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載有456人長江遊輪”東方之星“在湖北監利長江水道傾覆。456人中隻有14人生還,442人遇難。一年過去了,除了渲染的救援記錄在案,其他一切沒有明確的答案,人們似乎都忘卻它了,甚至連紀念也免了。
下麵是在"東方之星"頭七的日子寫的一篇文章,今天讀來,那場災難的數據還是如昨天一樣,沒有增加,也沒有減少。現在重貼,以紀念那些冤魂。
數字說話:失敗的救援和渲染的感動
“東方之星”遇難者頭七祭
2015年 6月7日
2015 年6月1日21點30分左右,載有456人的長江遊輪“東方之星”於 2015年6月1日21時30分左右在湖北監利縣長江大馬洲水道傾覆。456人中隻有14人生還,442人遇難。在這頭七的日子,這篇文章試圖告訴那些遇難者,如果我們的靈魂相通,我們活著的人還在追究事故的原因和救援得失。
一 基本數字
1. 生還率: 3.07%:“東方之星”遊輪載有456名旅客 (最初報道458名),生還14名,生還率隻有百分之三點七(3.07%);
2. 搶救生還率: 0.4%:在生還的14名遊客中,7人是自己遊上岸報警(其中包括船長和輪機長),5人在漂流在水中或下遊的江灘等地獲救;隻有2名遊客在出事地點獲 救。搶救生還率隻有百分之零點四(0.4%, 加上在別的地方救出來的五人,獲救的生還率也就1.5%)。
3. 當局收到災難時間:3小時後。事故發生的時間約在6月1日21:30,可是隻在三個多小時後,即在6月2日1時許,長江幹線水上搜救協調中心 才接到“東方之星”輪在翻沉的報案。
4. 最早在沉船發現生命跡象的時間:6月2日11時
5. 發現生命跡象人數:三個生命跡象
6. 從三個生命跡象中救出人數:兩個
7. 最後發現生命跡象時間:20小時後即在6月2日下午6點左右(按照從沉船救出的最後一位生還者陳書涵算)
8. 船體翻轉,船底露出水麵約一米左右
9. 船體離岸邊約100-150米
10. 切割船底的時間:6月3日21時,48小時後,未發現生命跡象
11. 打撈扶正船體:6月5日早上7時許,82個小時後
12. 打撈扶正所花時間: 一個半小時, 6月5日8時50分左右,“東方之星”已有三層整體浮出水麵,沉船已經完全扶正,但仍然沒在水中。
13. 船體全部提升水麵所花時間:三個小時,即在6月5日下午16時許,長江“東方之星”開始整體抬升作業。6月5日19時許,“東方之星”沉船浮出水麵。
二 救援的失敗
救援的成功和失敗的標準不是努力的程度而是結果。對此次“東方之星”沉船災難,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應該說是盡了努力開展救援。但是救援的結果不盡 人意,在沉船出事地點隻救出兩人,搶救生還率隻有約百分之零點四(0.4%)。我們並不知道應該救出多人,但是,從報道看,當6月2日上 午搶救人員發現有三個生命跡象但結果隻救出兩人而言,救援是失敗的。
三 救援不得力
第 一,船底切割時間太晚。船底露出水麵約有一米左右。當局在48個小時後才將船底切開洞口,探測是否有生命跡象。可是在這48小時之內,已經有 上百次的蛙人潛水到船裏,並沒有發現生命跡象。那麽救援決策者在等待什麽樣的生命跡象出現?這一點是不清楚的。
第 二,船底和扶正打撈的時間過晚。從報道來看,扶正和打撈的確有難度,但不是那麽大。實際上,救援力量隻花了一個半小時就將船體扶正並將三層船 體拉出水麵。當局的說法是,他們等待72個小時的救援時間過後才進行扶正作業。可實際時間操作的時間是在82個小時之後。這裏有十個小時的耽 擱,為什麽? 當局沒有交代。
第 三,等待72小時的做法不適應東方之星事故。在國際救援中有72小時黃金救援時間一說。這個說法或慣例適應東方之星沉船的情況嗎?顯然當局的 決定是有問題的。這是因為,即便在72個小時之內在沉船裏有生命的可能,但是,他們自己無法獲得自救,甚至蛙人也很難救出他們,那是因為門 窗、家具、還有船體機構物等堵塞了他們。在這個情況之下,最好的辦法是盡早將船體扶正,打撈出水麵。實際打撈的難度不是那麽大。即便是提前扶 正打撈有對可能的生命有二次傷害的可能,那麽傷害是有限的。實際扶正時間隻有一個半小時。在這一個半小時之內,有可能救出有生命的人。當局決 定在72小時之內決定扶正,美其名曰是“尊重生命”,但實際上是讓生命等死。
四 對媒體的限製和對輿論的誤導
第 一, 限製媒體和控製遇難者家屬
當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第一時間是限製媒體的自由報道。雖然當局“組織”了外國媒體到實地了解情況,但那是“組織”的,有規定和限製的,外國媒體不 能自由采訪。更有甚者,當局實行“內外有別的政策,根本就不允許授權的媒體以外的國內記者采訪。有位記者自由記者從嶽陽租船到了救援附近,但還是被當局驅趕。為了關於此點,海外媒體已經做了大量報道。
當局對家屬的控製更是違反最基本的人道考慮。他們被人盯人,不準上微信,不準自由接受采訪和對外發布任何消息。
第 二,引導輿論,說這次船難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當局未經進行充分調查即下結論說東方之星的沉船是在遭遇了“12級以上的龍卷風。“ 根據《湖北日報》的報道,在出事前氣象部門隻是發出暴雨黃色預警。當時沒有任關於有可能有龍卷風的氣象警報。而且,在曆史上,湖北就沒有什麽龍卷風的報 道。於是《湖北日報》就做出了關於《因大風大雨造成的沉船事件》的報道。事後,國務院立刻要求更正,湖北日報立刻發表官微致歉:《我們錯 了》。同時,有關部門宣布,中央氣象台經過調查確定“在事發時段當地出現龍卷風,風力12級以上,龍卷主體位於江麵,水平尺度不足1公裏,龍 卷持續時間約15-20分鍾。”這個報道,離事發時間不超過24小時。
這個判定是否得當,我們會得到更多的專家分析。但是,如此快的做出判斷,我們可以肯定是處於政治的考慮。首先,在當時搶救的黃金時候,事故的原 因不是首先考慮的事情。其次,在事發前,當地氣象部門沒有發出任何龍卷風的警報。再次,是否在當地發生了12及以上的龍卷風,應當由專家花更 多的時間來考慮。最後,中央氣象局的這個判定發出後,所有媒體的說法就是“東方之星”因龍卷風而沉沒。這麽早給出這個結論的目的就是引導人們 輿論,說這次災難時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不要人們去追究有可能的事故責任。
當局的這個判斷將給自己再以後的追究有可能的事故責任設下了障礙。中共中央政治局開會決定“是要嚴肅認真開展事件原因調查。要組織各方麵專家, 深入調查分析,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不放過一絲疑點,徹底查明事件原因。”可是,中央氣象局事先已經確定了沉船時,那裏發生了12級以上的龍卷 風。有了這個”不可抗力“的存在的判定,任何追查還有什麽意義?要查,就的查查中央氣象局的判定是否正確,以及為什麽那麽早做出決定。
第四, 在關於救援的統一發稿中,當局故意玩文字遊戲。他們將找到的遇難者數字首先放到“搜救到”的”人“數中,然後在減去遇難者人數,得出生還人數。比如,央視 在6月4日報道: “東方之星客輪翻沉已搜救到96人,其中82人遇難,14人獲救。” 這句話有著極大的誤導。首先,它給人的音印象是救援了96人。其次,讀者可能得出,救援的時候還是活人,後來死去。再次,它將自救的人數放到當局的救人的 數字中。
百度的說法更加荒唐: “截至2015年6月3日13點40分,已搜救出33人,其中14人生還,19人遇難,400多人下落不明。”我們知道,那些救出的“人”,實際是遇難者 的屍體。他們將救援到人的人數誇大,就是為了讓人們感到救援到成功。對前麵的事實準確的報道應當是:救援隊伍發現遇難者遺體33人,在出事的 船體附近救出來兩人,有七人自己遊上江岸,還有五人在其他地方或救,共有14人生還,四百多人失蹤。如果是這樣報道,那麽全國的老百姓就要李 總理下台了,說他救援不力。
中國的國家媒體為了政治效應,不惜改變中國文字的基本含義。在這種救援的場合,“救出”或“救援到”的“人”,應當是活人,而不應當將遺體也算 進去。我不知道,新華社的記者們今後如何教自己的孩子寫作文。
五 煽情來換得“萬歲“
當局的媒體不停的煽情,說中央總書記怎樣關懷,總理如何說“生命大於天”,頭版頭條報道領導人的講話和探視,然後在救援還沒有結束的情況下,給唯一救出兩個人的蛙人記功授獎。煽情的報道更讓人皆掩鼻。於是在報道跟貼上,就出現了不少”向解放軍致敬“,”好總理“, 好政府“,“中國共產黨萬歲”帖子。
這種煽情,隻表明了,他們是表功第一,救援第二。
夠了,他們的行為,讓受難者的家屬不滿,讓受難者的靈魂不得安息。還好,但願小文,使死者能夠得到安息。至於活著的人,但願能認清這個局麵, 不至於冤枉的再死去。
楊非羊, 2015年 6月10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