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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27-8/30談話記錄:談師談佛 | 諸宗般若差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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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7日
一、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839d06a90102wzrl.html?type=-1 
【俄媒】研究表明“真正的死亡”可能並不存在

 

 

2016年8月30日
一、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AwMTI4OA==&mid=2650630689&idx=1&sn=d3bfab2585ce1d0df5f02c6c8aebc290&chksm=f42f52c6c358dbd024bd9a587bca858d536a66966199d9a96d8cd7b024d7bf5c640028dd7caf&scene=1&srcid=0830VWJZO7b0FmkOkW1bRj7R&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談師談佛 | 諸宗般若差別(一)

內容:敬禮諸佛正法佛子諸論師

一 論旨

近代學人將佛法視為學術,於是循世間學術觀點,將佛法傳播視為理論發展過程。實質佛法傳播雖可分前中後期,而法義則實非依期發展而成立。

  如果認為佛法實經過千數百年的思想發展而逐漸成立,則佛所證即不能為“一切種智”。但事實上絕非如是。釋迦說《阿含》(?gama)時,其所證悟決不止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及四諦、十二因緣;說“如來藏藏識”(tathāgatagarbha-ālayavijñāna)時,非不知有八識聚及諸心所;說《般若》(Prajñāpāramitā)時,亦非不知有“緣起性空”的中道。

  依藏傳佛教寧瑪派(rNying ma pa)的“九乘次第”教授(注1),一切佛法可歸納為九次第,即九個不同的層次。每一層次都有說有修,但由於層次不同,其基道果便亦不同。初傳大乘時傳出的文殊師利不可思議法門(不二法門),法義太深,修習為艱,於是始橫說豎說、深說淺說般若及法相。後代論師依個人修習演說法義,於是即成宗派。是故不但對一切經典需從實修立場理解,即於一切宗派的論典亦必須如是理解。

  因此我們對於在漢土及藏地發展出來的宗派,亦決不可忽視,認為非佛親說、非印度直傳。各派宗師根據當時根器建立修持法門,演說見地,即成各宗理論。如漢土華嚴說“十玄門”、藏地宗喀巴大士(Tsong kha pa, 1357-1419)依“中觀應成派”(Madhyamaka-Prāsa?gika)見地建立次第,皆為適應當時根機而立論,此立論亦自實修而來,非架空而作思想發展。

  由發展觀點來看般若,常常覺得混亂。學者會因此認為諸經論說般若有大差別。《般若》中固已對“般若波羅蜜多”時有不同的說法,而《維摩》(Vimalakīrti)、《華嚴》(Avata?saka)、《法華》(Saddharma-pu??arīka)、《楞伽》(La?kāvatāra)、《涅槃》(Mahāparinirvā?a)諸經,所說又似與《般若》有異。從而厘定諸經成立時期及發展傾向,遂興諍論。

  今本論試由實際修持觀點出發,比較諸宗演說般若的差別(而不是諸經的差別)。不將諸差別視為純理論的思想發展,而視之為諸宗修行次第依據。此應符合佛法傳播事實,蓋有說必有修,決不能認為大乘佛法但有說而無修證也。

 

二 般若涵義

般若波羅蜜多(prajñāpāramitā)即是佛智(buddha-jñāna),即是諸佛所證的諸法實相(bhūtako?i),即是不二法門(advayadharmamukha),即是佛內自證境界(pratyātma-gocara)。(注2)

由佛智,可說為二諦;由實相,可說為諸法空性;由不二,可說為無分別;由佛所證境,可說為無所得。此即般若波羅蜜多的涵義。佛家諸宗派說般若皆不離此四內涵,僅於演說時有所偏重或建立。其所偏重與建立,亦必針對實際修持,非是空談。此所以一切宗派皆修止觀。(注3)

今即依上述四義,分見、修、行、果四科,依實際修習說般若種種差別。若能因此引起佛教學者重視,由實修立場出發,重新考察諸經論之偏重,及各宗修行見地差別,而不視為純理論的思想發展,則於此末法時期,當能糾正有說無修無證之弊。(注4)

注釋

1 我們相信此由印度阿闍梨傳入的教授,而非西藏所自創,是故才有“古舊”(寧瑪,rnying ma)之名。

2 此可參《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十一:“世尊,般若波羅蜜是一切種智,一切煩惱及習斷故。”(大正?八,no. 223,頁302a。)﹔《大智度論》卷十八:“諸法實相,即是般若波羅蜜。”(大正?二十五,no.1509,頁190a。)﹔同論卷十一:“是般若波羅蜜為不可得相。若有若無;若常若無常;若空若實,是般若波羅蜜非陰界入所攝。”(大正?二十五,no. 1509,頁139c。)是即為不二法門﹔又雲:“非有為非無為、非法非非法、無取無舍、不生不滅、出有無四句。”(大正?二十五,no. 1509,頁139c。)是即為佛內自證智境界。

3 寧瑪派所傳龍青巴尊者(Klong chen rab’byams pa, 1308-1363)的《實相寶藏論釋》(sDe gsum snying po don ’grel gNas lugs rin poche’i mdzod ces bya ba’i ’grel pa),即說佛所證的境界為“無有”(med pa)、“平等”(phyal ba)、“圓成”(lhun grub)、“唯一”(gcig pu)。下來所引此論﹐依郭元興譯本。頌雲:“心界要門心要究竟義,無有平等圓成及唯一。”此中“無有”,即諸法空性;“平等”,即無分別;“圓成”,即無所得;“唯一”即佛內自證智(論中稱為“自然智”)。此論即就此四者(稱為“四金剛處”),論述“當下即是之實相”(無有);“無執無著之修行”(無分別);“自然安住之瑜伽”(圓成);“任運成就之法身”(無所得)。如是建立見、修、行、果。由此可知般若實為修行而建立,非徒為理論而已。又,近人渥德爾(A.K. Warder)所著《印度佛教史》(Indian Buddhism),以“瑜伽行中觀”為中觀思想對唯識思想的調和與折中。若明上述般若內涵,且能就見修行果的實修觀點來考察,則當知“瑜伽行”實指修習,非僅指唯識學派。筆者於《寶性論五題》中,亦已引吉祥積論師的《說見次第》說明此點。

4 鄭振煌先生譯,索甲仁波切(Sogyal Rinpoche)的《西藏生死書》(The Tibetan Book of Living and Dying),全書即貫串了理論為修持而建立的觀點,所以才會將生與死的過程,視為四個中陰。此書通俗地說明了寧瑪派“生與死的禪法”,此禪法由持明事業洲(Karma gling pa)於十四世紀時傳播,現傳的“中有聞解脫法”即為其中之一分。筆者已將事業洲的法匯搜集齊全,參本叢書《六中有自解脫導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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