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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回國,江澤民大秘書賈廷安心驚 (圖)

(2006-07-07 13:43:11) 下一個

江澤民的心腹、現任軍委辦公廳主任賈廷安中將,當初一接到關於李紀周的舉報立即要手下去問賴昌星與此事“有沒有關係”,隻有兩種可能性:其一,他有心想通過賴昌星去“打草驚蛇”,設法將信息轉達李紀周;其二,他期望用通風報信來對賴昌星“投桃報李”
◆賈廷安將李紀周被揭發之事透露給賴昌星
  賴昌星很喜歡對人炫耀自己消息靈通,尤其是在李紀周案上。他說過好幾次:“李紀周的案子前前後後我都非常清楚,包括什麽時候抓他老婆,什麽時候要抓他的女朋友李莎娜(公安部交通局官員),什麽時候審到哪裏……”


遠華案專案組派人到溫哥華麵見賴昌星時交給賴昌星的承諾絕密文件。第一條就是“可以寬大處理,不判處死刑”。
 
  以前人們以為這是他在公安部、國安部、中紀委的那些關係們給他透露的。但是從《遠華案黑幕》這本書中我們驚駭地得知,原來最早給他通報消息的,竟是江澤民的心腹賈廷安!
  賴昌星對盛雪回憶說:
  有一次江澤民出國回來,在機場,正好賈庭安去接,賈庭安是他的大秘書,所有的江澤民的文件是歸他管的。賈庭安也跟我也熟嘛。賈庭安向江澤民匯報說,接到有一張報告,說是要整李紀周的。說是有一個廣東的汽車走私案跟李紀周有關,他向江澤民匯報。然後,賈庭安就叫小B先問問我,問這個事和我有沒有關係。小B是他的家裏的管家嘍,家裏上上下下都交給他的了。小B來問我了。我就說:那個事情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完全沒有。……那個時候我就知道有人要整李紀周了。


  嗅覺靈敏的賴昌星馬上再去打聽。“當時辦這個案的那個人,是中紀委的,原來是在福建掛職,是在龍海市當副書記。中紀委當時有六個人在福建掛職,都是當副書記、副市長這一種的。”“這個案子從頭到尾我都一直很清楚。中紀委這個人就告訴我,什麽時候要動李紀周,什麽時候要查李莎娜,什麽什麽的。他把這些都告訴了我。”賴昌星還得知此人來香港幾個月,專門查李莎娜跟香港商人梁耀華有沒有轉錢給李紀周。
  第一時間得到消息,並不是賴昌星的目的,他還要及時作出反應、采取對策,救自己、救朋友。賴昌星告訴盛雪:大概沒有過很久,李紀周跟朱鎔基就到廣州,在廣州辦完事,朱鎔基就先回去了。李紀周沒有走,到了珠海。我就從香港去了澳門,然後從澳門過來到珠海跟李紀周見麵。我對李說:“有人要整你。”他不相信,“我就對李紀周說:我的消息是很可靠的。”李紀周便不敢跟李莎娜聯係了,把李莎娜的電話給了賴昌星。“我就打電話給李莎娜,她就到廈門來找我”。賴昌星告訴她:“很快就要輪到你了。”安排她不要回香港,就住在廈門。(李莎娜後被捕)
  從賴昌星敘述的經過我們可以看出,賈廷安一接到關於李紀周的舉報立即要手下去問賴昌星,與此事“有沒有關係”,可見他對賴與李之間的交情心知肚明;而明知賴李之間有這種交情,還偏要去問賴,這不可能用賈幼稚來解釋。明擺著,隻有兩種可能性:其一,他有心想通過賴昌星去“打草驚蛇”,設法將信息轉達李紀周;其二,雖然賈廷安與李紀周之間並沒有利益勾結,但他是期望用通風報信來對賴昌星“投桃報李”。不管是哪一種,其嚴重、其惡劣都是不言而喻的。
  賈廷安擔了天大的幹係對賴昌星“報李”,我們能相信賴昌星對他的“投桃”隻是“一點點”“小東西”嗎?
◆賈廷安毫發無傷反而升官當了中將
  遠華走私案東窗事發之後,在北京和福建的官場上掀起了一場“卡特裏娜台風”。無數官員應聲而倒,人們預計,大賈(慶林)和小賈(廷安)看來是難逃此厄了。當時風聲鶴唳,甚囂塵上。英文《香港網路郵報》(Hong Kong iMail)等媒體甚至搶先報道:“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辦公室主任賈廷安因涉及廈門遠華走私案,正接受調查”。


 
  但是,善良的人們跌破了眼鏡:大賈小賈都居然安然無恙,一根毫毛都沒傷著!賈慶林可以說是在全黨質疑抨擊聲浪中由政治局委員而升為政治局常委,這裏我們暫且擱下不提,專來說說賈廷安。國務院新聞辦一位不願透露名字的官員,在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斷然表示,這項“賈廷安正接受調查”報道“純屬造謠,完全不符合事實”。
  不願透露姓名的北京觀察家對多維分析說:賈廷安之所以能夠“風雨不動安如山”,原因無它,就是因為他與黨魁江澤民的曆史淵源太深,現實關係太近,到了“貼身”地步,隻要一動他,就不可能不觸及江澤民。
  據悉,從江澤民1982年春天擔任電子工業部副部長、部長時,賈廷安就擔任江的秘書。1985年6月,江澤民被調往上海當市長,賈廷安也跟隨江從北京來到上海。1989年6月,在凶險詭譎的局勢中,又隨江澤民回到北京。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多年來他已經成為江澤民最重要的秘書和幕僚,被賦予兩個炙手可熱的官銜: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中央軍委辦公廳副主任。用《他改變了中國:江澤民傳》作者羅伯特?勞倫斯?庫恩的話說:賈廷安是與曾慶紅並提的“能力超群且富有獻身精神的”“兩個得力助手”之一,內部稱其為“大秘書”,對江澤民的內外大小事務,都得管都得辦──正如賴昌星所說,“江澤民的事秘書當然什麽都要知道嘍”。

 在這種情況下,江要豁出命來保賈就毫不奇怪了,固然不無感情的因素,更基於利害的算計;而堅持要清查遠華案“不管涉及什麽人”的人例如總理朱鎔基,即使深信賈廷安肯定有鬼,也不得不考慮動他的“性價比”,權衡“效益”與“成本”──他身後站著的,可是第三代領導核心!
  這樣,經過江澤民、李鵬和朱鎔基的一番政治博弈,賈廷安有驚無險地度過了危機。
  江澤民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將信任和關照這個心腹的態度弄得天下皆知,以阻遏可能遇到的暗算。2003年底,在江澤民已經交卸中共中央總書記和國家主席職務,即將交出最後一項軍委主席權柄的前夕,安排原為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和軍委辦公廳副主任的賈廷安,出任中央軍委辦公廳主任。江澤民還頂著軍委內部的壓力,硬以“特殊情況”和“有利於工作”為由,堅持把賈廷安的軍銜從上校越級擢升為中將。
  胡錦濤擔任軍委主席之後的今天,賈廷安以“軍委辦公廳主任”的身份,處理軍隊內部的日常事務,還經常天南海北、軍內軍外地視察。因為,反正知道他底細的賴昌星遠在加拿大。
  “不是不報,時機未到。”他的尅星賴昌星如果回國受審,賈廷安還能逍遙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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