達了我想說的東西: 一個少年人,正在成長的過程中,某一天會成為一個大人。也許由於上帝的恩賜,他比有的人更加有頭腦,比大多數人更加敏感。可能他自己並不知道自己的這些長處,所以並不會不加思索地這樣評價自己。他愛人,想加入人群,但是失敗了。有時侯他誤以為那是因為他不夠堅強,不夠勇敢,所以不配被人接受。在我看來,他的悲劇並不是那麽回事。他的悲劇是當他試圖進入人群時,他的世界裏已經空無一人。” (福克納的意思是說霍爾頓的世界裏的人已經全部墮落了。)
塞林格的《麥田裏的守望者》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出版以來,經久不衰,成為了二十世紀美國文學的經典作品之一,奠定了塞林格的文學大師地位。
後來的很多“垮掉的一代", 欲將霍爾頓·考爾德推舉為他們叛逆運動的代言人,實在是謬托知己。至於槍殺約翰·列儂的刺客查普曼聲稱霍爾頓是他的榜樣,不過是渾人們為自己的行為找些宏大的理由。塞林格明確表示,他認為“垮掉的一代”的所謂精神追求同樣不過是些淺薄的東西。雖然塞林格的名聲在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垮掉的一代”的“火上加油”,但把塞林格跟“垮掉的一代”那種淺薄的自鳴得意於“反叛”區別開來,才更能看見塞林格的真誠追求和深度。
最後一段點評,點睛之筆。
看來我要入一本英文版舊書了。最好是2000年前印的。
謝謝分享書評。T.S.Eliot的是“情歌”我很喜歡的一首,不過也是從看不懂到喜歡。
某天看見女兒有一本,根本對不上上中文譯名。
多年前,在The New Yorker雜誌上讀到過塞林格的女朋友寫他,當年崇拜他的姑娘,寫出他的怪癖。雖然我讀英文吃力,可是倒是讀的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