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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浙江解放,軍管會不承認律師這一職業,我父親隻好從杭州回到金華,租了兩間民房暫時閑住。 當時我父親已經五十四歲,但由於他早年就參加過舊民主主義革命,思想還算開通,是個接受新事物極快的人。他本來最佩服孫中山,一部《三民主義》背得滾瓜爛熟;解放後買了許多單本的毛澤東著作認真地看,很快就對毛澤東佩服得五體投地,對新民主主義革命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當時二野軍大三分校正在金華招生,他一方麵鼓勵我和二姐夫一起去投考軍大,進軍大西南,一方麵他自己通過當年與譚震的老關係,進了由譚震當校長的浙江省幹部學校學習,畢業後被分配到溫州籌建溫州市法院,僅僅因為是供給製,無法帶我母親同行而沒去報到。不久就到上海定居,經同鄉人樊崧甫的介紹,參加了上海市政協政法研究小組活動。政法研究小組一共九個人,任務是討論研究國家將要發布的法律和條例。 在這裏,有必要簡單介紹一下樊崧甫這個人,並介紹一樁至今鮮為人知的有關毛澤東被捕的公案。 樊崧甫是國民黨高級將領之一,也是我父親青年時期的好朋友。他號稱“長勝將軍”,因他指揮作戰時總是騎著一匹白馬,因此也稱“白馬將軍”。1933年蔣介石發動對閩贛蘇區的第五次“圍剿”,他是主力部隊的軍長。1934年蘇區反“圍剿”失敗,全軍撤退,開始了“兩萬五千裏長征”,他又奉命追剿堵截。就在這一時期,毛澤東不慎被捕,被押解到樊崧甫的麵前。毛澤東當然否認自己的身份,但他是蘇維埃政府主席,樊崧甫手上有他的資料和照片,形象鮮明,僅憑他一句話,是無論如何也否認不了的。不過樊崧甫這個人第一比宋希濂聰明,宋希濂抓到瞿秋白以後,立刻喜孜孜地打電報通知了蔣介石,以致後來宋希濂和瞿秋白的關係相處得很好了,想給瞿秋白開脫些許都不可能,蔣介石下令處決,他不得不遵命執行,隻能在行刑之前給一些感情上的“優待”。樊崧甫抓到毛澤東以後,甚至在明確了毛澤東的真正身份以後,根本就沒跟蔣介石提起過一個字,因此得到了處理毛澤東的“絕對自由”。第二,樊崧甫雖然是“國軍”的軍長,但他是“洪幫”中人,對“黨爭”的認識和興趣都不是很強,而對傳統的“義氣”和“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卻十分相信。因此,毛澤東能夠運用他的三寸不爛之舌,投其所好,以“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以及“彼此各留一條後路”打動他,讓樊崧甫悄悄兒地把他放了。 這件事情,當然是絕對秘密的,除了樊崧甫和毛澤東本人之外,不可能有第三個人知道。 正因為樊崧甫與毛澤東之間有過這樣一筆默契的“交易”,1949年5月上海戰役之前,蔣介石電令樊崧甫去台灣,樊崧甫居然借故沒有遵令,為此蔣介石下令逮捕樊崧甫,關進了提籃橋監獄,直到上海解放,才被放了出來;而上海解放之後,對他這個當年圍剿過蘇區的戰犯,陳毅市長不但沒有把他抓起來,而是派專人先去保護他的住宅,後來專門把他請到市政府去談話,接著請他出任上海市政協委員、虹口區政協主委,還給他分配了許許多多社會工作,諸如抗美援朝委員會委員、愛國衛生委員會委員等等,在1951年的鎮反大逮捕中,他也得到了特殊的保護。所有這些,同鄉人都無法理解,為什麽共產黨偏偏對他這個“血債累累”的戰犯網開一麵。隻有他自己一個人心裏明白:毛澤東是個講信義的人,當年那樁“彼此各留一條後路”的交易,如今得利了。 1956年元旦,我回上海去探親。當時我已經離開部隊,在國務院直屬的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工作,還沒有結婚。我一到家,發現本來相當胖大的父親,竟然瘦了許多,滿臉胡茬兒,額頭上出現了皺紋,而且天天晚上總要到十點鍾之後才回來,幾乎沒工夫跟我這個難得回家的兒子多說幾句話。當時父親已經被上海市司法局吸收為剛建立不久的上海市第一法律顧問處民事組的組長,是新中國第一批律師,工作忙固然是原因之一,但總還不至於忙成這樣吧?1953年我曾經參與上海市法院的建院工作,並擔任處理積案辦公室秘書,當時的積案真是堆積如山,連星期假日也經常要下裏弄發動群眾調解案件,但也還沒有忙到天天夜裏加班的程度。 直到我的半個月假期即將到期,母親方才隱隱約約地透露:我父親天天晚上很晚回家,不是在法律顧問處加班,而是在樊崧甫家裏幫他寫一份十分重要的材料。具體什麽內容,我母親不知道,但是聽我父親說起過,如果材料寫得不對頭,不但樊崧甫的腦袋保不住,隻怕我爸爸的性命也要搭進去。難怪他們倆這一個多月來,體重全都降了十幾斤! 我一聽這話,心裏不禁犯疑起來。樊崧甫的曆史和身份是公開的,人人都知道他當過國軍軍長,多數人都知道他前後參加過三次“圍剿”。既然大張旗鼓的鎮反運動都保護他過關了,是什麽案件,竟使他陷入了新的困境,連累得我父親也因此吃掛落? 盡管母親再三囑咐我千萬不要向父親提起這件事情,但我還是忍不住,終於在一天夜裏,父親稍早回家,我看他情緒也不是十分沮喪的時候,向他提出了這個問題。 我父親歎了一口氣,語重心長地說:他也為是不是應該告訴我這件天大的絕密案件而苦惱過,經與樊崧甫再三商討,最後認為他們倆年紀都大了,是不是能夠平安地闖過這一關,還兩說著,因此覺得有必要讓一個局外人知道這件事情,即便一旦他們兩人因為這件案子而死於非命,也好有個知情人能把這件事情的真相流傳下去。盡管他也知道這樣做很可能會把我也牽連在裏麵,甚至因此而一輩子不得安生,但是也顧不得了。 事情的起因是:1955年年底的某一天,突然有兩個扛著少將肩章的軍官,開著車子來拜訪樊崧甫,遞過來的介紹信,是中央軍委的。見麵稍微客氣幾句,立刻切入主題:“據說二十年前你曾經逮捕過毛主席,現在請你把這件事情的經過回憶一下,詳細地寫成材料,兩個月以後我們來取。這件事情是絕密的,對任何人都不要說起。如果走漏了消息,一切後果由你自己擔待。”說著,把介紹信收了回去,就走了,也沒有留下聯係電話和地址。樊崧甫急得靈魂出竅,盡管人家再三交代這是絕密的事情,但事情太大,他自己一個人難於決斷,不得不把我父親請去商量對策。 按照樊崧甫的看法,他與毛澤東之間的這樁買賣,是兩人的默契,毛澤東不可能告訴任何人,包括執行優待政策的陳毅在內,都可能不知道之所以要特別優待樊崧甫的真正原因。這兩個少將的出現,說明毛澤東要向他樊崧甫下手了。因此,這是一件凶多吉少的事情,不管他把毛澤東寫得怎麽好,終究難免一死。我父親聽說是這樣一件事情,當時也大吃一驚。他反複思考以後,覺得事情也許不像樊崧甫所想象的那麽嚴重。因為這件事情簡直就是中國近代史的一個轉折點:如果樊崧甫當年也與宋希濂一樣,把抓到毛澤東的消息上報蔣介石,中國的曆史可就真的要改寫了。盡管樊崧甫參加過三次“圍剿”,的確殺人如麻,但若從中國的革命史上分析,卻又是個立有大功的人,不是罪人。如果毛澤東要想從曆史上抹掉這件事情,上海一解放,就可以授意陳毅把樊崧甫抓起來,或公開槍斃,或秘密處決,都是很容易的事情。既然解放初期沒那樣做,說明毛澤東還是“以義氣為重”的,是要給樊崧甫以報答,而不是恩將仇報。樊崧甫則說:彼一時也,此一時也。解放初期,共產黨要團結各民主黨派和各方麵人士,不得不做個樣子給大家看看,如今國家的政權已經鞏固,就可能會翻臉不認人了。他拿當時正在進行的反胡風集團為例,解放初期也是拿胡風當朋友的,曾幾何時,不是就拿胡風當反革命辦理了嗎? 兩人經過反複磋商,最後樊崧甫還是接受了我父親的建議:不管他毛澤東是不是會出爾反爾,也不管這件事情給樊崧甫帶來的是禍是福,既然是中央軍委出麵來了解,說明毛澤東已經在黨內或某些人之間公開了這個秘密。因此對樊崧甫來說,對策隻有一條,那就是一切都如實寫出,絕不編造一個字。因為隻有如實,才能與毛澤東所說的對得上號,不然就會牛蹄子兩掰著,永遠無法核實了。退一步說,即便毛澤東沒有如實說出,那麽我們交給中央軍委的,也是一份真實的史料,至少我們不會愧對曆史。 材料的難寫之處,在於事隔二十多年,樊崧甫又是個有名的“酒糊塗”,當天的事情,一喝酒就會忘得精光,何況是二十年前的往事?當時下手抓捕毛澤東的人,早已經不知去向;他們倆當時的談話,大概意思雖然還記得,具體的來言去語,現在也想不起來了。因此這一個多月來,他們天天晚上碰頭,寫出初稿以後,那真是字斟句酌,反複回憶,反複修改,煩惱、恐懼加上辛苦,使得兩人都掉了十幾斤肉,頭發也白了許多,一向嗜酒如命的樊崧甫,一個多月來居然點酒不進,都快愁死了。 我的看法,和我父親差不多。作為一個黨員,特別是像毛澤東這樣的人,絕不會因為自己曾經被捕就把這段曆史隱瞞起來。既然他作為曆史問題向組織上說出來了,作為組織,就必須進行核實。這是例行手續,沒什麽可奇怪的。至於對外不公開,那是因為考慮到毛澤東的聲譽,特殊人物特殊處理嘛。 果不其然,我回到北京以後,過了兩個多月,爸爸來信說:材料交上去兩個月以後,那兩個少將第三次來找樊崧甫,說是所寫材料經毛主席本人看過,認為基本如實,而且引起了毛主席的聯想,又補充了一些具體的細節,如今這一段曆史更加翔實了。為了感謝樊崧甫的證明,他們拿出兩千元人民幣,作為稿酬。一場虛驚,就這樣畫了個完滿的句號。那兩人臨走的時候,說他們是南京軍事學院戰史研究室的,並再三叮囑:至少在三十年之內,這件事情不許擴散。——在他們想來,三十年之後,樊崧甫早已經故去,卻沒有想到我父親為了多一個見證人,會把事情的始末告訴了我。如今又三十年過去,保密的期限已滿,這樁“天大的秘密”,也該可以“解密”了吧! ——節錄吳越著《我的爸爸是冤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