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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禁空令”或“淨空令”
1971年9月13日零時32分,林彪座機從山海關機場強行起飛,一個多小時以後,於1點55分左右,從414號界樁進入蒙古國境的時候,中央下令:“從現在起,凡沒有偉大領袖毛主席、林副主席、周總理、黃總長(黃永勝)、吳司令員(吳法憲)聯名簽署的命令,一架飛機都不準起飛。”這就是九一三事件中的“禁空令”,有人叫它“淨空令”,還有的叫“禁航令”。
從命令下達之時開始,禁止任何飛機起飛。也就是說,從那一刻起,除了已經飛越出境的林彪座機之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空上不應該出現任何飛機,如果有,就視為非法,視為違背中央的命令,所以叫“禁空令”。既然,禁止地麵任何飛機起飛,空中就不會有任何飛機飛行;既然,空中沒有任何飛機飛行,作為空間,應該是清淨的,或者是安靜的。從這個角度理解,把它叫做“淨空令”也未嚐不可。
此外,在每個國家地圖上,都規定有不準任何飛機在其上空飛行的地方,這些地方叫做“空中禁區”。一般都是國家的大城市或特殊的軍事要地,雖然叫做“空中”禁區,但都是以地麵範圍的大小為依據劃分的。空中禁區的存在,是為了大城市居民生活安全與安靜的需要,或者是某種重要地麵設施保密的需要。這種規定通常是長期的。例如,北京市區機關與居民居住密集的地麵上空,就是“空中禁區”中的一個。凡是從空中進出北京市各機場的飛行員都知道我國首都的飛行管製辦法。屬於全國性的“禁空令”對一個國家來說是很少的,類似九一三事件時的“禁空令”恐怕也是絕無僅有的一次。所以,了解一下“空中禁區”的知識對於進一步理解“禁空令”或“淨空令” 有一定的幫助。
“禁空令”與禁止林彪座機起飛的命令
在九二三事件中,中央高層關於飛行的命令有兩條:一是禁止林彪座機起飛的命令;一是“禁空令”。
先是禁止林彪座機起飛的命令,經過是這樣的:
1971年9月12日晚,當林立果、劉沛豐、程洪珍等5人乘坐林彪座機從北京飛達山海關機場後,林彪女兒林立衡在北戴河看到林立果已調來了專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立即通過林彪警衛團向北京的周總理報告。此時,周恩來總理一方麵命令空軍司令員吳法憲調查飛機的事情,一方麵直接與北戴河的葉群通電話,進一步了解情況。
平時,林彪專機的行動都是逐級上報,層層把關,各有關保證部門為專機飛行忙而不亂,緊張有序,為什麽這次飛行卻不聲不響悄悄進行、連空軍司令員也被瞞丁過去呢?
當時,正是星期日的晚上,吳法憲首先將電話打進西郊機場專機師師長的家裏,追問三叉戟飛機是怎麽到山海關的。因為山海關機場隸屬海軍管轄,周總理讓吳法憲追查飛機的同時,也命令海軍政委李作鵬追查三叉戟256號飛機。
深夜,離北京隻有300公裏之遙的山海關海軍機場上,三叉戟256號飛機靜靜地停放著,負責飛機警衛的指戰員們在飛機周圍巡邏。對於林彪專機悄然到達山海關的反常行動,周總理直接向山海關機場發出指令:
沒有周總理、黃永勝(總參謀長)、吳法憲、李作鵬(海軍政委)四個人共同簽署的命令,飛機不準起飛。
當周恩來以及空、海軍司令部等領導機關,為了追查林彪專機一事正在緊張忙碌的時候,在山海關林彪專機組除了機長潘景寅之外,筆者與機組其他8名人員已處在睡夢之中,對外麵發生的情況一無所知。
9月13日零時許,山海關機場的佟參謀長從調度室直奔停機坪,就要向機長傳達周總理不準起飛的命令時,看到飛機已經啟動強行滑出。佟參謀長調動油車堵截飛機,遺憾的是沒有將飛機攔截住。
周恩來4人聯合命令未及生效,林彪座機在黑暗中吼叫著強行起飛了,很快消失在西南方的夜空中。停機坪上那麽多雙驚恐的眼睛,都在死死地盯著256號飛機,直到飛機的聲音已經聽不到了,人們還沒有從那觸目驚心的場麵中清醒過來。
1點55分左右,當雷達屏幕上顯示256號飛機飛越國境已成定局的時候,中央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因為當時對林彪乘機叛逃的意圖還不清楚,對林彪的全部陰謀還不了解,於是,中央從大局出發,除了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外,還向全國下達了“禁空令”。
禁止256號飛機起飛的命令與“禁空令”是不同的兩回事情。前者是針對256號飛機異常行動,在9月12日午夜發出的,沒有周總理等4個人的聯合簽署意見,256號飛機不能起飛的命令;而“禁空令”是麵對全國的飛機、在林彪座機逃出國境之後發布的,命令中的領導人除周恩來、吳法憲、黃永勝以外,還增加了毛澤東、林彪,去掉了李作鵬。
空軍司令員吳法憲在西郊機場傳達“禁空令”的時候,沒有提到林彪,這可能是他已經知道林彪就在飛機上。當時為何還要寫上林彪的名字?中央從國家及黨的全局考慮,林彪出逃是國家的絕密,命令下達後要涉及到很多方麵、很多人,平時的中央文件上都是毛、林不分,如果突然不提林彪,會引起許多猜疑和麻煩。
林彪座機是要重返山海關嗎
九一三事件後,在國內甚至在國外曾有這樣的說法,林彪座機之所以北逃,是被中央下達的 “禁空令”逼走的。其理由是,林彪座機在山海關起飛後不久又折返飛回山海關機場,就是因為“禁空 令”,山海關機場處於封閉狀態,跑道燈沒有打開,256號飛機在沒有辦法降落的情況下,被迫向西北境外飛走的。
以上說法,對那些不了解具體情況的人,尤其是不具備飛行常識的人,聽起來似乎有幾分道理。 其實,持這種說法的人,犯了兩個最基本的錯誤。其一,飛機起飛後,並沒有返回山海關機場;其二, “禁空令”是在林彪座機飛出國境後才發布的。
從起飛之前林立果們的行為表現看,飛機一旦起飛,就不會在國內降落,林彪等人是在南飛廣州的計劃敗露後,破釜沉舟北逃叛國的。他們的倉皇舉動,把以往副統帥專機行動的氣氛弄得蕩然無存,平時轟轟烈烈的專機迎送場麵,被槍聲及載滿荷槍實彈軍人的軍車所代替。在林彪的陰謀行動已經開始暴露時,機組以及警衛戰士這些善良人們的心目中,還把林彪當做領袖,還不能從這些反常的現象中反應過來。實際上若不是林立果拉大旗做虎皮、處處把老子擺在麵前,僅憑他自己是寸步難行的,機組的潘景寅機長等4人也決不會冒那麽大的危險將飛機快速升空。
可想而知,林立果為了達到將飛機升空的目的,在地麵上絞盡了腦汁,費盡了心機,一旦起飛升空之後,他比誰都清楚,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上的任何一個機場落地,都會落個被扣留審查的下場。別說是一架專機,就是一架普通訓練的飛機,如果沒有得到允許私自起飛也要受到嚴厲的懲罰。所以不難得出結論,如果沒有出人意料的特殊因素,256號飛機是不會在強行起飛之後又重新回到山海關機場落地的。
飛機起飛後曾有一段極不正常的轉彎,從分析其軌跡表明他們也不是要返回山海關機場的。有一些人認為那就是返回山海關機場的意思,那是誤解。
林彪座機強行起飛之後,筆者與機組其他4人不約而同登上了山海關機場調度室的塔樓,5雙眼睛緊盯著雷達標圖員手中的畫筆,以焦急的心情觀察著飛機飛行動向。通過對不正常的轉彎進行的詳細分析,說明這一切是潘景寅與林立果們在空中鬥爭的結果。由於飛機上沒有打開電台,無法從通話中得知空中的具體情況,單從雷達屏幕上飛機航跡的反常變化中就可見一斑。
林彪座機起飛後在空中劃問號嗎
這種想像出來的東西存在著一定的原因,這就是256號飛機在山海關機場起飛之後,北戴河林彪住處中的人們聽到了飛機的聲音,認為飛機又返回山海關機場。由於機場被關閉無法降落而向北戴河飛來,在空中久久盤旋之後,劃了一個問號向北飛走了。在一本暢銷書中如是說。
由於256號飛機向西南方向強行起飛後,沒有在正常的時間與高度上進行一轉彎,而是向西南方向持續飛行了4分鍾之後才勉強小角度向右轉的。飛機爬高的速度為每小時約500多公裏,每分鍾前進近10公裏,北戴河位於山海關機場的西南方向40公裏處,飛機在上升的過程中經過北戴河附近上空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如果說聽到飛機聲音的說法還有可能,那麽看到飛機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因為9月13日午夜基本上是暗夜,沒有月光,如果飛機不是從頭頂上空經過、高度又是比較低的話,是很難看到一掠而過的飛機。再說,256號飛機由於倉皇出逃,起飛前沒有按規定打開燈光。256號飛機同樣也沒有打開閃光燈。256號飛機經過北戴河上空時的高度大約1500米,林辦的人清楚地觀察到256飛機飛行情況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更離奇的是還發現飛機在空中劃了一個近似問號的軌跡後飛走了。
從飛機飛行的角度出發,一個站在地麵某一點不動的人,即使站在問號的中心,在他的視野範 圍內也沒有辦法看到1500米的夜空10多公裏範圍內飛機的全部軌跡,更不要說有樓房及樹木的遮擋了。退一步設想,如果大白天一個人站在晴空萬裏的開闊地帶,倒是可以看到高空飛機在一定範圍內的飛行情況,如果把飛機盤旋的一部分想像成問號,也未嚐不可。問題是從三叉戟256號飛機當晚不正常轉彎軌跡中任何一段拿出來,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不能構成一個差不多的問號。
山海關機場當晚的確沒有打開跑道燈光等一切夜間飛行設施,因為在正常情況下,機場調度部門隻有在接到上級有關指令,才能打開起飛降落設備並實施指揮,反之任何部門都不能隨意將這些設備打開。三叉戟256號飛機雖屬於重要專機,但是沒有上級的命令仍然是不能放飛的,跑道燈光設施當然也不能打開。當晚256號飛機是依靠飛機上的燈光照明進入跑道起飛的,因為起飛??起飛方向加大油門就可以了。
相反,如果跑道燈光在沒有打開的情況下,夜間安全降落是不可能的。由於256號飛機根本不存在起飛後重新返回山海關機場的事實,當然也就不存在機場封閉、將256號飛機逼走的事情。
“逼走”一說是荒謬的
飛機在河北遷安上空完成艱難的一轉彎,最後將航向調整到325度之後就再也沒有較大的變化,出境時間是1點55分。在256號飛機向邊界飛行的過程中,在空軍指揮所進行監控但還不明真相的人,曾多次建議將其用武力擊落,毛澤東主席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他去吧!”根據這一精神,在沒有真正確定林彪叛逃出境之前,如果提前向全國下達了“禁空令”,最後飛機沒有出境怎麽辦?因為當時誰也沒有真正掌握林彪等人的叛逃企圖。
林彪座機從山海關起飛在前,中央下達“禁空令”在後,前後相差1小時20分鍾,把“禁空令”傳達到基層部隊的時間還要更長。由此看來,把林彪叛逃的理由歸結到“禁空令”上是很荒謬的。
實際證明,中央下達的“禁空令”是非常英明的。就在“禁空令”落實的過程中,林彪死黨周宇馳等3人持林彪手令,於13日淩晨3點15分,從專機師的沙河機場騙走一架直五型3685號直升飛機。
256號飛機自始至終都沒有打開飛機上的通話設備,拒絕與地麵對話,說明其叛逃決心頑固不化。如果256號飛機提出到祖國的任何機場著陸,中央都會開綠燈的。
事後獲悉,林彪乘機起飛後,周總理還通過空軍司令員吳法憲在西郊機場準備一架伊爾—18飛機,隨時處於起飛待命狀態。這架飛機一直等到天亮都沒有派上用場。可以看出,如果256號飛機將電台打開,隻要提出願意落地,就近機場就馬上會提供所有便利於著陸的條件。
還有一種更離奇的說法來自非法出版物,說林彪在空中用電話與廣州聯係,得知廣州已去不成時才決定改航北逃的。
稍有一些飛行常識的人都知道,當時飛機上的通訊設備除了短波、超短波電台通過機組通訊員與地麵飛機指揮調度人員進行聯絡外,不存在乘客與地麵直接通話的事情,就是專機也沒有這種設備。使用移動電話是近幾年才有的事,而且,為保證飛行安全,規定空中不準使用移動通訊工具。可見林彪與廣州直接進行空地聯係的說法有多麽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