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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房東的精明

(2025-10-31 13:42:50) 下一個

今年二月中旬的一個傍晚,一位伊朗買家打來電話:“Jerry,房東說要先交 $4,000,不然不給辦理轉租手續。”

我心裏“咯噔”一下——這單要是黃了,前麵幾個月的努力可就白搭了。

去年初冬,我的一位客人打算出售一家飯店生意。

自從特朗普加征關稅,留學生和新移民人數斷崖式下跌後,服務行業大不如從前。

尤其是麵向年輕人和留學生的餐廳,房租高、事情雜、每天都得開門。食客雖少,支出照舊,入不敷出,老板咬咬牙,決定及時止損,轉讓出去。

飯店掛牌後,市場冷清得很。幾個月過去,問的人寥寥無幾。直到春天,一個伊朗買家來電谘詢——他想做波斯餐,看中了這個位置。地段好、人流穩。經過幾輪談判,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簽下了一個帶有貸款與租約轉讓條件的合同。

在掛牌前,我就提醒店主:“最近生意難做,要賣最好提前和房東打聲招呼,請他配合轉讓。”

房東當時也爽快:“當然可以。”

所以我一直以為,這一步不會出現什麽幺蛾子。

誰想到,真輪到買家去辦理轉租手續時,這位韓國房東突然對新買家說:

“需要先交 $4,000 ‘律師處理費’。”

其實,租約轉讓並不複雜,隻是把租客名字從 A 換到 B,條款、租金、期限都不變。

買家一聽就不樂意:“ $4,000 太高了,應該是賣家出。”

我先安撫買家:“再和房東溝通看看,其實租約條款都不動,隻是換個名字。”

買家認可我的說法,但幾次溝通後,房東依舊不鬆口:“不是我收的,是我律師收的。”

這一句話,把球踢得幹淨漂亮——責任外移,就是不談價格。

到這一步,已經成了“溫柔的卡脖子”。

最棘手的,不僅是那 $4,000,而是時間。

買家態度明確:“辦不成,我就不要了。”

這意味著他還有別的選擇;而賣家這邊,可能幾個月都等不到新買家。

一邊是“不急”的買方,一邊是“急切”的賣方,天平已經傾斜。

於是我開始和賣家溝通:“市場前景黯淡,萬一這買家因為這 $4,000 甩手離開,下一位什麽時候才能找到就難說了,我們這邊是否可以分擔一半?”

賣家通情達理,點頭:“行,我出一半。”

買家一開始不同意分攤:“這是你們和房東之間的事,為什麽讓我出?”

我沒硬勸,隻把事實擺在他麵前。正巧又有個新買家預約要看店。

我輕描淡寫地說:“要是不定,萬一後麵那位看上了,你就沒機會了。兩千塊不多,接手後好好經營,很快就能賺回來。”

他沉默幾秒,說:“那就一人一半吧。”

伊朗買家也付出了時間和精力,而我的賣家眼下也很難再找到合適的買家。雙方各讓一步,最終握手成交。

房東的轉約費一分不少,賣家卸下包袱,買家也能盡快開業。

那位韓國房東的精明,不在狡猾,而在拿捏。

他知道市場冷、時間緊。

一句“律師費”,就讓買賣雙方都為他讓步。

有時候,交易的成功並不在於誰更有理,而在於誰能在關鍵時刻看得更透、拿捏得更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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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野 回複 悄悄話 不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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