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大家共用一根水管,也就是大家共用一隻水表了。每個號頭水費賬單來的辰光,麻煩也來了。一般是大家輪流管賬的,但我們樓裏卻是我共產黨員表姨夫獨攬了。他就住阿拉隔壁,所以上門收錢的事往往就落到了我頭上。
每家的水費哪能算呢?沒有小水表,就按人頭了。統統人頭加起來,除一下,再乘一下,不是很簡單嗎?麻煩從何而來呢?要曉得,每個號頭除了固定人頭外,經常還有一些流動人頭,比如夏家的阿姨來了幾天,崔家爺叔又出差了,麻煩往往就勒格辰光來了。當時大家經濟都很拮據,一分二分鞋要當錢花的,三分一隻大餅,四分一根油條,五分就是油酥大餅了。結果大家開會,訂出規矩,比如客人來訪超過十天,加半個人頭,超過十五天,則加一個。反之,如果出差的話,就是減法了。所以每家人家讚要做好記錄,到時報上來。如果報錯了,還真會有人出來糾正的,群眾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
水表不分戶,電表卻是分戶的。每家都有小火表。但是電費的麻煩卻比水費更加結棍。為啥?因為電費含有公用部分,就是電費賬單和小火表讀數總額之間的差價,應該啥人來付呢? 就講樓梯間的路燈吧,底樓講,伊拉不用的,樓上的就會說“難道你不上廁所?”(廁所在一樓和二樓之間),底樓再講“夜到不上日裏上“;底樓覺得三樓用得最多,因該多攤,三樓覺得底樓用水已經占了便宜,用電就不應該再計較,二樓的基本保持沉默。總之,不曉得爭了多少趟,最後硬是把樓梯間的公用電燈都拔了。管你是哪一樓的,如果不能摸黑,也不想天天帶手電筒的話,儂就自嘎拉燈吧。結果是樓梯間多出了很多燈,每人用自家的。記得我經常搞不清爽,用了別人家的燈也不曉得,幸虧沒有當場被抓的經曆,或許大家也不想再計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