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60年代末,華人開始在加州三角洲地區租賃土地進行耕種,那裏出現了三種租賃模式。第一種沿著首先被開墾的三角洲外圍,華人租賃了位於島嶼邊緣的天然堤壩上的部分土地,或者位於白人農民擁有的大陸土地上的部分土地,白人農民往往與他們簽訂合同,在租賃的土地上種植果樹。在照管果樹的同時,允許華人使用果樹間的土地來種植蔬菜。華人在這些地區租賃的果園土地通常不超過240畝。
第二種模式是在三角洲北部和南部的泥炭島的凹陷中心,這些土地被稱為漫灘沼澤,主要適合種植大田作物。華人最早的一些租約針對這些漫灘沼澤,每塊地都有好幾千畝;作為開墾這些土地的交換條件,他們被允許擁有(其實應該是耕種)這些土地,無需支付一到兩年的租金,之後他們將根據所租的畝數支付合理的費用。這些土地大多為個別地主所有,華人租戶在這些土地上種植穀物和飼草,以及土豆、洋蔥、豆類和蔬菜。
第三種模式出現在三角洲中部的島嶼上,這些島嶼沒有天然堤壩,低於海平麵。三角洲的這一部分隻能用挖泥機和其他現代設備進行開墾。填海的成本非常高,隻有大公司才有能力進行這項工作。華人從十幾家公司租賃土地種植土豆,如中遊航運和運河公司(Middle River Navigation and Canal Company)、帝國航運公司(Empire Navigation Company)、威尼斯島土地公司(Venice Island Land Company)和林奇土地和航運公司(Rindge Land and Navigation Company),這些公司為三角洲中部的填海工程提供了資金。到20世紀初,華人已成為三角洲地區重要的土豆種植者。其中最有名的是來自中國的“土豆大王”秦龍(Chin Lung),但土豆的種植最終衰退了,因為泥炭土在連續三年以上種植土豆時會產生一種真菌。
公元20世紀華工種植最多的農作物是蘆筍。三角洲成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蘆筍種植區,因為精細的泥炭土壤可使蘆筍的枝條長得筆直,這有利於將蘆筍加工成罐頭。在20世紀初的幾十年裏,華人為三角洲的蘆筍農田和罐頭加工廠提供了大量的勞動力。一位名叫趙燦垣(Thomas Foon Chew)的華人擁有三角洲當年最大的罐頭加工廠,趙燦垣當年號稱“蘆筍大王”。
趙燦垣的蘆筍罐頭最大特色是罐頭形狀為其正方形,因為他認為正方形的罐頭能夠存放更多的蘆筍,所以棄用一般的圓形罐頭包裝。趙燦垣雇用的員工非常多元,有華人、意大利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等。他積極培訓員工,為他們提供公車接送、宿舍等福利。如果員工有需要,他會為有困難的工人提供膳食,可說是一個有勞工福利思想的企業家。為了留住百名工人,趙燦垣在廠區周邊蓋有許多供員工住宿的房舍,所發的薪水在當時華工中相當優渥(25美分/小時),可謂盛及一時。
除了發展自己的實業之外,這位蘆筍大王也在當地開立小學,造福員工子弟。然而在興盛之餘,公元20世紀20-30年代愛維索(Alviso)鎮也因許多工人聚集賭博及治安混亂而聞名。直到美國遭遇經濟大蕭條、1931年趙燦垣過世後,工廠運轉也走下坡,直至1936年關閉。值得一提的是,當他過世時,年僅42歲,但在當年加州富豪榜上排名躍居第三。2003年,在聖何塞愛維索社區人士的提議及支持下,市議會把市內Zanker Road和237號高速公路交接處附近的一條私人街道以趙燦垣(Thomas Foon Chew)的名字命名,以紀念這位對該區曆史及發展有重要正麵影響的華人。
公元1907年,南太平洋鐵路公司的子公司沙加緬度南方鐵路公司(Sacramento Southern Railroad)修建了一條從沙加緬度到核桃塢的線路,以方便將該地區出產的蘆筍運送出去。公元1909年,南太平洋公司在核桃塢以北的碼頭上建立了一個包裝大棚,以便吸引更多華工。樂居小鎮是在華人從事加州三角洲農業半個世紀後,在包裝大棚裏有了華工很長時間以後才建立的。到公元1886年,盡管通過了《美國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 1882年),加州的大多數農場佃戶、雇工和農業工人都是華人。他們在新的三角洲農田和果園裏工作,種植、采摘和包裝水果、蘆筍和種子,運往世界各地。華工在該地區站穩腳跟後,一夜之間樂居成了一個設施齊全的小鎮,擁有常住華人雇工和流動農場工人所尋求的一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