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平日裏在家忙乎家務,操持著一家人的吃喝拉撒睡,很少有機會外出。在母親一生中,我隻帶母親逛過一次寶清縣城。
好像是1995年前後的一個暑假,那幾天母親來分場弟弟家小住。我計劃著帶倆女兒和母親去逛一次寶清縣城。正好早年發工資發的幾張國庫券到期,分場銀行兌換不了,說得到寶清縣農業銀行,就捎帶著兌現國庫券。
寶清縣城是我們附近最繁華的大縣城。那時候,農業連隊裏出門沒有客車大巴乘坐,我們連隊每年會免費派連隊的“鐵牛”,我們叫“大輪”,拉著全隊人去寶清縣城購物,算是給我們老百姓的福利。大家爬過高高的車廂板,扶著車廂欄板站著。站不住的就坐在車廂裏,拿捆那種苫草房搭草簾子的草墊著。大家擠在一起有說有笑,興奮得像過年一樣。到了分場,請司機停車等著,我帶著女兒跑去弟弟家接上母親,一起去了寶清。
下車後,司機規定了時間和集合地點,人們各自分頭去辦自己的事。我帶著母親和倆女兒,先找到農業銀行兌換了45元的國庫券,四張大團結十元票,一張五元票。我把錢裝進肩背包外麵帶拉鎖的小包裏,便開始挨個店鋪逛了起來。
逛店可是倆女兒特別開心的事。在一個服裝店裏,給小女兒買了件衣服。可她又看上了條褲子。我不舍得花錢,不太要緊的東西一般不買。考慮到她不是沒有褲子穿,就不想買。可她看好了,急得仰著臉拉著我的手直跺腳,嚷嚷著“買買買”。
這時,覺得肩上的包好像動了一下,我無意中用手向後整理背包,碰到身後一個十六七歲的男孩,我趕快說了聲“對不起”。隻見那男孩慌張地快步走開,我低頭一看,包的拉鎖被拉開,裏麵隻剩一張十元錢。我大聲喊:“哎,哎,我的錢,我的錢!”那個男孩緊走七八步後,連忙丟下捏在手裏的錢,匆匆走開了。我緊跟上去,從地上撿起我的35元錢。旁邊的人說:你還不趕快追上去揍他一頓,罵他一通,教訓教訓他。我沒去追,心砰砰跳,覺得錢沒讓他偷走就萬幸了。別人說我太懦弱太老實了。可能是吧,那時候我真得不會罵人不會打人。
拿著失而複得的35塊錢,我們都覺得很幸運。跟母親帶女兒們離開服裝店,埋怨著小女兒不聽話,鬧哄得差點兒破了財。走在縣城大街上,兩旁的集市很是熱鬧。到處都有賣吃的,香味撲鼻而來。為了慶賀沒丟錢破財,加上帶著母親在身邊,我破例買了一隻大燒雞和幾塊麵包。找了一家店的門口,我們娘兒四個坐在人家的台階上,把那隻鮮美滑嫩的燒雞撕開,就著麵包吃起來。那是我第一次在外麵買午飯。跟母親和女兒一起品嚐著燒雞,覺得還是人家做的味道地道,有家裏做不出的香味。
我們去寶清,從來不在外麵買午飯吃,孩子他爸更是如此。自己家裏養了成群的雞鴨鵝有的是吃,十二連的魚也多的是。都想著省點兒錢,買家裏需要的,或者家裏沒有的東西,拿回去晚上做了,全家人一起吃。
那是我第一次帶母親去寶清逛街,也是第一次在外麵買好吃的貴的午飯。在自己的腦海裏仔細地搜索著記憶,僅一次,就那麽僅僅一次帶著母親逛縣城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