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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筆房款起波瀾,四口之家險無安!

(2025-07-28 18:06:47) 下一個

2025年7月的一個周五,一場房屋交接幾乎釀成災難,原因是買賣雙方律師各持己見,互不相讓——差點讓一家四口無家可歸。

事情是這樣的:

我賣家客戶的房子,應該在周五下午交接。按正常流程,隻要律師收到全款並完成產權登記,交易便順利結束。但到了下午五點,我遲遲沒收到交接完成的通知,便立刻打電話詢問客戶。電話那頭傳來的消息讓我一驚:

“沒成交!買家律師突然反悔,說代扣稅的處理出了問題。”

原來,買賣雙方的律師在非稅務居民(non-resident)代扣稅(withholding tax)的問題上產生了嚴重分歧。根據加拿大稅務局(CRA)規定,如果賣方中有人是非稅務居民,買方律師必須預扣部分房款,通常為房屋售價的25%,上交CRA以確保納稅義務。

這套房子的情況比較特殊:

賣方是聯名,兩人共同擁有產權;

其中一位是加拿大稅務居民,占99%產權;

另一位是非稅務居民,僅占1%。

問題就出在這裏——

交房當天上午,買家律師把整筆房款匯給了賣家律師。可隨後他才意識到賣家中有非稅務居民的成分,於是立即要求對方全額退款。

賣家律師的立場非常清晰:隻需就非稅務居民持有的1%產權部分扣除25%的房款,作為預扣稅,這一做法符合CRA的實際操作規則。

然而,買家律師堅決不同意。他堅持認為應當對整套房子的售價預扣25%作為保障。

簡單來說:

賣家律師認為隻需要扣1% × 25% = 0.25%的房款;

買家律師卻要直接扣掉整整25%的房款,哪怕99%的產權是由稅務居民持有。

分歧難以調和,僵局隨之形成。買家律師拒絕為產權登記,賣房律師拒絕提供鑰匙密碼,交易瞬間被按下暫停鍵。

此時,買家一家已打包好行李,準備當天入住,情況十分緊急:

他們租的房子已經到期,房東安排了周六新租戶入住,買家是新移民,還有一對六歲的雙胞胎!

買方經紀人情緒激動,在電話中近乎怒吼:“如果不給鑰匙,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你們賣方負責!”

當晚6:29,我還收到了買家律師發給買方經紀人的郵件,內容措辭激烈:

“賣家是非稅務居民,但未提供足夠的預扣稅金額。我們將撤回付款,並通知貸款方,暫停產權處理。賣方律師未回複任何電話或郵件,我們將向CRA報告此事。”

眼看著交易要全麵崩盤,我立刻聯係客戶,請她務必盡快與她的律師取得聯係,要求盡快回複買家律師的電話或郵件,避免局麵失控。

這一晚,雙方通話不斷、郵件頻發,幾輪密集協商後,終於在深夜達成書麵協議:

1,買家律師接受僅對非稅務居民持有的1%部分預扣25%房款;

2, 賣家承諾,如預扣部分不足以繳清稅款,願意承擔後續補稅;

3, 買家律師同意周一完成產權登記;

4,賣家同意周六早晨提前提供鑰匙密碼,確保買家如期搬入。

終於,在最關鍵的時刻,交易成功落地,買家順利入住新居,賣家也如願收到尾款,一場可能引發法律與生活雙重混亂的“交易危機”得以化解。

一個對25%的誤解,一次溝通不到位,差點讓買家無家可歸。

房產交易,最怕不溝通,最怕不專業。講規則,更要講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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