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法性能相
大唯識依變現理施設一心兩門:心生滅門和心真如門,心生滅門又分出法能相和法所相兩個層麵,心真如門分出法性能相和法性所相兩個層麵,兩重相依變現。
佛三轉法輪講法相唯識,法相唯識變現,講識變眾生與法,建立第一因法能相,與說為第一義的法性能相,依唯識古學稱為淨識-阿摩羅識,建立果阿賴耶識,法相唯識變現,包括法能相法所相,都是變現果,說“果不生果”,即佛說二乘行人為焦芽敗種。
依變現理,講能變第一因,與緣起因果的轉變不同,行人學佛要轉依法(性)能相,即由果識向上轉依能相第一因,緣起法中能修能變的是我,變現理如來藏教法中,能變的我已經是果,果不生果,故能變的不是我,行人學佛隻能依佛,入唯識見能緣變所緣,才能向上轉依能相。
彌勒菩薩在《辯法法性論》中說“法性能相是真如”,真如涅槃是佛法建立的勝義(第一義)。對此佛在《入楞伽經》中說“既依於因之自性相,且超越有無故;以其為自證殊勝境界,故有其性相;以此為第一義諦因,是即有(我)因;以其無事於有與無,故非作者,以其與虛空、涅槃、寂滅同類,是故為常。”,所以佛法講的法性能相是一個境界,是佛的內自證智境,等同於自然智,是法爾的境界。
這個境界不是我們認知的實有境界,佛認知的境界就是一心佛覺,簡單說為法性是無生的境界,即如《入楞伽經》中說“諸法不生而自現,第一義諦之體性。”。因其“非事於有無(無事於有與無)”,故隻是說為能相、第一因,實際沒有能所差別,故《辯法法性論》中說“都無差別即真如”,是沒有對待和能所的。
法性能相和法能相的差別:
宗教的形成,實際就是對於生命源頭的解讀,法能相與法性能相的差別,在第一因的定義差別上。能變的要是上帝,就說為法能相的天道神教,要是能變的留白不定,而是一種境界的話,就可說為法性能相的涅槃佛土,由此向上施設一心如來藏,開出心生滅門與心真如門,此為大乘佛教的法界緣起說。
天道自說為是創世的第一因,天道解決的是分段生死僅攝輪回界,而佛法解決的生死問題,含攝個體的分段與變異生死,背景遍及輪回與涅槃。簡單講法能相與法性能相的區別就在生與無生。
彌勒菩薩早在《辯法法性論》中,已經解決了天道大梵遺留的問題。聖彌勒在論中談到法能相向法性能相的轉依,也即第一因向佛內自證智境的轉依。佛在《入楞伽經》中講到,一心非作意於有無,隻是說為能相,如做夢者非作意於夢境,此故大乘佛教視顯現為如來藏功德,是法爾平等的自顯現。
大唯識講本性空,是在法性能相上講一心變現。兩重變現比一體雙運更加直接,龍樹菩薩的中觀實為邁向法相唯識二重變現的前行。一體雙運即通向兩重深般若的金剛橋,是佛法觀修的一個重要次第。
佛能相的機理僅涉及到現象,法性能相的機理就離開現象,深入到了生命的實相。天道的建立,說上帝為第一因,上帝按著他的樣子造人造世界。佛法建立法性能相,法性能相就涉及到法相唯識,與如來藏藏識的變現。
佛法講的法性能相跟法性所相,不同於法能相跟法所相的相對,相依相對都有一個因果的關係,相對是以第一因為因,而法性不是,佛經裏講到“佛的自證境界非事於有無”,法性就是佛的境界,一心佛覺非是於有無,但依世間方便說為因相,與天道建立的第一因不同,這就是法性能相跟法能相之間的區別,一個是境界,一個是個體,我們對於境界的理解,還認知不到什麽是法爾,可方便說為自然智。
真正要講到宗教,必須涉及到變現理,法能相講有相唯識,法性能相講無相唯識,無相唯識不是沒有相,如說無色界並不是說沒有色。
一心,法能相,法性能相三者關係?
佛法講到法性,就已經離開能所了,法性能相是真如,法性所相是三界涅槃,大乘佛法講的法性能相,法性所相實際就是一心佛覺。法性能相和法性所相的建立是平等的,因為法性的平等,隻是方便說為能所,實際就是一心。禪宗教法的安立是在一心,寧瑪派的安立是本始空性。佛在《入楞伽經》中講到:空性就是唯識性。
大唯識兩重識變講阿賴耶已經講到法能相,講如來藏藏識已經講到法性能相。在一心佛覺看心識和外境是無間的,是沒有區別的。佛法不僅講法能相變現理,同時把法性能相,非事於有無的變現機理也和盤托出。
佛法在第一因之上建立了法性能相跟法性所相,實際到法性就不分能所了,法性能相就是一心佛覺,能所的施設隻是方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