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法所相
大唯識施設有一心兩門:心生滅門和心真如門,心生滅門又分出法能相和法所相兩個層麵,心真如門分出法性能相和法性所相兩個層麵。
法所相屬於大唯識施設的一心兩門之心生滅門所攝,是法能相的變現。《大乘密嚴經》中佛說:“是知識分別 現境還自緣”,簡單講法能相如造世界的上帝,法所相是上帝造的世界。法能相變現法所相,法所相中找不到法能相第一因,就像夢中找不到床上做夢的你一樣,故是兩重變現。
法能相的定義是“虛妄分別”,那麽法所相顯現的一切都是虛幻不實,法所相就是六道輪回,也就是說輪回的第一因就是虛妄分別。佛說六道輪回基於無明,是因為六道是存在於法所相中,包括三界的顯現都在輪回裏,那就都是似有,輪回中的一切自然都不是實有。因為法能相的定義是虛妄分別,那法所相肯定是虛妄分別的產物,前邊的能相是不存在,是不真實的幻有,不可能產生出真實,所以佛說輪回是顛倒夢想。
落在法所相的六道眾生,已經是法能相的變現果,《入楞伽經》中佛說“果不生果”。依變現理,講能變第一因,與緣起因果的轉變不同,行人學佛要轉依法(性)能相,即由果識向上轉依能相第一因,緣起法中能修能變的是我,變現理如來藏教法中,能變的我已經是果,果不生果,故能變的不是我,行人學佛隻能依佛,入唯識見能緣變所緣,才能向上轉依能相。
佛法修學是一層一層遞進的,大乘佛教施設的修學次第,就顯得非常重要!從法所相過度到法能相,等於實現從人到天人的轉換。法能相可說為是天道第一因,隻有佛出世才有了法向法性的過度。這就涉及到真如和自然智,涉及到本自俱足的一心佛覺。
在三轉法輪佛講識變眾生與法,緣起中的觀察者是落在變現境中,心識與外境都是落在法所相。法相唯識依《華嚴經》講的四重緣起就不同了,華嚴四重緣起是業感緣起、賴耶緣起,真如緣起、法界緣起。講到第三重真如緣起時,已經超越相礙緣起的施設。真如緣起即淨識阿摩羅緣起,賴耶緣起是個體在變現境中的看,到真如緣起就是二重識變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