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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h Goldberg 美國自由派們的五大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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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h Goldberg 美國自由派們的五大套話

觀察者網  2012-05-06 
作者:約拿•哥德堡(Jonah Goldberg)
譯者:賞一卿

自由派與保守派之間最大的區別之一在於,保守主義者總是直率地承認他們信奉一種意識形態。我們有點像為陳書舊文而爭論不休的書呆子,頗似《龍與地下城》(一款多人聯機的電腦遊戲)的遊戲迷,束著畫有亞當•斯密和埃德蒙•伯克的領帶。

但是從富蘭克林•羅斯福到巴拉克•奧巴馬的主流自由派,包括喜愛他們的知識分子和新聞記者,總是堅持稱自己僅僅是 “事實”的不帶個人情感的仆人,他們是現實主義者、實用主義者和經驗主義者。自由派們強調,他們生活在“以現實為基礎的社會”的市中心,而除非他們的共和黨對手擺脫意識形態與愚蠢理念的蒙蔽,他們是無法與其共事的。

從一開始,這就一直是奧巴馬政府的主題。在他就職總統的幾天前,奧巴馬宣稱:“我們需要的是一部新的獨立宣言——不止在國家範圍內,也在我們個人的生活中——將我們從意識形態、個人計較、偏見以及狹隘中解放出來。”(用狹隘一詞是奇怪的,因為就是這個“狹隘”的美國選出了它的第一個黑人總統。)

在他的就職演說裏,奧巴馬解釋說:“僵硬化的政治辯論已浪費了我們太多時光,它們不再適用。進天我們要問的問題不是關於政府該大該小,而是它是否有效。”

在浪費了數十億美元刺激資金後,奧巴馬總統顯然是該學習學習,從來就沒有所謂(用他自己的話說)“立竿見影”的方案。因此,至於奧巴馬有沒有把握住“什麽東西有效”這一問題,尚且留待商榷。然而,這個用詞(“有效”)可算是自由派說話方式的一個典型例子。他們偷偷地使用意識形態化的論證,卻並不承認。他們把意識形態化的主張藏在特洛伊木馬式的辭藻中,企望征服需要經由真正的辯論才能贏得的真理之地。

當然,在將爭論過於簡單化這一方麵,共和黨人與民主黨人錯得一樣。(威斯康辛州的共和黨人保羅•瑞恩就曾寫道:“總統的經濟實驗已經失敗,現在該回到我們所知道的“有效”的道路來了。)盡管如此,包括瑞恩在內的絕大多數共和黨人,至少承認一些意識形態化的基本原則:自由市場、有限政府和財產權。而自由派們則極度不情願這樣做。與此相反,他們通常說一些表麵看來無關痛癢的套話,希望用這些話來穿破我們的思想防線。

下麵列舉一些最為過分的套話:

“多樣性就是力量”

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曾根據這樣的理由受到辯護:特定群體,尤其是黑人,考慮到奴隸製所遺留下的可怕影響以及製度化的種族主義,有權獲得額外的幫助。不管反對者關於這個主張提出什麽異議,這始終都將是一個合理的道德辯論。

但這一辯論在近些年裏遭到拋棄,並被代之以一個遠不合理的和更具意識形態色彩的主張:強製實現的多樣性是永遠必需的。哥倫比亞大學校長李•博林傑曾有這樣著名的言論:“多樣性不僅僅能幫助教育係統良好地運行,它與中世紀、國際政治以及莎士比亞的研究同樣必不可少。”

這是個好想法。但是看一下人類曆史上最偉大的一些思想家吧,我們將驚奇地發現隻有很少一部分人是在多樣性的環境中得到教育的。牛頓、伽利略以及愛因斯坦很少接觸到亞洲人或非洲人。亞裏士多德、蘇格拉底以及柏拉圖的智慧很難說和他們在城鎮廣場上與之交談的非希臘人的數量有關係。如果多樣性對教育來說必不可少,那麽我們就該立即廢除那些具有漫長曆史的黑人或女子大學。而當我參觀校園的時候,總是看到黑人與白人學生分開地就餐、學習與社交。這就是所謂完善每個人的教育?

同樣地,我們不斷被告知,社會也會因多樣性而更有力量。但是自由派人士、哈佛大學社會學家羅伯特•帕特南(Robert Putnam)卻發現正好相反。通過對30000多人的采訪調查,帕特南發現,隨著一個社會呈現出越來越多的人種多樣與社會多樣化,社會信任和公民參與急劇下滑。也許強製實現的多樣化有些道理,然而這一點卻很少得到自由派們的證明。

“暴力永遠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這是個好想法,卻明顯荒唐可笑。如果暴力永遠不能解決任何問題,警察就沒必要配備槍支或警棍了。奧巴馬正是依靠暴力幫助解決了卡紮菲的難題,而小羅斯福也正是依靠暴力才解決了大屠殺與希特勒的問題(雖然他早應該這樣做)。人們援引這個口號(或它的變體“戰爭不是答案”),從不是用來對暴力進行總體地勸誡,而是把它當做一個反對美國、北約或共和黨總統的狹隘的禁令,阻止他們用暴力來解決由暴力所帶來的威脅。

“活的憲法”

自由派之間有一個信條:精於政治的人都懂得憲法是一本“活著的、富有生息的文件”(a living, breathing document)。這個理念主要是由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以及他的支持者引入到我們的政治血液中來的,他們不顧一切地想將自己從建國之父們有限的視野中解放出來。威爾遜解釋說,他更偏向於一個進化的、“有機的”、“達爾文主義的”憲法,使得進步主義者們能夠任意地為憲法注入任何他們所希望有的內涵。這樣一個對我們的政治係統本質的看法,本身是一種極端的意識形態。

這種理念同樣也是無盡的偽善的源泉。在2001年的9•11襲擊之後,保守派們堅持,美國需要適應一種新的不對稱的戰爭,他們的對手是造成了現存威脅的非國家主體。他們相信他們的處理方式沒有超出憲法的界限。但是,既然憲法是與時俱進的,縱然保守派們誇大了事實,這個想法又有什麽不可接受的?

然而,“活的憲法”的狂熱追隨者們立即開始引用國父們的智慧和憲法的神聖性。當最高法院為墮胎權利找到新的解釋時,憲法顯然是“活”的,但當我們需要想辦法應對恐怖分子時,憲法立刻就變得冰冷而沒有生命,決不能改變它一絲原有的涵義。

當然,保守主義者並不認為憲法不可改變,他們隻是認為憲法應通過修正案的程序,在不違逆憲法精神的前提下改變。

“社會達爾文主義”

奧巴馬本月曾指責共和黨的眾議院預算提案不過是“不加掩飾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多少年來,自由派們一直拿著這個美杜莎頭像來恐嚇公眾。這聽起來確實恐怖。(畢竟,希特勒信奉的東西不就有點“社會達爾文主義”嗎?也許他是信的。)但是,不管這個說法有多麽流行,自由派們的這些攻擊與那些強盜資本家們以及赫伯特•斯賓塞等知識分子(社會達爾文主義之“父”)所遵循的理念基本沒有關聯。

斯賓塞之所以現在遭到反對,是因為他骨子裏是個支持私人慈善與有限政府(以及主張婦女選舉權、反帝國主義)的自由意誌主義者。“新達爾文主義者”,也就是20世紀初期的進步主義者,厭惡這種古典的自由主義,因為他們試圖在最基礎的層麵上瞎鼓搗對經濟與人性的看法。

對於自由派們更頭疼的是,起初在美國就沒有所謂的“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思想運動。斯賓塞,一個19世紀的英國哲學家,從沒用過這個詞,甚至不能算是個達爾文主義者(他對進化論有一種不同的理論)。

從一開始,自由派們就錯誤地使用這一標簽,將他們不喜歡的理念妖魔化,一刻也不消停。

“寧可錯放十個罪人,也不……”

至少在喬治•齊默曼(George Zimmerman,西裔美國人,於2012年2月26日在佛羅裏達州的桑福德射殺一名17歲的非裔男孩,並自稱是出於自衛。一開始因證據不足被釋放,後以二級殺人罪被起訴。此案依然在審理之中,引起了美國國內的廣泛關注,並引發有關種族主義思想的討論。)受審之前,這一說法一直是自由派們所津津樂道的。富有傳奇色彩的英國法學家威廉•布萊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作為我們的許多普通法的源頭,曾說:“寧可錯放十個罪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事實上,這個十比一的準則已經成為人們所知的“布萊克斯通比例”,或“布萊克斯通公式”。

在一份出色的名為“n個罪人(n Guilty Men)”的研究中,法學家亞曆山大•沃洛赫(Alexander Volokh)將這一理念——寧可錯放一定數量的罪人——追溯到亞伯拉罕與上帝在《創世紀》中關於索多瑪之城的命運的辯論,以及羅馬皇帝圖拉真、摩西•邁蒙尼德(Moses Maimonides 1135-1204西班牙猶太哲學家)的作品,直到格拉爾多•裏維拉(Geraldo Rivera 美國記者與新聞主持人,以情緒化和表演性的新聞報道而著稱)。

作為一條自明之理,這一觀點或情感既正確又值得稱讚,沒有哪個通情達理的人會覺得有問題。但問題就在於,沒有一個理性的人不同意這一觀點。這一觀點誰說出來都絕不會錯,但它卻不是一個論題——它是一句毫無爭議的陳述句(相比於會引起爭議與討論的疑問句)。可是人們卻以為說一句這樣的話就把爭論解決了。事實並非如此。隻有當你進一步考慮“所以我們該怎麽做?”的部分時,才能引起深思。我們是從哪裏得出這一概念的?如果這是一條絕對的原則,我們就不會讓任何人坐牢了,唯恐冤枉一個無辜的人。事實上,如果冤枉好人有這麽可怕,為什麽比例是10,而不是2,或是200,甚至2000?

從字麵上看,這個說法是荒謬的。相比於把1個無辜的可憐蟲關進監獄,錯放10個強奸犯和殺人犯對社會造成的損害必然更為嚴重。當你聽到任何這樣的套話時,包括“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你要知道,說這些話的人並不試圖進行辯論,他們是想不辯而勝。

注:作者約拿•哥德堡(Jonah Goldberg)為《國民評論》在線(Natioanl Review Online)的自由編輯以及美國企業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的研究員。著有《自由法西斯主義》(Liberal Fasc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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