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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行 禮 如 儀
宗和告訴我:二哥請我到她家去坐坐。習慣上這叫作“相女婿”,被“相”者應該是誠惶誠恐陪著小心去接受審查,我卻全然沒有那種感覺,好像是去會見一個普通的朋友那樣坦然,我腦子裏根本沒有被“相”的想法。第一次登門應該帶著禮品,我卻不懂這種禮節,究竟是因為我涉世不深之故,還是那個民窮財盡的時代並不風行這種禮節,我實在也說不清。
宗和家住在宣武門內頭發胡同23號,這個地址我是熟悉的,有好幾次晚間我把她送到她家門口才和她分手,隻是沒有邁進大門罷了。
我按了門鈴,來開門的正是宗和,她把我領進客廳,二哥已在客廳裏等著我了。宗和作了介紹,就躲進隔壁她自己的屋裏去了。
二哥40多歲,高高的個子,清瘦,舉止儒雅,態度謙和。我們彼此似乎都沒有陌生感,談得很隨便。二哥是個博學多才的人,他的專業是數學,對哲學、邏輯學、曆史均有相當研究,對文學、書畫藝術亦有所涉獵;對杜威、桑戴克、華生(美國的教育家、心理學家)也不陌生。我們很快就找到了共同感興趣的話題,涉及的範圍很廣。事後我才想到這是二哥有意考察我的“家底兒”,當時卻沒有意識到。談得興濃,已經忘乎所以了。
從那次暢談以後,我就成了駱家的常客。也開始了有關婚事的實質性的議論。從中我才發現我根本沒有結婚的條件,結婚是要花錢的呀!我兩手空空,一無所有。後來二哥明確告訴我:“你隻管把你自己裝扮起來就行了,其餘的事你就不用管了。”這是對我的體諒,由他來承擔結婚所需的一切費用。
裝扮起一個新郎倌兒來也並不容易,起碼應該有一套像樣的行頭——一套西裝、一件襯衣、一雙皮鞋。還應該有一枚金戒指,準備在結婚典禮上與新娘“交換飾物”。就這點兒資本我也無法籌措,告貸無門。還是遠在綏遠的姐姐把她和母親手上僅有的兩枚戒指脫下來變賣掉,同時遇到了一個我在歸綏師範教過的學生在銀行任職,收入較豐,聽說我要結婚送了一筆厚禮,姐姐就把這兩宗錢一並匯給我。慚愧,離家之後,我分文不曾接濟家庭,結婚還要依賴家庭的支援!
用這筆錢來裝扮自己,依然是窘相畢露,做不起新衣,隻能用估衣來包裝了。多虧王道鑫既識貨又會砍價,陪我串遍了天橋的估衣店,選到了一套合體的九成新的派力司西裝,送進洗染店洗熨一番,總算可以以舊充新了。一條領帶還是宗和送給我的。
婚後,宗和滿含歉意地對我說:“對不起你,我隱瞞了年齡。不過這個假年齡是在上大學的時候就開始用的,不是為了對付你。結婚前我不便暴露,因為我不知道咱們的婚事能否成功。”我問:“那麽你的真實年齡是多少?”她說:“比你大六歲。”我默然。我不能認為她是在欺騙我,這是大齡女子的苦衷,應該諒解。我既然作了這樣的選擇,我就要為我的選擇永遠負責。
我們不曾因此而有過齟齬或發生任何不愉快的情事。
©郭錦文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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