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輕視寫作技巧,覺得文章的關鍵在內容,形式並不重要。讀懷特的著作使我改變了這種看法。懷特(E. B. White, 1899—1985)是美國二十世紀最著名的散文家之一,是當時美國最重要的文學雜誌《紐約人》(New Yorker)的編輯和主要撰稿人,也是為數不多的以散文為主要寫作手段的作家之一。
《〈文體要義〉評介》介紹了他的大學英文教授斯特朗克(William Strunk Jr.)及其著作《文體要義》(The Elements of Style)。(值得一提的是,孫法理先生的翻譯同樣傳神。)由於這篇短評,《文體要義》從塵封的灰姑娘一躍成為萬人矚目的公主,短時間內行銷數十萬冊。現在,由斯特朗克原著、懷特修訂的新版《文體要義》是每一位打算認真用英文寫作的人士的必備典籍。這麽一本專門為作家準備的幾乎百歲高齡的書,在亞馬遜的銷售榜上位列前三百名,足見其對美國寫作界的影響。
曾有人向懷特請教寫作技巧,他的回答是:“重寫”(rewrite)-- 毫不留情地把所有多餘的字、多餘的句、甚至整篇文章扔到廢紙簍裏。《文體要義》在論述為什麽行文要簡潔時用了這樣的比喻:
一部機器不應有多餘的部件
一幅畫中不應有多餘的筆墨
為什麽錘煉文字那麽重要呢?重寫看似隻是在改進文章的外觀,是個表麵工作,其實是在錘煉作者在兩個層次上的思維與邏輯。首先,你把問題搞清楚了嗎?有人以為朦朧詩傳達的就是一種作者本人都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其實,最好的朦朧詩,使用的是最準確的詞匯,傳達的是最清晰 — 但不淺顯 — 的意念。有人讀不懂,隻是因為這意念超過了他們的生活經曆或理解能力。小學生去聽微積分課沒聽懂,不能怪微積分朦朧。其次,你給別人講清楚了嗎?自己明白,不等於能讓別人也明白。
兩個思維層次實際上還互有聯係。老師教書時,常常感慨教過別人後自己才學懂了。同樣,錘煉文字,雖然出發點是幫助讀者,但更重要的是可以讓作者自己想得更明白。每次你去修改,你會不斷問自己:我到底想說什麽?說清楚了嗎?多問幾次,多恍然大悟幾次,思路自然會清晰起來。
正如物理學中最有力的定律都是用字母最少的,文章中強有力的信息也必定是由簡潔的文字來傳達。語言不凝練,給讀者的第一印象就是作者思維混亂。
我從《評介》裏得到的教誨是三句話:
1.有力的文章都是簡練的。
2.每個字都要起作用。(“Every word tell” — 隻這三個詞就足以讓我對斯特朗克教授肅然起敬了。)
3.作者對讀者要有“深刻的同情”。
附:《文體要義》評介
懷特(E. B. White)
不久以前,我從郵局收到一本小書,那是一個朋友從伊大卡寄來的禮物。這書叫《文體要義》,已故小威廉·斯特朗克的作品。我在康奈爾大學讀書時,它是有名的“小書”——“小”字要重讀。這書我原來肯定有過,因為我一九一九年讀過斯特朗克教授的“英語八”,而這書又是必讀書。但那本書大約是我早年在清理書籍時弄掉了。我已經有三十八年沒有見過它,現在能有機會重讀一次,重新發現它那豐富的寶藏,感到特別高興。
《文體要義》是威爾·斯特朗克的parvum opus(拉丁文,小傑作),他力圖刪繁就簡,把盤根錯節的英語修辭學凝聚到一本小冊子裏,把它的規律和原則寫到一個針尖上。在這本書上加上“小”字的人,正是威爾自己。他麵帶嘲諷、心存驕傲地叫它“小書”——他在讀“小”字的時候總要帶點頓挫,好像正往皮球裏紮進一根針去。這書的扉頁說明它是自費印刷的。上麵寫著:紐約州,伊大卡城,一九一八年版,版權歸作者所有。全書一共四十三頁,幹淨、準確、簡要地概括了全部英語使用法,而無損於這種語言的活力。單從精練這一點看,我覺得這書所創造的記錄似乎是無法打破的。這書,康奈爾大學圖書館有一本——它原本有兩本,但是我的朋友弄出一本寄給我了。
這本書由一篇短序、八條用法、十條寫作原則、幾個詞形變化表、一個常見誤用詞語表和一個常見誤拚字表組成。全部書就是這樣。用法和原則都用命令的口吻寫成。斯特朗克中士向他那班戰士大聲發出命令,“兩個獨立的句子之間不要用逗號連接。”(規則五)“不要把一個句子破成兩半。”(規則六)“用主動語態。”(規則十)“刪去一切不必要的字。”(規則十三)“避免一連串地使用鬆散句。”(規則十四)“概括前文時隻用一種時態。”(規則十七)每一個用法和原則之後都有一段要求嚴格的解說,解說後麵(有時是當中)是並列的對比例句——真和假的對比,正和誤的對比,軟弱和有力的對比,拙劣和漂亮的對比。從字裏行間我看到我的教授調皮的麵孔。他的短發整整齊齊地從正中分開,梳下來倒蓋在前額上;一雙眼睛不時在鋼架眼鏡後麵眨巴著,仿佛剛從黑暗中跨進亮光裏:嘴唇輕輕地咬著,像一匹神經質的馬;微笑在他那整整齊齊的胡子底下,像梭子一樣閃動。
“刪去不必要的字!”作者在十七頁上說。威爾·斯特朗克在這條命令裏,放上了全部的心思和靈魂。我在他班上聽課時,他刪去了那麽多不必要的字,刪得那麽痛快,那麽迫切,那麽津津有味,結果弄得虧了老本,找不出話來填滿課堂,像個趕過了時間的無線電廣播員。為了擺脫這種尷尬處境,威爾·斯特朗克找出了一個竅門:他把每一句話說三遍。在闡述簡練這個問題時,他向講桌上俯過身子,兩隻手抓住外衣的翻領,以一種沙啞的透露機密的口氣說:“規則,刪去不必要的字!刪去不必要的字!刪去不必要的字!”
他是個值得紀念的人,和善而且風趣。在他慈祥的鞭撻之下,我從一九一九年起就不斷地刪去不必要的字。雖然我至今還有許多字亟需刪去。這艱巨的工作,恐怕永生永世也無法完成,但是重讀一下斯特朗克有關這一崇高主題的闡述仍然令我激動。他的這一段是這麽寫的:“有力的文章都是簡練的。一句之中不應有多餘的詞語,一段之中不應有多餘的句子,正如一幅畫中不應有多餘的筆墨,一部機器不應有多餘的部件一樣。但這並非要求作者把每個句子都寫得很短,也不是要求他處理題材時刪去一切細節,隻留下個輪廓,而是要求每個字都要起作用。”(注:原文如下:Vigorous writing is concise. A sentence should contain no unnecessary words, a paragraph no unnecessary sentences, for the same reason that a drawing should have no unnecessary lines and a machine no unnecessary parts. This requires not that the writer make all his sentences short, or that he avoid all detail and treat his subjects only in outline, but that every word tell.)
這是一篇闡述“簡練”的性質和美的很有價值的論文。百一十七個字,有改變世界的神力。在他反對囉嗦的鬥爭完成之後(一百一十七個字在小威廉·斯特朗克的精練的天地裏,是很大一個數字),教授緊接著迅速來了幾堂練習課,訓練刪繁就簡。他讓學生學會把“本文將就⋯⋯加以闡述”刪改成“本文將闡述⋯⋯”,這樣剔去了三個字。又讓學生學會把“作為燃料之用”刪改成“用作燃料”。學生又學會了:“關於⋯⋯是否⋯⋯的問題”,是廢話連篇;應該改成“至於⋯⋯是否⋯⋯”。這樣又可以少用三個字。
教授專門花了一段來批評“the fact that(以下的事實⋯⋯)”的說法。他一見這話就惡心得發抖。他說,“這個說法應當從所有的句子中剔出去。”然而,他的書頁上似乎籠罩著一片陰影,你感到他自己也明白他的事業前途多麽黯淡。我總覺得在我寫文章的高潮中the fact that 恐怕用了有一千個,事後冷靜下來,也才刪去了五百個。到我這樣的年齡,命中率也隻達到百分之五十,來球太猛,失誤了一半,這叫我很不好意思。因為那好像是對傳授給我壘球棍法而且分析得那麽津津有味的老師的背叛。
我珍愛《文體要義》,因為喜歡它那是非分明的勸告,更因為作者的大膽與自信。威爾明白自己的立場,對它深信不疑。他把它闡述得一清二楚,令人信服。他這種與眾不同的態度,我們第一次見麵後的多少年來一直鼓舞著我——我相信也鼓舞著他數以千計的老學生。他有許多喜歡的東西,也有許多不喜歡的東西,這好像跟選擇領帶一樣完全是憑個人好惡,然而他把它說得頭頭是道。他不喜歡forceful(強有力),要求我們用forcible(強有力)。他感到clever(聰明)這個字用得太濫,“最好隻用以描寫小事方麵的聰明。”他看不慣student body(全體學生)這個詞,說它板著麵孔;曾專程到城裏《校友新聞》辦公室去向這一詞語提出抗議,建議使用studentry(全體學生)這個字來代替。studentry 是他生造的,覺得跟citizenry(全體公民)一樣。我聽說《校友新聞》的編輯因他的來訪感到榮幸(盡管未必滿意他的推薦的詞),於是下令埋葬student body這個詞,永遠不再使用,代之以studentry。這雖然算不上什麽了不起的改革,但是談起來的確不那麽板著麵孔了。威爾·斯特朗克很高興。
幾個禮拜以前,我在泰晤士報上看到一個頭條消息,那是關於風度翩翩的查理親王的
Charles’Tonsil Out(查理割去扁桃腺)。規則一立即跳進我的心裏:
1.單數名詞以加’s形成它的所有格。無論該詞最後一個輔音是什麽,都如此。因此:
Charles’s friend(查理的朋友)
Burns’s poems(彭斯的詩)
the witch’s malice(巫師的惡意)
顯然,威爾·斯特朗克早在一九一八年就已預見到一個親王要動手術,一位外科大夫將要切除他的扁桃腺,而《泰晤士報》編輯部將少用一個s,因此,在他的書中早把這個問題列為開宗明義第一條。我向《泰晤士報》推薦這一條規則,我相信查理親王痊愈的時候,就會出現“Charles’s throat(查理的喉嚨)”而不是“Charles’throat(查理的喉嚨)”的寫法了。
這一類有關文體的規則,當然多少是個人好惡的表現,連早已約定俗成的語法條文也難免受到挑戰。斯特朗克教授盡管剛直而挑剔,卻也立即認識到萬應靈藥不過是幻想,死板的條文是有危險的。“最優秀的作家有時也違背修辭規則,”他寫道,“這種現象自古而然。但是在他違背規則的時候,句子裏往往有某些足以補償的獨到之處,作家之所以破例正是如此。如果他確信可以無須破例而表現得同樣完美的話,他一般是會盡力遵循規則的。”
一個人的精神竟能因為一本書——即使是灰塵撲撲的一本敘述條文的書而永垂不朽,是令人鼓舞的。威爾·斯特朗克喜愛明確、簡練、潑辣的文筆,他的書就寫得明確、簡練、潑辣;而潑辣也許是它最突出的特征。他在二十一頁解釋完一組對比例句後寫道:“左邊一例給人以舉棋不定之感。作者似乎不能或是害怕選定一種表達方式,堅持使用。”他的規則十一是:“判斷要確切。”這是地地道道的威爾。他瞧不起模模糊糊、人雲亦雲、缺乏色彩、沒有主見的東西。他認為沒有主見比犯錯誤更糟糕。我記得一天他在教室裏遠遠地探過身子,擺出他那典型的姿態——向別人透露機密的姿態,用深沉沙啞的嗓門說:“如果你不知道某個字該怎麽讀的話,就把它大聲讀出來!如果你不知道某個字該怎麽讀的話,就把它大聲讀出來!”我當時就覺得這個似乎滑稽的說法很有道理,至今仍然為之折服。為什麽要用含混來掩飾無知?為什麽要遮遮掩掩?
在《文體要義》這本書裏,有許多例子說明作者對讀者的深刻的同情。威爾總像感到讀者遇到了嚴重的困難,在泥淖裏掙紮,因此用英語寫作的人,都有責任排除泥淖,讓讀者的雙腳踏到實地上來,至少也得扔給他一根繩。
這本“小書”已經多年沒有使用了——威爾已於一九四八年去世,去世前幾年又已退休,沒有再教書。現在的英語課使用的課本,篇幅大了,內容差了,這我敢相信。這些課本裏就有不少蕪雜的語句和信手拈來的動詞。我希望它們能跟“小書”一樣,把同樣多的智慧凝聚在同樣小的篇幅裏,闡述得同樣一針見血,解釋得同樣幽默風趣。不過,我想如果突然要我給學生上《英語用法和文體》這門課的話,我隻須做一件事:把身子遠遠地探過講台,兩手抓住翻領,眨著眼睛說:“讀那本小書!讀那本小書!讀那本小書!”這就行了。
(孫法理 譯)
That does sound better ;-) Good job.
``a drawing should have no unnecessary lines'' does not translate well into 一幅畫中不應有多餘的筆墨
because the drawing here is ``a picture or diagram made with pencil or crayon rather than paint'' which doesn't call for the Chinese letter 墨.
But even if I can appreciate the subtlety, it's difficult for me to translate it better. The best I'd say is
一幅素描中不應有多餘的筆畫。``素描'', however, is only one meaning of the ``drawing.'' Its meaning of a diagram seems to best serve the English author's intention. But ``diagram'', when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as 圖表, sounds more professional and 筆畫 doesn't work well with it.
All the translation stuff seems hopelessly frustrating. It must take someone very patient.
of Style. The advice to ``remove needless words'' from the little
book has always been in my mind when writing and editing articles and
emails. I also critique what I read in the light of that advice.
I'm glad to learn here that there is a Chinese translation. I do
wonder how well that version fares in China, though. What kind of
people would appreciate what it tries to say.
In computer programming,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engineering
principle is ``don't repeat yourself'' which echos ``remove needless
words'' in writing. That's fascinating to me, as a programmer. In
fact, one of the best programmers of our time said that he re-read The
Elements of Style every couple of years. To me, that's more than a
coincid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