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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女性墮胎權再次躲過一劫,但前景不容樂觀

(2019-05-30 03:00:08) 下一個

今天美國女性墮胎權再次躲過一劫,但前景不容樂觀

《紐約時報》報道今天最高法院外人們抗議禁止墮胎的州法。(《紐約時報》截屏)

 

5月28日,美國最高法院對印第安納州有關墮胎的法律,回避了第一部分,維持了第二部分:高院對印第安納州更嚴格的墮胎限製未予表態;但允許其胎兒遺骸處理的規範生效。因為上訴法庭禁止了印第安納州更嚴格的墮胎限製,所以高院對第一部分的回避等於維持了原判。

 

這是大法官Brett M. Kavanaugh取代Anthony M. Kennedy後的第一個與墮胎有關的案子。Kennedy對墮胎的態度是既謹慎又支持。而Kavanaugh對墮胎的觀點不那麽明確,而他這一票有可能改變法庭的判決,所以這個案子備受關注。

 

這一次,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沒有被推翻。美國女性墮胎權再次躲過一劫。

 

上訴法庭的判決

 

今天的案子涉及的是印第安納州2016年3月通過的法律,禁止婦女因為胎兒的性別、種族、唐氏綜合症及任何其他殘疾的診斷或潛在的殘疾可能而墮胎。該法律還對診所如何處理胎兒遺骸施加了限製,盡管該法允許大規模火化,並且對懷孕的婦女如何處理遺骸沒有施加任何限製。

 

該法律是由當時的州長,現在的副總統彭斯簽署的。但去年被芝加哥第七巡回上訴法院阻止生效。

 

上訴法院三位法官一致駁回了限製墮胎的部分,但法官Daniel A. Manion說他如此投票隻是因為他受到最高法院先例的約束,他認為高院應該重新考慮羅訴韋德案。

 

最高法院的判決

 

最高法院自今年1月就一直在考慮是否接受此案,今天的決定表明這是自由與保守兩方麵在經過相當一段時間後達成的妥協,這從自由派與保守派大法官所宣布的觀點中也可以看出。

 

自由派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和Sonia Sotomayor提交了一份簡短的聲明,表示他們的觀點是完整地保留第七巡回法院的決定,也就是不會維持胎兒遺骸處理部分的州法律。

 

保守派大法官Clarence Thomas則發表了一份長達20頁的意見書,說“雖然法院今天拒絕趟這個渾水,但我們不可能永遠回避。”看來,Thomas是希望接這個案子的。

 

法院的決定是在沒有簡單介紹案情和沒有口頭辯論的情況下發布的,也沒有任何簽名。該決定說,因為第7巡回法院是唯一一個考慮該問題的上訴法院 ,“我們遵循我們通常的做法,在這個法律問題尚未被其它上訴法院審議之前,我們拒絕審理。”

 

這的確是最高法院的一貫做法:凡是法律上比較模糊,完全取決於法庭如何解釋憲法的案子,高院不對非常分裂的議題作裁決。一般都是等到有比較清晰的主流意見之後才涉入。

 

女性墮胎權的抗爭曠日持久

 

在美國,女性的墮胎權對自由派和保守派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CNN資深法律顧問Jeffrey Toobin在他專門描寫美國最高法院的書《最高法院的九位》(The Nine)中這樣說:“最高法院審理兩種案件:與墮胎有關的案件——和其餘的案件。”可見兩派彼此爭奪的最後領地就是最高法院。

 

自1973年高院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奠定了女性墮胎權的合法地位之後,保守派就開始了推翻此案的行動。他們最開始的策略是設計不同的理由。但在經曆了20多年的失敗後,他們發現,他們需要的不僅是新的不同的理由,更是保守派大法官。

 

這也是為什麽,以維護女權出名的Ginsburg在1993年能夠以96:3的參議院投票通過大法官提名。業內人士都說,在今天的環境,Ginsburg是不可能順利通過的。

 

今天的高院雖然已經是保守派占上風了。但也是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是一個喜歡一步步走路的人,所以,推翻羅訴韋德案很可能是一個溫水煮青蛙的過程。今天的結果,很可能是Roberts說服保守派暫時不接這樣的案子,因為如果他投票加入自由派的話,保守派贏不了這個案子。

 

下一步會如何

 

羅訴韋德案雖然被認為奠定了墮胎權利受憲法保護的地位,但這個案子的理由沒有牢固的法律基礎。

 

憲法沒有明確說明墮胎合法。該案是綜合利用了多條憲法修正案來判案的,而每一條都是間接引申,比如,認為墮胎是隱私權的一種,受到憲法保護;如果墮胎的過程給女性帶來不合理的負擔,就違背了男女平等,侵犯了女權等等。如果哪一天法庭認為墮胎不屬於隱私的一部分,或者對“不合理負擔”重新定義,這方麵的基礎就動搖了。所以,該案的判案理由有可能被各個擊破。

 

今天美國女性墮胎權再次躲過一劫,但前景不容樂觀

《紐約時報》記者Adam Liptak分析三種推翻羅訴韋德案的可能性。(《紐約時報》視頻截屏)

 

根據《紐約時報》專門報道最高法院案子的記者Adam Liptak的分析,保守派大概有三種選擇來推翻羅訴韋德案,或者達到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效果:

 

  1. 各個州以保護胎兒權利為理由,禁止或嚴格限製墮胎。這是以州為單位,各個擊破。

  2. 以墮胎權不屬於隱私權的一部分為理由,推翻羅訴韋德案。

  3. 就像得克薩斯州那樣,不斷地限製墮胎,製定新的法律讓大部分診所都無法合法提供墮胎服務等,讓墮胎幾乎成為不可能。這相當於重新定義“不合理負擔”。

 

Adam Liptak認為以現在最高法院的組成,第三種選擇的可能性最大。

 

民意如何

 

根據CBS的報道,一周前的民調表明三分之二的美國人希望羅訴韋德案能夠被維持。下麵是具體民調數據。

 

今天美國女性墮胎權再次躲過一劫,但前景不容樂觀

 

全美國民眾中,67%支持維持羅訴韋德案,28%希望推翻羅訴韋德案。

 

今天美國女性墮胎權再次躲過一劫,但前景不容樂觀

 

共和黨人中45%讚成維持羅訴韋德案,48%希望推翻。民主黨人則是87%讚成維持,11%希望推翻。

 

今天美國女性墮胎權再次躲過一劫,但前景不容樂觀

 

共和黨人中16%認為應該比較方便地提供墮胎服務,48%認為應該提供服務,但是也要有一定的限製措施,34%認為根本不應該允許墮胎。民主黨人這方麵的數據則分別依序為66%,20%和12%。

 

就曆史來看,美國的最高法院始終是跟隨民意走的。但是,今天的高院已經越來越走向極端,越來越政治化,這個趨勢是不是依然能夠維持,還真不敢說。

 

女權運動走到今天距離完全平等還相差很遠。今後的路依舊漫長而艱辛。

 

本文由作者授權原創首發於《美國華人》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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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5)
評論
Paenia1 回複 悄悄話 你如此在乎胎兒的權利?請問那些無家可歸者,底層的兒童,殘疾人,你願意出錢養他們,給他們好的生活嗎?他們的權力又在哪裏?女性和胚胎,誰更應該擁有生存權?

ahhhh 發表評論於 2019-05-30 08:44:57
為啥墮胎這事隻有女人的權力,沒有胎兒的權力?
林外芭蕉 回複 悄悄話 為啥墮胎這事隻有女人的權力,沒有胎兒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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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胎兒的權力?如何定義胎兒的權力?胎兒的定義是什麽?這些仍在爭論中。

從生活常識講,比方說,乘飛機時,安全守則就明確指出,如有意外發生,父母必須先自己佩戴好氧氣罩再幫孩子戴上氧氣罩。自顧不暇的父母是無暇顧及好孩子的。
Paenia1 回複 悄悄話 同感——女權運動走到今天距離完全平等還相差很遠。今後的路依舊漫長而艱辛。
紫萸香慢 回複 悄悄話 女人的身體由女人做主,如果有天男人可以被強奸,可以懷孕生子,能親身經曆所有的生理和心理痛苦,那他們再來參與這個話題不遲。
ahhhh 回複 悄悄話 為啥墮胎這事隻有女人的權力,沒有胎兒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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