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救市方案共有哪些具體條款
(2008-10-05 13:37:06)
下一個
美國國會眾議院3日以263票對171票的投票結果通過了經過修改的大規模金融救援方案,之後不到兩小時,總統布什正式簽署了救市方案。修改後的方案有下列要點:
1.7000億美元將分階段由國會授權使用。首次授權的2500億美元在方案得到國會批準付諸實施時即可使用,另外1000億美元可以在總統認為必要時使用,其餘的3500億美元則必須經國會審批後才能使用。
2.符合條件的資產包括在2008年3月14日或這個日期之前發放或發行的住宅或商業抵押貸款及其相關金融工具,其他金融工具可在通報國會並與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協商的前提下被包括進來。
3.財政部擁有自行決定購買資產方式的權力。
4.外國中央銀行或者外國政府所有的機構不能參與此方案。
5.政府將持有獲得政府救援金融公司的部分股份,以便納稅人能夠在這些公司重新站穩腳跟之後分享它們的利潤。政府所購買不良資產少於1億美元的公司除外。
6.如果獲得政府救援的金融公司最終倒閉,政府將是利益受到最大保護的投資者之一.
7.國會創建一個擁有監督權的小組,財政部部長將定期向國會議員報告方案的進展情況。
8.在財政部持有某家公司股份的情況下,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水和福利水平將受到限製。
9.在政府購買某家公司超過3億美元不良資產之後,受雇擔任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者不符合獲得“黃金降落傘”(在失去這份工作後獲得經濟上的豐厚保障)的條件。
10.允許美聯儲從10月1日開始支付銀行儲備金利息,為緩解信貸緊縮提供又一個手段。
11.要求就“按市場計價法會計標準”的影響進行研究。
12.聯邦政府可以停止根據這份方案購買的住房貸款的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程序。
13.除這份方案以外,財政部將考慮實行替代的保險計劃,即為公司問題貸款提供保險,並獲得公司股份。
14.如果這份方案實施5年後政府仍然虧損,財政部將擬訂計劃,對獲得政府救援的公司征稅,以補償納稅人的損失。
15.提高銀行存款保險上限至25萬美元
16.政府注資1000億美元對企業與中產階級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