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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影響最大的幾本書(一)《聖經》(4-6)

(2013-03-06 16:56:43) 下一個

4

謙卑是《聖經》中經常講到的話題。在一般人的眼裏,奉了上帝的使命來做以色列的王的人物該是騎著高頭大馬威風凜凜開進京都的。而舊約中的先知撒迦利亞心目中的王是不一樣的:“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在King James英文版中“謙謙和和”的對應是一個不起眼的小詞lowly – 我認為這翻譯堪稱絕妙。耶穌自己力行謙卑,也一再向門徒強調謙卑的價值。他循先知的話選擇騎驢進耶路撒冷,並在被出賣前給門徒洗腳,都是此意。

在我看來謙卑有兩個價值。第一個價值是驅除愚昧。“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這簡單的一句在我看來是對人類之愚昧的至為有力的概括。最可怕的還不是愚昧,而是不知道自己的愚昧愚昧的人經常也是自負的人。智慧的人因謙卑而更智慧,愚昧的人因自負而更愚昧。但是,“為甚麽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人沒有論斷別人的資格。對自己而言,與其嘲笑別人的愚昧,人該做的是察覺自己的愚昧。

謙卑的另一個價值是建立施受雙方的平等。耶穌用騎驢進耶路撒冷和給門徒洗腳等行動來把自己降下來,就是為了把他所愛的人們立起來。“四福音”中有幾十處提到耶穌在給人治好病之後囑咐病人不要出去宣揚。我以前一直不明白耶穌為何要經常這樣囑咐,後來意識到這是因為耶穌不希望信徒們把他捧為高高在上的擁有超卓能力的君王,而自己甘於做隻知道磕頭膜拜表忠心的嘍羅。耶穌眼裏的人是尊貴的。他自己所擁有的,他希望眾人也擁有。這是真正的愛人如己。Wayne Dyer 說:“不要做基督徒;要做基督那樣的人。不要做佛教徒,要做佛那樣的人(Don’t be Christian. Be Christ-like. Don’t be Buddhist. Be Buddha-like)。”如果耶穌聽得到這話,我想他會同意的。

中國文化也講謙卑,我的父母也曾在我幼時教誨我要夾著尾巴做人,不過那隻是一種生存伎倆。兩種謙卑,一種是出於愛,一種是出於恐懼,其意相去遠矣。

5

詹姆士把個人的宗教生活定義為對一個“看不見的秩序”的信仰以及人為了順應這個秩序做出的努力(the life of religion … consists of the belief thatthere is an unseen order, and that our supreme good lies in harmoniouslyadjusting ourselves thereto)。詹姆士把這個“看不見的秩序”對人的生活的影響程度稱為ReligiousPropensity, 這裏姑且把它翻譯為宗教敏感度。世界之大,其中的每一個人所信仰的“看不見的秩序”都大不相同,他對這個秩序的敏感度也大不相同。有的人宗教敏感度極為強烈,詹姆士的Varieties中就記載了不少這樣的例子,比如Quaker教派的創始人GeorgeFox, 由牧師轉為獨立作家和演講家的Emerson等。我想起來的是被稱為“十九世紀的保羅”的著名基督徒傳教士- 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那時從英國到中國要坐帆船,船要先向南繞過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再折向北穿過印度洋和南海,單程就要五個多月。他二十一歲到中國,一直在中國傳教五十年,直到在長沙去世。為了與中國人交流方便,他不僅穿中國服飾,並且把頭發染成黑色,中國話學到讓旅店夥計聽不出來他是個外國人。這樣的事跡,沒有強烈的宗教敏感度是不可能行出來的。這樣的人不僅全心全意把自認為最寶貴的東西與別人分享,並且為了與人分享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舒適生活以至於生命。

宗教敏感度強烈的人不僅在基督教中有,在別的宗教之中也有,比如中國的玄奘。在當代,在我們周圍,這樣的人也不鮮見。一些基督徒朋友傳播福音的鍥而不舍便給我以深刻印象。我的感覺是:非基督徒被傳福音者吸引,通常不是因為被《聖經》中的美妙邏輯所吸引,而更多是因為被傳教者身上的超越宗教的的個人品質所吸引。這些品質可能包括平安、謙卑、寬容、誠實、勇氣、無私、睿智等方麵。對人發生了興趣,便對影響這個人的思想發生了興趣。這就是俗話說的身教重於言教。如果被傳者看不慣傳教者的為人作態,那麽傳教者磨破了嘴皮子也是枉然。不管是傳教者還是被傳者,如果隻著眼於邏輯,就是舍本求末了。

在這個分布的另一個極端,也有很多人或是對信仰問題沒有任何興趣,或是其信仰對其每日生活沒有任何影響。我覺得一個人的宗教敏感度一部分來自天生,一部分來自幼年所受影響。成年之後,人的宗教敏感度很難再被外界改變。

6

按照詹姆士的標準,《聖經》對我的影響已經證明了它在我這裏的價值。但是,出於人類皆有的好奇心,我還是想搞明白《聖經》之中一直困擾我的邏輯矛盾和曆史真偽。

對於宗教敏感度強烈的人,那個“看不見的秩序”對他們的影響之大,他們會聽到看到別人聽不到看不到的東西。詹姆士的Varieties之中就記錄了很多這種例子。新約中的耶穌、保羅、彼得等人以及舊約中的諸先知是宗教敏感度極為強烈的人,當會有很多這種經曆。我猜想這就是《聖經》中記載的很多神跡和異象的由來。當然,對於宗教敏感度低的人來說,這些異象都是無稽之談,因為他們自己沒有過這樣的經曆。另外,《聖經》中許多章節是間接轉述,有些是事發幾十年之後的間接轉述,所以若其記錄與事實有出入、或是不自覺地加入了自己的想象也在情理之中,但這些對其思想要旨當無大礙。

我自認為對宗教問題比較感興趣,但從未親眼見過任何異象。所以《聖經》中的異象是真實還是幻覺,我沒有能力判斷。但我相信這些異象對於其見證者的影響是真實的。這不難從異象的見證者和轉述者的言辭之懇切和行止之奮不顧身之中看出來。基督教從耶穌一人手中傳出,幾百年內突破羅馬帝國重重迫害,終於在帝國全境生根開花,其影響一直延伸到後世的宗教改革、文藝複興、美國《獨立宣言》、直至當代成千上萬的普通人,包括我自己。這一切光靠以訛傳訛是解釋不過去的。國內從前的官方解釋說《四福音》是保羅偽造的,但是文盲如何能偽造李白的詩、沒有宗教虔誠的人如何能偽造大衛的詩篇、沒有大愛和大智慧的人如何能偽造耶穌的話呢。偽造鈔票對於普通人來說夠難,但是比起偽造人心的難度來就不算什麽了。

不少《聖經》讀者都會注意到書中有很多矛盾的地方。在當代的美國,要當世界的指路明燈 (Beacon of the world) 的鷹派和主張愛敵人的鴿派、反對同性戀婚姻的保守派和認為四海之內皆兄弟的激進派都能從《聖經》上找到他們的精神源泉。這可能是因為人本來就是充滿矛盾的動物、世界上也總是充滿著矛盾吧。既然人的理性一麵是受非理性一麵製約,我想人的唯一出路就是學會跟這許多矛盾和平共處。況且,矛盾才是人推進對自己和對世界的認識的動力。

受到《聖經》的許多影響之後,再回過頭來看其中的這些邏輯問題,我發現我的態度比起剛開始的全麵排斥要溫和得多了。這麽多年時光推移,我理性一麵的邏輯推理能力並沒有多少變化,變化的隻是非理性一麵。這再一次告訴我人的理性一麵是受非理性一麵製約的。至少對於我自己是如此。

我對《聖經》的理解仍然還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但以往的經驗讓我不指望靠一時的邏輯思辨就把這些矛盾一網打盡。詹姆士在Talks to Teachers on Psychology 中說:人學習一點新東西,不是彩筆塗在白紙上,而更像是蓋樓之中的下一塊磚。這磚必須與已經蓋好的結構契合才能被接納,否則就被拒絕。另一方麵,新的知識也會對已有的知識結構發生影響,使之慢慢改變。《聖經》中很多故事和道理對我震撼極大,是因為與我的以往經曆發生了共鳴。也有很多情節我不相信,是因為它們與我的經曆不契合。對於地球年齡、物種起源等問題,我更相信科學,但我不指望科學教我覺悟到什麽人生道理。

我想任何一個人在接觸到一種思想時,都會有這樣一個契合與懷疑並存的過程,而契合哪些、懷疑哪些都因各人的經曆而異、也會隨人的經曆而演變。借用詹姆士的那句話 - “The roots of a man's virtue are inaccessible tous” – 人的複雜性遠遠超過了他們自己的理解能力。我在剛開始接觸《聖經》,認為其不值一駁的時候以為已經知道了自己是怎麽回事,其實正好相反。現在開始知道了一點自己是怎麽回事,才意識到我離真正知道還差得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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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爾 回複 悄悄話 同樣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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