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美國的曆史,就不得不講到清教徒。
當時在歐洲大陸,天主教一統天下,人們隻有通過天主教會才能獲得救贖和往生天堂。於是天主教神父們大發橫財:付費救贖。 16世紀初期, 思想家馬丁路德教授, 對天主教的付費贖罪相當反感。他認為:上帝是寬容和仁慈的, 人們隻要相信上帝,就可以得到救贖, 並且這種來自於上帝的救贖是”免費“的。 於是在歐洲大陸掀起了各式各樣宗教改革運動。 英國因英吉利海峽的原因,一直與歐洲大陸保持著若即若離的關係, 與羅馬教廷雖然關係一直磕磕盼盼,倒也還算是一個中規中矩的天主教國家,並沒有發生所謂的宗教革命。 直到英國亨利八世國王,因為子嗣繼承和婚姻的問題,宣布與天主教脫離, 改奉新教(也就是允許離婚和再婚的基督教)。自此,英國也成為了一個宗教派別多樣化的國家,紛爭混亂了好幾個世代王朝。 直到信奉新教的伊麗莎白一世,本著國家的穩定和統一為第一的思想,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協調各方利益, 奉行對各方觀點的包容政策, 新教和天主教才得以互不侵犯, 友好共存,由此還催生出了以”清潔,淨化教會“為目的”清教派“:傾向於以理智和邏輯的方式看待宗教, 追求整個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17世紀初,伊麗莎白一世過世, 他的侄子,虔誠的天主教徒詹姆士-斯圖亞特繼位。 因為英國國王也是教會領袖, 所以, 斯圖亞特認為,與天主教義相背就是對國王的不忠。於是開始了對清教派的大肆打擊和清洗。走投無路的清教派隻得選擇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