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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樣做中醫的

(2023-06-11 20:38:48) 下一個

已經多次申明,我隻是一個編外中醫,但我絕不是非法行醫。因為1997年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修改後的《刑法》,該法第336條第一次明確規定了“非法行醫罪”及其法律責任;2008年最高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了非法行醫犯罪種種。自是之始,我便盡量不涉醫事,除非是至親好友,信得過的交情。何苦呢,為治病救人怎麽樣吃苦吃虧可以,但為了治病救人去吃官司,我真還沒有這般崇高的獻身精神。隻是無數次拒絕過他人的苦苦求醫,良知受到無情煎熬,心裏是非常痛苦的。

作為編外醫生,平生活人無數,今天回憶起來,猶覺問心無愧,皇天後土,列祖列宗,尚祈燭鑒。

這裏,我想說說自己是怎樣行醫看病的,限於篇幅,略說三點。

一是謹遵聖人之旨,以中醫看中醫。說“以中醫看中醫”,不是繞口令,而是針對今天普遍性“以西醫看中醫”的現象而言的。既然選擇了中醫,就必須從內心熱愛中醫,堅守大道;以虔敬的心崇尚自己的職業。中醫看病,有一套完整的理論體係,臨床一定要認真審症辨證,通過望聞問切,對疾病作出正確判斷;然後再確立治療大則,選劑命方。我看中醫,從不依賴現代儀器檢查,有時病人遞上醫院檢驗單,我絕對不看;為什麽?不讓西醫的檢驗以防幹擾中醫的判斷。盡管西醫的檢驗手段非常科學,但對於中醫的辨證施治,並不具備多大的價值;比如說,心電圖顯示病人“心肌缺血”,可中醫根本沒有這個病,你用什麽中藥?看中醫,隻能用中醫的方法看病治病,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原則。關鍵問題是必須掌握中醫的基本技能與技術,比如切脈,不僅通過脈象能洞悉病人五髒六腑的陰陽虛實,還能判斷其生死吉凶,乃至病者性格心境,在脈象中都會如實反映岀來。

二是謹奉先賢之教,以仁心濟蒼生。昔日隨父習醫,先君關乎醫德的教誨,沒齒不忘。盡管平生於醫隻是一知半解,但自認為醫德是問心無愧的。至少做到了關愛病人,忠於醫職,不避險巇,一視同仁。雖為編外醫生,但未嚐一刻忘記先賢之訓:“凡大醫治病,必當安神定誌,無欲無求,若有疾厄來求救者,不得問其貴賤貧富,長幼妍蚩,怨親善友,華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親之想。”在醫生眼中,隻有“病人”,病人有求,醫者一定要舍身救之,這無關乎功名利祿,全在於“醫者仁心”。想當年在故鄉行醫,全在出集體工之餘,真是不避“晝夜、寒暑、饑渴、疲勞,一心赴救,無作功夫形跡之心。”那怕是狂風暴雨,幾乎每個晚上都在出診;加之當時物質條件非常艱苦,夜晚奔涉於遠近山村,每至夜深,無不是枵腸轆轆,饑不可堪。或有急病半夜求診者,往返數小時,回到家中,晨曦初露,疲乏至極。有時病者危急,患者家屬懇請留下來觀察,恐生意外;或者有些藥物要炒炙調製,我都會主動留下來,讓病家放心。清人喻昌《醫門法律》雲:“醫,仁術也。仁人君子必篤於情,篤於情,則視人猶己,問其所苦,自無不到之處。”既然作了醫生,就必須具備仁心悲情,扶危救困,“一存仁心;二通儒道;三精脈理;四識病原;五知氣運;六明經絡;七識藥性;八會炮製;九莫嫉妒;十勿重利,當存仁義,貧富雖殊,藥施無二。”吾性愚鈍,不敢奢望成功,但心如磁針之石,翹首向之。

三是謹守祖宗之訓,以慈悲救民瘼。吾家醫業,綿延九代,雖至我輩而流斷,但祖宗之訓誡不敢忘。吾家業醫,一重醫術,二崇醫德;必具“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悲天憫人,舍身濟世。比如“不收貧家一文錢”的祖訓,曆代子孫一直不敢違背;先君身在診所,有司按處方箋收費(一本50張,一張0.15元),許多貧困家庭,父親根本不忍心收取診費,每月總會要墊上10元左右,對於一個全靠父親37.5元的工資養活的八口之家,10元真是一筆“巨款”。但父母從無怨言,一直堅守初心,直至掃地出門。當年隨父習醫,先君臨床診斷,望聞問切,心細如發,如履薄冰。常誨吾曰:“藥能活人,亦能殺人,生死關頭,間不容發,可不慎歟!”為了準確辨證,凡病人排泄汙穢,如有需要,從不回避,仔細察看;有患白喉等急性傳染病者,絕對不避傳染之烈,認真診視。先君教我,治病容易,難在辨症,隻要對疾病有了正確的判斷,照方書而下藥,易事耳;“必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不知疾之所自起,則弗能攻”。若看病不認真,判斷有誤,輕則延誤治療,重則送人性命,“一人生死,關係一家,倘有失手,悔恨何及?”說來有些奇怪,先君雲,吾祖輩從未有人因看病而感染癘疾。先君曰,一正壓萬邪,心正邪遠遁;雖是唯心語,但是我信。

吾平生命運蹇浞,虔心向醫而終為門外之徒,有心濟世,無緣行醫,個中悲戚,又有誰知?明人裴一中《言醫》雲:“學不貫今古,識不通天人,才不近仙,心不近佛者,寧耕田織布取衣食耳,斷不可作醫以誤世”;神聖的中醫業,是我心中永遠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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