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cnr.cn/dj/20230921/t20230921_526428511.shtml
一、
這條不起眼的新聞,可能會讓每一個看了它的人直接暴走!
萬小刀看完久久不能平靜,是可忍孰不可忍!
事情是這樣的,近日有一段視頻在網上瘋傳,山西省介休市的13歲女孩賈某,被4個男孩灌下一斤白酒後,導致休克昏迷不醒……
家長努力將女孩抱起,放入車內帶回家中,但女孩兒卻始終處於昏睡狀態,不省人事……為人父母如果遇到這種事,誰受得了?
女孩家長果斷報警,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討個公平正義,嚴懲灌酒之人。
很快警方介入,但調查和處理結果卻讓人大跌眼鏡!
警方通報一出,事情迅速迎來180度反轉!二、
通報顯示,9月15日,13歲的女生賈某用父親手機購買了一瓶500ml的白酒。
第二天,她帶著這瓶白酒,來到仙台村的郎氏祠堂,與兩名女生一起喝。
又過了一天,13歲的賈某,帶著沒喝完的半瓶白酒,再次來到郎氏祠堂,自己一個人喝了起來。
喝酒期間,她遇見了郎某(13歲)、原某(11歲)、樊某(11歲)、孫某(12歲),在郎某以給煙的方式唆使慫恿下,賈某把剩餘的酒喝完,準備騎電動車回家。
這時郎某試圖拔賈某電動車的鑰匙,還抬賈某的車後座,也不知道要幹什麽……最後,還是賈某的兩個女同學來了才把她送回了家。
警方通報並沒有講賈某等人此舉的動機,反正“逼迫喝酒”的鍋是給甩了。畢竟,酒是賈某自己喝的,郞某等人最多也就是“下酒菜”而已……
可是警方在通報中還表現得非常盡職盡責,對郞某等4名未成年人予以訓誡並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畢竟,未成年人抽煙、唆使慫恿未成年女性喝酒,這也是不對的嘛!
但通報有點讓人看不懂的是,他們竟然沒有嚴厲訓誡三番兩次喝酒的未成年女生賈某!
你看,按通報的意思,賈某才是罪魁禍首啊,要不是她三番兩次喝酒,偶遇郞某等4人,何至於鬧這麽一檔子事出來呢?
更何況,她喝醉了酒還騎電瓶車,這妥妥的醉駕啊,這都不嚴厲訓誡並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那還得了?
當然,這隻是萬小刀不小心發現的漏洞,可能是警方忘記寫了,咱們也不能錙銖必較,幹嘛那麽認真呢?
但通報的最後,警方也格外認真仔細,非常嚴厲地進行了溫馨提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要仔細甄別,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
言下之意是啥呢?
一場誤會而已,大家洗洗睡吧,千萬不要瞎帶節奏,給當事人和警察蜀黍添亂子!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多管閑事的可要擦亮眼睛,小心點哦!
萬小刀雖然很害怕,不想多管閑事,但是記者的報道又讓人覺得這事沒那麽簡單!
三、
環球時報隨後的報道裏白紙黑字赫然寫著,這4名未成年中一人曾強迫男孩吃糞!
而且,記者進一步確認了,這個拿煙唆使慫恿女孩喝酒,還試圖拔電動車鑰匙、抬車後座的13歲男孩郞某,和前一陣子上熱搜的逼男孩吃糞的“郞某”係同一個人!
互聯網沒有記憶,但是萬小刀記性不差,為那件事萬小刀在7月15日時還專門寫過一篇文章《男孩被逼吃X,4.5萬元和解背後,有好多問號》!
可能山西介休警方某些人忘了這個事,但萬小刀依然覺得很惡心!
雖然這次的案件,從警情通報上來看,郎某似乎過錯不大,但這結論,也不能這麽快就下。
畢竟他在幾個月前,還曾涉嫌毆打他人、逼迫他人吃屎,接連搞出兩個轟動全國的大新聞,難道這樣一個人,真的會像通報上麵說的那麽無辜嗎?
而且在上次的事件處理中,當地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也被很多人質疑。
很多網友都認為,警方工作人員可能在處理過程中,存在偏袒、或者逼迫和解的情況。
在那之後,當地有關部門並沒有針對大眾的質疑,給出一個明確且有說服力的說法。而是選擇對事件冷處理,似乎是希望網友們慢慢忘掉。
但郞某偏偏不,媒體和網友也不,有瓜方麵也罩不住!
四、
當時參與此事的郞某,在家長賠錢和解之後,被嚴厲批評教育,他的家長也被責令對子女嚴加管教……
經過近三個月的“管教”,郞某又“偶遇”了喝酒的女生賈某,再次被拍視頻,再次在網上引發軒然大波,真夠“巧合”,看來他也是不想讓大家忘掉了。
最令人感慨的是,當時有關方麵承諾的“我市將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教育和管理,進一步加強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保護與關愛的機製建設,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然而,事與願違,郞某又成了這起輿論事件的主角之一,試問警方的嚴厲訓誡有用嗎?試問家長有沒有嚴加管教?試問協同育人效果幾何?
還有,兩件事情都引發如此大的輿論風波,可兩次有關方麵都拿所謂的“散布謠言”說事,可實際上有沒有真正關注輿情,有沒有深入調查,有沒有跟蹤施害者和受害者落實好相關工作?
為什麽同一個未成年人,會在短短3個月裏出現在兩次重大網絡事件裏?到底是網友們多管閑事,還是有些人人浮於事,根本不把這些事當事?
還有,為什麽兩次未成年暴力事件都被拍視頻,讓山西介休一次次“出名”?山西介休有關方麵是不是該好好調查清楚了,再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雲雲?
隨著案情反轉,媒體曝光,郞某一次次逍遙法外,背後有沒有“保護傘”,有沒有貓膩?網友的疑問需要回應。
總而言之,上一次那麽惡心的事件還帶著一堆問號,如今又添一串問號,有些人是該反思反思,給廣大網友一個誠懇的答複了,否則問題隻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大!
當然,還有一件事,萬小刀還想老生常談一下。
五、
兩次事件都是因為涉案是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予處罰,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可效果呢?
有些未成年人可能比成年人還懂法。他們深知自己未滿14周歲,所以經常肆意妄為,在法律的邊緣瘋狂試探。
某些未成年人犯下案子的惡劣程度,讓成年人都瞠目結舌。如下麵這則新聞,雲南14歲少女與25歲男友涉嫌殺人拋屍……
很多人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該讓一部初衷是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反而成為作惡的未成年膽大妄為的免死金牌。一次又一次震驚國人的未成年案件引爆輿論,讓不少人承認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惡魔”這個事實,但是,時至今日問題依然是問題,惡魔依然是惡魔,而且惡魔們也越來越囂張,越來越肆無忌憚,越來越沒有底線了,難道就不應該從根本上管一管嗎?
我們要做的是保護好孩子,而不是保護惡魔。“不予處罰”和“嚴加管教”對有些病入膏肓的未成年可能根本就無效,長此以往,隻會慫恿惡魔橫行,變本加厲!
不能再這麽下去了,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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