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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 到 榆 林
繼父是1928年春天去世的,媽媽帶著我們姐弟倆離開荒僻的橫山回到繼父的家鄉,我的出生地榆林。
榆林是長城腳下的一座曆史名城,秦朝設上郡於此,曆來是控扼西北邊防的軍事重鎮。
一條發源於毛烏素沙地的河流裹挾著泥沙以其巨大的衝擊力量,生生地把橫亙在城北十五裏處的一脈石山攔腰斬斷,形成一個峽口,是為紅石峽。河水如出洞的蛟龍奔騰咆哮穿過紅石峽,沿著城西的河穀南下,形成無定河的上遊榆溪河。
紅石峽的山梁上建有鎮北台,上下四層,是長城線上最大的烽火台之一,其中可容納六七百戍卒據守,是榆林北方的屏障。
鎮北台南行一裏許,是雄山寺。寺在峽穀東側的岩壁上,由十幾個大小不等的石窟組成,層層疊疊,宛然空中樓閣。石窟裏的雕像多已風化得麵目全非了,可見其曆盡滄桑年代之久遠了。而石窟多數尚完好,其中的石桌石凳可供遊人小憩。
雄山寺對岸峭壁上布滿了高高低低的摩崖石刻匾額,其大者每字的直徑約
榆林除城東接近沙漠外,其餘三麵都是沃土良田。城北的官井灘是廣袤的水田,產稻。城西城南的河穀地帶都是菜園,一年三季青蔥翠碧。岸邊、壟上,處處綠樹成蔭,使人忘卻這是邊塞之地,故有“塞上江南”之稱。
城內一條寬闊的五裏長街,店鋪鱗次櫛比,從南到北建有六座古雅的樓台——文昌樓、萬佛樓、新明樓、鍾樓、凱歌樓、鼓樓。各具特色,雄偉壯觀,均係明清兩代的建築,保存完好,是一般城市中罕見的景觀。
榆林是陝北的首府。清朝將陝西省分為榆林、關中、漢中三道,榆林道轄陝北二十三個縣。榆林設有道台衙門和鎮台衙門,榆林又是府治,有知府衙門和縣衙。因此榆林是陝北的政治中心,素有“小北京”之稱。
榆林是蒙漢貿易的商品集散地,商旅雲集,經濟繁榮。榆林的文化教育曆來發達,清朝設有榆陽書院,人才薈萃,名聞遐邇。城內每條小巷幾乎都可以看到“進士”的匾額,足見這塞上邊城還是一處鍾靈毓秀之地呢!中國現代史上的文化名人
我們從橫山回到榆林是從蠻荒進入繁華,然而我們沒有喜悅和欣慰,我們還處在痛失親人的悲哀中,又平添了多少憂患、疑慮和恐慌。盡管我還太小,不懂得人情世故,但氣氛的壓抑,陌生環境中的陌生人那種奇異的、不懷好意的目光,使我的心攥得緊緊的,好像周圍藏著多少可怕的魔鬼一樣。
媽媽眉頭的結沒有鬆開的時候。經常早晨起床,看見媽媽的眼圈兒紅紅的,我知道媽媽夜裏又沒有睡好,不定哭了有多久!媽媽是家裏的太陽,但經常是滿臉愁雲,哪兒還有一點兒陽光?那愁雲也就彌漫在屋裏,籠罩著我和姐姐,也沉沉地壓在我的心上。
南房,永遠是陰沉沉的,五大間,隻住著我們孤孤單單的母子三人,顯得過分空曠。尤其那兩間通連著的大堂屋,陰森得可怕。遮滿牆山的大立櫃和兩截櫥,朱紅油漆褪盡了光澤,斑斑駁駁,倒像是塗了一層肮髒的凝血一樣瘮人。西間的門上掛著一把大銅鎖,我知道裏邊鎖著兩口大木箱。那是我們剛到榆林那天鎖起來的。那個我應該叫“二叔”的郭黑命人把兩口剛從騾馱子上卸下來的木箱抬進西間裏去,他拿出一把大鐵鎖就要去鎖門,幸而媽媽早已料到了可能發生的一切,她手疾眼快地劈手奪下了郭黑的鐵鎖,用自己的銅鎖鎖上了門。媽媽轉身抄起一把斧子,把鐵鎖砸爛在屋門口的台階上,厲聲斥道:“我的東西要誰來替我操心?”當時滿院子來看熱鬧的郭家的親族們看得目瞪口呆。
朋友們向來稱讚媽媽既溫柔典雅又十分賢慧。然而處在當前這孤立無援的險惡境地,要護住一雙稚嫩的兒女生存下來,媽媽就隻能奮力一搏了。她深知這滿院子的人沒有一個同情她的。他們認為繼父大半生在外做官,不發大財,也會發小財的,現在財產都落入一個“南蠻子”婆娘的手中,這是他們很不甘心的。盡管他們或許並不讚成郭黑一向的所做所為,但他們和郭黑畢竟有著血緣親情,俗話說:“肥水不流外人田。”他們是要站在郭黑一邊的。媽媽麵對著這樣多的敵視目光,她不能不以淩厲的氣勢對付郭黑的進攻。她的剛毅果敢總算把郭黑鎮懾住了,郭黑灰溜溜地走了,滿院子的人也就陸續散去。
郭黑沒有奪去那兩口箱子,但是我們賴以生存的繼父的菲薄遺產——這五間南房和一百畦土地(約十畝)的文契卻還在郭黑手中。要想向郭黑索回財產所有權,無異於虎口拔牙!郭黑采取了不理不睬的態度,幹脆不和媽媽照麵,卻放出口風說:“你一個外路婆娘領著兩個帶犢子,根本不是郭家的人,讓你暫住在這裏,就夠便宜你的了,還想要郭家的祖產?”
和解無望,隻有訴諸法律了,在那個時代,一個女人上堂入府去打官司是令人咋舌的事,媽媽卻無法顧忌了,這是被逼無奈的唯一選擇。不過媽媽有必勝的信念,這是她的精神支柱。她覺得理與法都在她這一邊。何況郭黑在法院還有前科,是臭名昭著的人物,即使他能強詞奪理,也蒙騙不了任何一位法官。
媽媽去拜訪繼父生前的幾位朋友,征求他們的意見,向他們請教有關的事項,請他們寫訴狀。好在那是一個樸素的年代,打官司不需要繳納訴訟費;沒有律師,不需要花錢請律師;求人也不難,熟悉一點的朋友不必要帶禮物,生疏一點的送包點心也就夠了,更不興紅包一類的事。人們還沒有進化到用金錢去收買一切的地步。隻有在那樣樸素的年代,媽媽才有可能打那場官司,否則那五間南房和幾畝薄田能值幾何?如何支付得起這費那費的龐大開銷呢!
開庭的時候,媽媽在法庭上說明將近三十年的時間,房子任憑郭黑使用,土地任憑郭黑耕種,從未收過他一文錢的房租地租,現在他大哥去世,丟下我們孤兒寡母無依無靠,全指望這點微薄的遺產活命,隻求他交還房契地契,不要求他償還三十年來所占的便宜,他卻不肯。望法庭公正裁決。郭黑沒能說出一句為自己辯解的話。法官按照訴狀和媽媽的陳述,一句一句地問他是否屬實?他隻能唯唯稱是而已。於是法官向他宣示了有關繼承遺產的法律條文,一審裁決限他在三日內將文契交還媽媽。他無話可說,隻能聽命。
©郭錦文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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