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企獲得甘肅岷縣30年供熱特許經營權 先後投資3.7億元
張永與甘肅岷縣的糾葛始於2018年。當年,在第二十四屆中國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上,宏源公司與甘肅岷縣人民政府簽訂了《岷縣城區集中供熱改造建設項目合作投資協議書》,岷縣人民政府授權岷縣住建局與宏源公司簽訂《岷縣城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協議》,授予宏源公司在該協議有效期內,在岷縣縣城老城區、西城區、南城區、北城區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期限為2018年8月24日至2048年8月23日。

簽訂協議當年,宏源公司便開始供暖。在隨後的5年時間裏,基本保障了岷縣城區集中供熱的需求。“此後,公司先後投入3.7億元資金,建設更新了覆蓋全城區域的管網合計40餘公裏,建設改造換熱站20餘座。”張永說。
專項債引發供熱亂局 特許經營權名存實亡
2020年上半年,宏源公司在為後續建設籌集資金過程中得知,國家財政部有規定,政府專項債可用於供熱項目建設,不僅利息低且還本付息周期長,能緩解公司後續建設資金壓力。
“我將這一信息匯報給了縣領導,過了十幾天,回話過來說‘民營企業不能使用這個專項債’。”張永很失望,無奈隻好另想辦法。
“過了快三個月,岷縣住建局負責人找到我,讓公司出一個證明,證明我們和政府的城投公司成立了一個聯合公司,共同負責城區的供熱。有城投公司參與,就可以申請發行政府供熱專項債。”張永說,“我當時就表明,這筆錢發下來歸我(公司)使用,那可以出這個證明;如果不給我(公司)使用的話,那我不能背這個債務。結果就不歡而散。”

這之後,張永就明顯感到,岷縣的相關部門對待宏源公司的態度有了微妙的變化。
又過了幾個月時間,張永意外得知,岷縣居然申請下了供熱專項債,籌集的資金由岷縣住建局投資1.3億元建設1台鍋爐,同年又由所屬縣城投公司建設2台鍋爐及相關設施。“從那時起,城區集中供熱經營事實上就形成了住建局、縣城投公司和宏源公司三足鼎立的混亂局麵,住建局承諾給予我公司特許獨占經營權的法律地位名存實亡。”張永說。
1.65億虧損壓頂 宏源公司揭“人情暖”內幕
這期間,受煤炭價格飆升和疫情的衝擊,為了保障城區供熱,宏源公司負債累累,一度虧損達1.65億元,經營舉步維艱。
“供熱價格由政府定價,但煤炭價格卻受市場波動影響。在2018年接手時,當地煤炭價格僅為580元/噸,但隨後價格持續攀升,到2020年更是飆升至1900元/噸。”張永表示,同一時期,全國不少供熱企業也都出現了虧損的現象。
“我們公司虧損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用戶拖欠暖氣費。”張永說,“我們總共有3萬多用戶,每年都有1萬多戶的欠費收不上來。”
張永介紹,在岷縣,雖然也是采取先收費後供熱的政策,但由於這裏冬季溫度會降至零下20~30℃,“政府要求我們在供暖期開始前幾天就開閥供暖,沒交暖氣費的也不能關閥。一關他們就會借著這個鬧事,然後說冷啊或者是凍出事了,導致不交錢也必須供熱。”
此外,宏源公司的工作人員還介紹了岷縣供熱的另一特色——“人情暖”。
“這1萬多欠費戶裏麵有將近1000戶,是人情關係戶。一些領導給我們董事長、總經理打招呼不收暖氣費,要給個‘人情’。甚至還有一個法院工作人員直言‘已經幾年沒交過暖氣費了’。”宏源公司辦公室曹主任說,“如果不免除的話,我們做工作可能就會受到阻礙。”曹主任給記者看了她統計的“人情暖”名單,上麵不乏某某局長、某某主任的名字和他們的住址。
“我們四處舉債苦苦支撐,保障了岷縣的供熱。到了2022年尾,岷縣的一位副縣長範正鵬找到我,問能不能成立一個由城投控股的公司,意思就是讓城投公司來控股我們公司,這個時候眼看疫情就要結束,我們也算是看到了曙光,就沒同意,看我態度堅決,人家也就沒再談了。”張永說。
一紙文件供熱民企被強行接管
2023年,煤炭價格回落,宏源公司也開始進入良性循環發展階段,然而一紙律師函卻將他們打蒙了。
“2023年6月13日,在沒有主管部門任何口頭或書麵通知的情況下,有幾個人到我們公司門口貼了個東西,是一個律師事務所發的一個通知,通知取消我的特許經營權。”張永說。
這份關於解除《供熱特許經營協議》的律師函,是甘肅融通律師事務所受岷縣住建局委托出具的。律師函稱,鑒於宏源公司涉訴多、負債高、出現資不抵債的情形;群眾投訴量居高不下,對供熱現狀極為不滿,社會矛盾日益激化等,依據民法典、住建部等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已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並構成違約……違法、違約行為已嚴重影響岷縣供熱保障,危及公共利益,且會導致《特許經營協議》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據此,“自貴公司收到本律師函之日起,解除岷縣住建局與貴公司簽訂的《特許經營協議》,並收回集中供熱經營權。”

對此,北京浩天(鄭州)律師事務所張建明律師認為,該行為在法律上不產生解除協議的法律效力。供熱特許經營協議屬於典型的“行政協議”,兼具行政性與合同性。其解除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定程序和實體要求。“收回特許經營權” 屬於行政許可的撤銷或撤回,需由行政機關依據法定程序作出正式行政決定,而非通過律師函這一民事領域的溝通工具實施。律師函的本質是 “委托代理意見”,不具備行政決定的強製力與公信力,不能替代行政機關的書麵行政文書。所以岷縣住建局以律師函解約的行為,屬於程序嚴重違法。
一個月後,2023年7月7日,岷縣住建局下發《關於接管岷縣城區集中供熱的通知書》,7月12日上午9時許,岷縣城區集中供熱問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進入宏源公司接管並封存宏源公司資產。
7月27日,岷縣人民政府發布公告:同意縣住建局解除與岷縣宏源清潔熱力有限公司簽訂的《岷縣城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協議》,並收回其特許經營權。轉交給城投公司旗下的公司運營。
住建局認為民企供熱質量存在問題 張永:3萬多用戶僅有100餘件投訴
“宏源公司供熱質量存在問題。”2024年5月22日,岷縣住建局副局長劉明珠曾表示,自2020年以來,群眾關於供熱的投訴多達100餘件,其中網上投訴11件,信訪大廳投訴45件,群體信訪22次,赴省市信訪3件。
對此,張永回應稱:“任何公司,特別是服務性企業,都難免會麵臨投訴,我們服務著3萬多名用戶,官方統計100餘件投訴,我公司在定西市23家供熱公司中投訴涉訪率排在倒數第二,若這樣的服務水平仍算不合格,那整個定西市恐怕就沒有合格的供熱企業了。”
至於負債問題,張永表示,這是企業自身經營行為,“供暖企業前期投資過大,需要時間來攤平成本,再加上外部市場因素導致出現負債,這都是正常的,所以才需要30年的特許經營權來作為保障。”
宏源公司質疑:企業被強占是否為了應付審計?
“住建局為什麽急著強行接管,取消我們的特許經營權呢?根本原因我覺得是因為當年(2020年)的供熱專項債問題。”張永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疑惑,“這個供熱專項債,申報單位需持有效供熱經營許可證,且近三年無重大安全事故記錄。我們簽了30年獨家供熱經營權,岷縣其他的企業是沒有供熱經營許可證的。他們是咋申請下來的呢?”
據張永了解,2023年,定西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岷縣地方政府債券資金進行了審計,其中就包括岷縣住建局和城投公司的鍋爐設施項目。
在審計報告中明確指出,岷縣城投公司實施的岷縣城區集中供熱二號熱源廠建設項目等6個項目未根據專項債券實施方案的要求投入自有資金,未落實資金平衡方案融資要求,僅依靠專項債券資金建設項目,無鋪墊流動資金,形成實物量存在風險。建議縣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項目謀劃,多方籌措資金確保項目按期建成投運並發揮效益,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這個(供熱專項債)是要還的,三年要還本付息,每一年可能要還幾千萬。2020年申請,2023年正好要開始還款。”張永無奈表示,“審計要求‘多方籌措資金’,結果當年主管部門就強行接管了我們投資3個多億的民企。”
事情發生後,張永四處奔波,向上級反映問題,希望能要回自己的企業。
“通過律師給縣政府、縣人大、政協發了兩次律師函,沒有任何反應。我到了甘肅省政府信訪大廳,回複是已轉到了定西市信訪局處理,定西市信訪局又轉到了岷縣信訪局,岷縣信訪局又轉到岷縣住建局去了,我們舉報的就是住建局,它會自己處理自己嗎?我們是老百姓啊,胳膊永遠擰不過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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