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暗拉非做示拿王、亞略做以拉撒王、基大老瑪做以攔王、提達做戈印王的時候,
這四王可能都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南部。”示拿“就是巴比倫,”以拉撒“可能位於吾珥東麵50公裏,”以攔“在伊朗西南部,”戈印“可能是一個屬於赫人的部落。
2 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 3 這五王都在西訂穀會合,西訂穀就是鹽海。 4 他們已經侍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這五王都位於死海周圍,所多瑪、蛾摩拉、押瑪和洗扁四座城後來遭神毀滅(申命記29:23摩西提到)。所多瑪王”比拉“的字義是”罪惡之子“,蛾摩拉王”比沙“的字義是”邪惡的“。約主前2000年左右,四王居然長途奔襲1000多公裏來攻打迦南的五王。原因是死海周圍的五王臣服於以攔王基大老瑪已12年,到第13年,這五王背叛了,不再臣服於以攔王,於是以蘭王聯合其他三王,不惜長途跋涉,前來興師問罪。以上這些王,在已發掘的相應地區的聖經以外的文獻上,尚沒有找到相應的證據來證實這些王的存在,但這些名字,在他們所屬的地域內,卻是比較典型常見的名字。
5 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 6 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 7 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四王的軍隊勞師遠征1000多公裏,卻輕易地打敗了以逸待勞的6個民族族,其中”利乏音人“(申命記2:11記載)還是身材高大的民族,可見四王的戰鬥力很強。這6族可能是死海五王的盟軍,四王的征戰策略是先清掃外圍。
8 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穀擺陣,與他們交戰, 9 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 10 西訂穀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裏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11 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 12 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五王”在西訂穀擺陣“,是因為那裏”有許多石漆坑“,他們想利用地理上的天然障礙,來阻擋敵人,結果不敵仇敵的攻擊,向後逃跑,很多自己人卻”掉在坑裏“,其餘人則往山上敗逃。人所依仗的優勢,有時反而會成了自己的陷阱。”石漆坑“指開采瀝青的礦井。死海鹽度高、浮力大,南部常有大塊瀝青漂浮,古埃及人在製作木乃伊的過程中就使用死海的瀝青,古人也用死海瀝青作為天然殺蟲劑,古希臘人就稱死海為瀝青湖(Lake Asphaltites)。因為軍隊的潰逃,所多瑪、蛾摩拉城便被敵軍攻占,連人帶財物糧食,被四王洗劫一空。此時,羅得一家已經放棄帳篷生活,遷入所多瑪城生活,於是,羅得一家也遭此禍殃,被四王的軍隊劫掠而去。羅得做夢也想不到,自己一生積攢下來的財富,一夜間化為烏有,成了敵軍的戰利品,自己和家人也被俘虜,很可能麵臨將會成為他人奴隸的悲慘命運。正所謂”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人的命運,自己根本不能掌握,人的一切都在神的手中掌管。
13 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裏,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
有一個逃出來的人,非常可能是羅得的某一個家丁,這個人非常聰明,也熟悉羅得和亞伯蘭的叔侄關係,以及亞伯蘭的為人,他知道隻有亞伯蘭能幫忙出手解救羅得一家。當然還有一個可能,那就是羅得特意物色這個家丁借機逃走,並去找叔叔幫忙,不得而知。”希伯來“的字義是”過來,渡過河,屬於希伯的“。亞伯蘭是希伯的後代(見11:14節家譜),原來住在幼發拉底河的東邊,所以”希伯來人“可能是雙關語,包含兩方麵的意思。本節是聖經裏第一次出現”希伯來人“這個字,後來也用”希伯來人“來稱呼以色列人(見創世紀39:14、17)。”幔利“、”以實各“和”亞乃“是兄弟,都是亞摩利人,可能也是該民族的首領,他們都曾經與亞伯蘭聯盟,可見,當時亞伯蘭的勢力已經非同小可。
14 亞伯蘭聽見他侄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15 便在夜間,自己同仆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士革左邊的何把, 16 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侄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果然,亞伯蘭家養的精練壯丁就有318人(精練的原文是trained,可能指這些人經過某種形式的軍事訓練),因此,屬於亞伯蘭的整個人丁可能至少有1000人左右,這在當時應該是一支不小的勢力。古代文獻表明,當時的戰爭常常隻有幾百人參戰。”但城"在迦南地的最北端,離”幔利的橡樹“大約200公裏,此時應叫”拉億(Laish)",但支派占據此地以後才改名為"但"(見士師記18:29)。亞伯蘭帶領自己的家丁,聯同聯盟的三兄弟及手下,連夜追趕,突襲了擄掠羅得一家的軍隊,結果大獲全勝,把包括羅得一家在內的所有被俘的人以及他們的財物都奪了回來。亞伯蘭聽見噩耗,就當機立斷,帶人追趕,不僅體現了他的果斷、他的軍事領導能力,也體現了他對侄兒的愛和責任。神後來在利未記19章19節,讓祂的以色列子民愛人如己,亞伯蘭實在是一位合神心意的、頂天立地的英雄人物。亞伯蘭的征戰路線圖可參見下圖。
17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穀迎接他,沙微穀就是王穀。
所多瑪王“比拉”的字義是“罪惡之子”,很難想象為什麽他會有這樣的名字,抑或是後人賦予了他這個名字。“王穀”可能就是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子穀或汲淪溪穀(見撒母耳記下18:18所載),距離所多瑪大約100多公裏,海拔比所多瑪高1200多米,所多瑪王實在是消息靈通、線報及時,居然掌握了亞伯蘭回來的行程,專門出來在半道上迎接他。
18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19 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於亞伯蘭! 20 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又有另一個王,他的名字是麥基洗德,他從耶路撒冷來迎接亞伯蘭,他帶著餅和酒,充滿善意和鼓勵。他又是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接受亞伯蘭的奉獻。他突然出現,然後突然消失,成為聖經中一個非常神秘的人物。麥基洗德這個名字後來在詩篇110:4 又出現了一次,詩篇說:“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是什麽意思?感謝神,後來希伯來書的作者受聖靈的啟示,把麥基洗德和主耶穌從祭司的角度聯係起來,為我們解釋了這句話。原來,在摩西時代,神揀選了利未支派的亞倫及其後裔做為神的祭司,但主耶穌按肉體來論,是猶大支派的,按律法,本沒有資格成為大祭司,但希伯來書作者又在4:14 說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 ,那麽如何解釋這個矛盾呢?於是作者在希伯來書6:20說:”做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7:1-2說:”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 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關於麥基洗德,猶太人有一個傳說很有意思(聖經沒有講的,猶太人很喜歡以傳說的形式加以補充和解釋)。挪亞有個弟弟Nir, 他的妻子一直不育,後來就要死了,神卻讓她懷了孕,在即將生產的時候,母親已先死了,但孩子依舊出生了,而且一生出來就是一個成年人,他胸口還有祭司的徽印,挪亞和Nir才知道這是神立定的新祭司,他們叫他”麥基洗德“。後來,在大洪水來臨之前,神派天使把麥基洗德提到天上保護起來,並準備在適當時候,再派他下來服事(詳見以諾二書68章)。
在14章這裏,麥基洗德又出來了,這之後他可能又被天使接到了天上,永遠活著。
猶太人的傳說,當然姑且聽聽而已,不過希伯來書7:3-10接著說:“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4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 5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6 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 7 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 8 在這裏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裏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 9 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 10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裏引用創世紀關於麥基洗德的記載,主要的目的,並不是想澄清麥基洗德的來曆,而是告訴猶太信徒,在利未支派被神賦予祭司的使命之前,曆史上已經出現過一位大祭司,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就不屬於利未支派,而且他的地位要高於先祖亞伯蘭,因此,是麥基洗德給亞伯蘭祝福,亞伯蘭也給麥基洗德獻上了十分之一的奉獻。因此,麥基洗德是高於利未支派任何一個祭司的至高神的祭司,而耶穌成為大祭司,和麥基洗德的等次同等,是完全有資格成為大祭司的,雖然按肉體說他屬於猶大支派,而不是利未支派。
因此,在這裏出現這位莫名其妙的大祭司撒冷王,就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預表2000年之後的主耶穌也是這樣的一位大祭司,這樣的大祭司,在聖經中是有先例的,不值得有什麽奇怪。而且先祖亞伯蘭也非常認同他的祭司地位,還把戰利品財物給了麥基洗德十一奉獻(這是聖經第一次提到十一奉獻)。
另外,在19--20節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祝福說:” “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於亞伯蘭! 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的!” 神借著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的祝福,使他明白他的得勝是因為神把敵人交在了他的手中,而不是他和他的隊伍有多麽能幹。亞伯蘭隨即奉獻了十分之一給至高神的祭司,表明他承認得勝完全是神的賞賜,這是對神的恩典多麽好的回應啊!
“天地的主”原文是“天地的創造者”,表明神擁有天地的主權,是天上和地上一切福氣和恩典的源頭。聖經中隻有麥基洗德、主耶穌(太十一25;路十21)、亞伯拉罕(創二十四3)和保羅(徒十七24)曾用“天地的主”來稱呼神。“至高的神”表明神超越一切權柄和勢力。“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 就表明亞伯蘭並非靠他自己打了勝仗,而完全是神的恩典和保守。
21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 22 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 23 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麥基洗德一退場,所多瑪王便出場了,他大言不慚的向亞伯蘭索要自己城中那些被擄掠去的人,還慷亞伯蘭之慷慨,把本已屬於亞伯蘭的戰利品,十分大方的送給了亞伯蘭。就如馬太福音4章8-9節所記:”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 魔鬼和所多瑪王一樣,把本屬於主耶穌的東西,拿來要當禮物送給耶穌。所多瑪王真不愧是罪惡之子,也就是魔鬼的兒子,兩人使出了同樣的伎倆。隻是所多瑪王沒想到,在他到來之際甚至之前,亞伯蘭早已和神起過誓言,所多瑪王的人和財物,他絕不留取一分一毫,免得他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亞伯蘭信心的眼睛單單注目於”天地的主——至高的神“,既沒有和所多瑪王討價還價,更沒有斷然拒絕王的不合理要求,亞伯蘭所關心的不是財物,也不是自己的合法權利,而是神的榮耀不被任何人竊取。另外,可能在亞伯蘭看來,來自所多瑪人的財物,因著這些人的墮落罪惡,已成為不義之財,如果神的子民占有這些財物,也會有損神的名。
總之,亞伯蘭在迦南地的一切所得,他都歸功給他的神,本屬於神的這份榮耀,任何人都不能竊取一絲一毫,更何況惡在神麵前罪大惡極的所多瑪人,更是不可以。這是何等的敬畏神、何等的以神為他生命的主,獨一的主!也是亞伯蘭屬靈生命的又一個高峰。我們發現,當他活在神的裏麵,當他以神為他生命之主的時候,他的生命就在合神心意的道路上,就必得神的保守和喜悅!
24 隻有仆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份,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亞伯蘭自己憑信心生活,但並不慷他人之慨。這是神的子民做事公平公義的體現。他的仆人所吃的,應該得到保障,他的三個盟友,既然出力幫助亞伯蘭取得了這次勝利,就應當得到相應的報酬。我們常常喜歡以自己的信仰尺度為標準, 來衡量和判斷別人的行為,認為他們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這也屬於一種自以為義的驕傲。我們應當象亞伯蘭一樣,注意尊重和保護別人正當的自由和權力,而不是從自己的尺度來任意判斷和左右他人的思想和行為。
本章結尾,並沒有描述羅得如何回應叔叔亞伯蘭對他的拯救,也沒有描述他內心的想法,或感激?或羞愧?不得而知,我們隻是從創世紀後來的記載,得知羅得依舊回到了所多瑪城,依舊過著被所多瑪人的罪惡所包圍的上流生活。他的眼目依然離不開物質生活的享受,反而離神越來越遠。還有一個可能,當羅得看到叔叔亞伯蘭因神與他同在而光芒四射的時候,他自愧不如,就如黑暗見到光,就要躲避一樣,正如約翰福音1:5 所說: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他沒有重新回到亞伯蘭身邊,與亞伯蘭共同活在神的光中,而是仍然選擇躲避神的光,回到所多瑪,繼續被罩在黑暗當中,掙紮度日。
備注:我的這些”聖經創世紀讀經筆記“,很多地方參考了 Iain Provan 所著的 ”Seriously Dangerous Religion “ 、Joseph.B.Lumpkin 所著的“the books of Enoch and the book of fallen angels, the wathers, the origins of EVil ” 、"聖經綜合解讀”、李思靜博士的一些講道內容、台灣聖經網聖經知識庫參考以及其他一些參考書目。非常謝謝這些學者提供的一些見解。求聖靈繼續帶領,使我可以完成創世紀的讀經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