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上的宋王朝,冗官冗員,積貧積弱,外族侵淩,國力衰頹;乃至靖康被難,二帝北囚,國都南遷,偏安一隅,等等這一切,無不表明有宋一代,弱貧之至也。然而,盛世衰世,很多時候卻無關乎民生幸福;漢武之時,國力何等強大,可皇帝好大喜功,窮兵贖武,百姓苦於兵役徭賦,生活凋敝。而宋代雖然積貧積弱,可統治者修文重士,輕徭薄賦,且發展商業,繁榮經濟,百姓安居樂業,小日子過得很是滋潤。以至於英國史學家湯因比無限感慨:“如果讓我選擇,我願意活在中國的宋朝。”
說宋王朝民生幸福,我們可以從“清明上河圖”可以看出來,從《東京夢華錄》、《夢梁錄》諸書可以讀出來。盡管用我們今天的批評家的話說,這些藝術作品有為統治者歌功頌德、塗脂抹粉之嫌,但文學是社會生活的反映,有許多還是可信的。
看一個社會是否民生幸福,其觀察點一定是“民”而決非其他階層,這是一個根本的原則。而觀“民”之幸福與否,則一定要察其平常日子而非特殊時刻,這也同樣是一個根本的原則。因此,我們看一看宋王朝下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民生幸福,關鍵是物價,兩宋物價非常便宜,一鬥優質米隻需五十文錢。據《西湖老人繁勝錄》記,在瓦舍內的熟食豬肉店裏,一個壯漢隻須花三十八文錢,便可吃飽吃好。一隻熟鵪鶉市場上才賣兩文錢,一些時鮮的水果也不過十文錢一斤。更有甚者,冬天從黃河上遊遠道運來的新鮮魚,每斤也到不了一百文錢。而當時普通的老百姓進城打工,最低的也有一百五十文錢一天的收入,稍有點技術活的有二到三百文不等,而那些從事工商業的人收入更高,所以,在宋代,就是一個貧民,也有能力在都市過上愜意的生活。
因為收入好,物價低,所以百姓一天的生活很是舒適,當時一般人家裏從不起火做飯,一日三餐全部在市麵上買著吃。而且要注意,這一日三餐是在宋代才普遍起來(當然也還有部分人家沿舊例隻吃二餐)。《夢梁錄》記,“那裏的百姓,尋常家裏都不開灶的。”連洗臉水也不燒,每日會去早市攤檔上去買水洗臉、漱口。宋朝早市甚是熱鬧,供應一些一二十文錢就可買到的“灌肺”、“炒肺”、粥飯之類的早點。上午幹完該幹的事,中午仍去下館子,據《東京夢華錄》載:“在京正店七十二戶”,“其餘皆謂之腳店”,可知酒樓甚多。按南宋筆記《武林舊事》、《都城紀勝》、《夢粱錄》諸書所記,當時臨安的美食甚多:“更有專賣血髒麵、齋肉菜麵、筍淘麵、素骨頭、麩筍素羹飯,又有賣菜羹,飯店兼賣煎豆腐,煎魚、煎鯗、燒菜、煎茄子,此等店肆乃下等人求之粗飽,往而市之矣”。且價格便宜,即便是城市下層人,也能消費得起。且酒店服務很好,還有專門幫著熱酒倒酒的人,稱之為“焌糟”。《東京夢梁錄》載:“凡店內賣下酒廚子,謂之‘茶飯量酒博士’。更有街坊婦人,腰係青花布手巾,綰危髻,為酒客換湯斟酒,俗謂之‘焌糟’。”不僅幫你把酒熱好,隻要你的酒杯一空立馬還給你滿上。當時有名的酒不少,浙西產的皇華堂、浙東產的爰谘堂、揚州產的瓊花露、蘇州產的齊雲清露、越州產的蓬萊春、南京產的秦淮春,應有盡有。吃罷午飯,下午事情很少,如果下午工作做完了,就約上三朋四友去“瓦子”、“瓦舍”、“勾欄”等處休閑娛樂,裝飾典雅的酒閣茶樓,是官吏文人淺斟低唱的去處。而圍棋、象棋、蹴鞠、關撲,以及釣魚、鬥茶、鬥蟋蟀等等,則是百姓們日常參與的休閑娛樂。《夢粱錄》說:“杭城大街,買賣晝夜不絕,夜交三四鼓,遊人始稀;五鼓鍾鳴,賣早市者又開店矣。”足見當時夜市之熱鬧。此外,也可以去香水行泡個澡,當時城裏有許多營利性的洗澡堂子,被稱作“香水行”,也同樣服務周到,價格便宜。
民生過著這樣的生活,這一切的獲得,應該是宋王朝關乎民生的政策所致,綜觀宋代政紀,一些官場的規矩確實應該引起我們的深思。
首先,有宋一代,重視文化,尊重文人。太祖立國之初立下的誓詞:“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宋王朝前後三百餘年,鮮見對文人士大夫和批評朝政的人大開殺戒,當年蘇東坡因“烏台詩案”而按罪當誅時,宋神宗想到祖訓,最後隻好說服禦史,把蘇東坡貶官降級了事。正因為如此,所以宋朝的教育業非常發達,東京汴梁設有國子學、太學,此外還有武學、律學、算學、畫學、書學、醫學等學校。仁宗時,鼓勵各州縣興校辦學,到徽宗時,各州縣的學生達到了十五、六萬之多,食宿全部由官府負責。當時人們的讀書意識很強,即使是貧家子弟,也要求孩子讀書,整個社會風尚是無論功名有望無望,都要讀書,子弟不讀書,父母感到羞愧。南宋詩人晁衝之在《夜行》一詩中寫道:“老去功名意轉疏,獨騎瘦馬取長途。孤村到曉猶燈火,知有人家夜讀書。”足見當時讀書風氣之普遍。
其次,宋代皇帝尤其是宋初諸帝多能潔身自好,不事奢糜。《宋會要輯稿》記,雍熙二年(985年)九月十七日,楚王宮失火,宋太宗決心“欲廣宮城”,便下詔提出了建設,讓殿前都指揮使劉延翰等人“經度之”,結果圖紙畫了出來後,要拆遷許多民居,太宗便說,“內城褊隘,誠合開展。拆動居人,朕又不忍。”下詔停止擴修宮城的計劃。另據《宋史•地理誌》,太宗還曾叫官員去找拆遷征地範圍內的居民征詢意見,結果“居民多不欲徙”,大部份居民都不願意搬走。宋太宗沒強拆,隻好作罷。《宋史•仁宗本紀》又記:“有司請以玉清舊地(玉清宮失火燒掉了)為禦苑,帝(仁宗)曰:‘吾奉先帝苑囿,猶以為廣,何以是為?’”
又據《北窗炙輠錄》記載,一日深夜,宋仁宗“在宮中聞絲竹歌笑之聲,問曰:‘此何處作樂?’宮人曰:‘此民間酒樓作樂處。’宮人因曰:‘官家(指皇帝)且聽,外間如此快活,都不似我宮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曰:‘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為渠,渠便冷落矣。’”仁宗之語,直可書之殿堂,讓後來當政者奉為座右之銘。
再次,宋王朝嚴禁官員出入酒樓。盡管京師大小酒店遍布大街小巷,官員卻不敢進酒店吃喝,因為官員一旦在酒店杯觥交錯,不管是公款還是私款,馬上就會遭到禦史的彈劾,不是罷官免職,就是紀律處分。據《歸田錄》記載,真宗時太子的老師魯宗道因老家來了客人,而家裏酒具不齊備,隻好換了便裝,領著客人到仁和樓酒店招待,恰好宋真宗有急事召見他,當他急忙趕到宮裏時,真宗立即責其“何故私入酒家?”“卿為官臣,恐為禦史所彈。”倘不是魯宗道據實呈報,請罪態度至誠,則免不了罷官。與之同時,宋朝還規定王公貴族“不得取食味於四方”,其旨在防止橫征暴斂。據《邵氏聞見錄》記載,宋仁宗一次生病,皇後想找江淮一帶的特產糟白魚給補補身子,但尋遍京城都沒有買到。恰巧宰相呂夷簡的夫人到宮中給皇後請安,皇後想起呂夷簡是壽州(今安徽壽縣)人,家裏也許有,便對呂夫人說:“上好食糟淮白魚,祖宗舊製,不得取食味於四方,無從可致。相公家壽州,當有之。”呂夫人回去後,趕緊把糟白魚送至宮中,了卻了皇後的這樁心願。可見,當時官場一些規矩,在宋代還是執行很不錯的,皇上能以身作則,臣下們也自然收斂些。
最後,宋代還有一個好規矩,就是社會救助周全而細密,讓社會弱勢群體的生活有著可靠的保障。宋神宗熙寧十年,朝廷頒發了惠養乞丐法,規定每年十月入冬之後,各州政府必須差官檢視內外老病貧乏不能自存者(包括流浪乞丐),每人一日給米豆一升,小兒半之,每三天發放一次,從十一月初一開始至來年三月最後一天停止。宋哲宗元符元年,朝廷又頒行居養法,詔令各州設立居養院,鰥寡孤獨貧乏不能自存者,以官屋居之,月給米豆,疾病者仍給醫藥。到宋徽宗大觀元年又下詔:遇冬寒雨雪,有無衣服赤露人,即便不是鰥寡孤獨者,也並收入居養院,並依居養院法。惠養乞丐法與居養法構成了宋代政府在寒冬時救濟流浪乞丐的兩套體係,一是由政府給流浪乞丐發放米錢,一是由國家福利機構收留無處棲身的流浪乞丐。兩種救濟都是季節性、製度化的,通常從農曆十一月初開始賑濟或收養,至明年二月底遣散,或三月底結束賑濟。不過,如果出現天氣嚴寒,或新糧未熟,或生病未愈等情況,政府也會延長救濟的時間。向國民提供最基本的福利救濟,以免國民在無法自存時陷入絕境;而這正是國家存在的最大理由。用宋儒程頤的話來說,“民不能自保,故戴君以求寧;君不能獨立,故保民以為安。”民因不能自保,於是讓出權利,擁戴君王;但君則必須履行保民之責任,如果不履責,則君與民的契約取消,於是危亡至矣。
而且,宋代對流浪乞丐的救助,除了有惠養乞丐法與居養法構成的國家救濟,還有由士紳與富民群體、佛家寺院自發組織、主持的民間救濟,比如南宋著名士紳劉宰,曾三度糾合同道,開辦粥局,為無家可歸、無糧糊口的饑民施粥,並以寺院收留流浪饑民。據《夢粱錄》記載,時在臨安府,“或遇大雪,路無行徑,長幼啼號,口無飲食,身無衣蓋,凍餓於道者,富家沿門親察其孤苦艱難,遇夜以碎金銀或錢會插於門縫,以周其苦,俾侵晨展戶得之,如自天降。或散以綿被絮襖與貧丐者,使暖其體。”這樣官方與民間互為補充,真正使“饑者得其食,寒者得其衣”,這樣的社會,誠庶幾和諧哉。
有宋一代,朝廷對那些因受災、土地被兼並、破產等暫時失去生活來源的百姓及流浪者,既能及時救助,又能妥善安置或遣返,如《續資治通鑒長編》就記載,熙寧七年,河北東路失業流民甚多。三月,神宗詔示:“比來流民往京西者,經過京師,恐無資糧,或致餓殍,可相度賑濟。”朝廷遂“賜五萬石下河北東路提點刑獄司,賑濟流民”,其救濟標準是“給流民米,人日二升,幼者半之。”皇佑初,範仲淹在杭州任郡守期間,由於浙東大旱,顆粒無收,百姓因此逃荒流徙失業者比比皆是。為了救濟百姓生活,範采取了高價購糧平糶的辦法,“每鬥一百八十錢”,比市價高了五成。此舉一出,效果立顯,各地糧商見有利可圖,紛紛“日夕爭進”。逃荒的百姓遂得以回流安居樂業。大饑之年,杭州竟看不出一點饑荒跡象。尤其值得讚道的是政府還解決流民住處和工作等問題,給失業者安置住所,如富弼知青州時,就“勸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廩,得公私廬舍十餘萬區”,使得數十萬失業者有了安身之處。紹聖元年,有詔曰:“近者大河東堤防未及增繕,以故瀕河被害者眾。南來者多留京師,流離暴露,隆冬日迫,陷於死亡坐視不恤,其謂朝廷何?既詔有司悉意賑贍,其令開封府即京城門外行視寺院官舍以居之,至春,諭使複業。”為了救濟饑民,朝廷往往能想法讓其就業,宋神宗年間,中書省就曾上言:“民既失業流移,道過京師,苟給以糧食,遠近相傳,來者不已,則難以周給,而近畿又未有興工用眾之役以募之。臣等以為莫若詔流民所往州縣,募其少壯者充役,疾病老幼者則計口給食。”遂詔京西路監司官分定州軍速檢計,隨處當興大小工役,募流民給錢糧興修。元豐元年(1078年)八月,神宗又詔示青、齊、淄州,對當地失業者興役安置:“青、齊、淄三州被水流民,所至州縣,募少壯興役。其老幼疾病無依者,自十一月朔,依乞人例給口食,候歸本土,及能自營,或漸至春暖停給。”沈括《夢溪筆談》還提到一個故事,說範仲淹為了救助饑荒,根據“吳人喜競渡,好為佛事”的風俗,“乃縱民競渡。太守日出宴於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遊”。“又召諸佛寺主首諭之曰:‘饑歲工價至賤,可以大興土木之役。’於是諸寺工作鼎興。又新敖倉吏舍,日役千夫”。以工代賑,饑民不饑。以至於遼國皇帝耶律洪基都感慨“來世願做中國人”。
總之,任何社會,要讓普通百姓的生話幸福才是好的社會,否則,任再有多大的豐功偉績,再有多大的日月輝煌,也是一個悲劇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