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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雜談:破壞 理由多功能全

(2012-03-01 07:35:14) 下一個
文化大革命最突出的特點之一是破壞,物質和生命的摧毀集中在前幾年,文化和精神摧殘則始終貫穿。雖然大規模的破壞活動史不絕書、屢有所見,但是,像文革這樣動員得那麽徹底、參與得那麽廣泛的民族悲劇,卻古往今來舉世無匹。 人,天生具有破壞的稟賦。因為人類是自然界的一員。鳥獸魚蟲,頂多會為自己營窩造穴,其為了生存與繁衍的一切行為,不是殺戮就是攫取。人類雖然貴為萬物之靈,卻未出動物化外,在自然界的位置是:脊椎動物門、哺乳動物綱、靈長目、人科、人屬、人種。據說,靈長目共13科,有12種猴子猩猩與人類平行,這麽一看,人類獸性未泯情有可原。誠然,在進化的長河中,人類也發展出了任何生物都沒有的建設能力。 可惜,人的摧殘、毀壞能力,比其它功能容易調動得多。幾乎是時刻準備、蓄勢待發,而且一發就不可收拾。要是個人行為,危害程度尚有界線;群體所為,就災難可觀了;若是有理有據、大義凜然,則不造就一場浩劫也難。粗看,破壞比建設更接近本能,行動起來更加痛快盡興又立竿見影。細想,“人之初、性本善”,若非情不得已,不至輕易失態吧?卻原來,諸多本能中,“破壞”與“占有”頗有重疊,權重大於似有還無的善良與愛心。而人生又多艱險磨難,積累下來多為怨憤恨仇;屈指算來,許多不滿都可心歸結為“不平等”。平日,道德有約束、法規有限製,無從“實現平等”。而摧毀和虐待,能使人與人的地位、處境迅速趨向平等-----在“總帳”上打平。缺的惟有機會。 以中國的事情為例,什麽時候能把我想要而得不到的東西毀掉?什麽時候能在自愧不如的人麵前有挺直腰板?什麽時候能無拘無束打擊我看不起的他們?什麽時候能顯示我的存在意義非凡……?日常裏暗中搗亂、造謠生事、栽髒陷害,名不正言不順,效果有限。最有效的方法是獲得“革命行動”的名義、動用無產階級政治手段,則小到一人一物、大至製度文明,都可以動一動、燒一燒,打翻在地再踏上千萬隻腳。那就是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毛澤東情性急躁、理想遠大又深通世故人情,其所規劃的社會藍圖,等不得改良與漸進,非狂風驟雨式的暴力運動不辦。他說:“不破不立,破字當頭,立也就在其中了。”解放以後,一連串的政治運動,規模力度與日俱增。“階級鬥爭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把全國軍民訓練得個個真理標準在手、政治嗅覺敏銳、鬥爭意誌堅強。人們發現,一切不公平、不順眼、不如意,其實還有政治意義。不需再等,文革鬥、批、改三階段正好一一清算。信仰是一柄雙刃劍,用在科學研究、藝術創作上,可能百折不撓;用在砸爛舊世界、橫掃牛鬼蛇神上,所經之處能不滅頂之災? 極端的政治信仰與本能中的殘忍強強聯合。人們把“破壞”的功能發揮到極致:破壞是義舉,伸張了革命正氣;破壞是泄憤,表達了對階級敵人不共戴天;破壞是占有,按照新的標準分配資源或者取消其存在的必要;破壞是改造,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狂飆到處,抽象如文明文化,實體如身體物品,都要一一經過革命的檢驗,經受打擊的篩選。一時間,人民群眾的革命行動摧毀所及,竟超出了毛澤東的需要,不得不接二連三地下達“最新最高指示”,平抑運動的勢頭。他懂:放出來的魔鬼可能欺師滅祖,早晚連他老人家一同吞噬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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