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的見證
--選自王誌勇《聖約神學聖靈論》
“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
他來了,就是要為我做見證”(約15:26)。
基督教是心靈的宗教。這一心靈的宗教的核心就在於基督教不僅強調上帝是個靈,更強調聖靈要永遠住在信徒的心中,為耶穌基督做見證,與他們的心靈同證他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6)。當然,很多狂熱分子也是隨時隨意高舉聖靈的見證,因此我們需要分辨何謂真正的聖靈的見證。
一.聖靈的見證的對象
聖經記載耶穌應許要賜下聖靈為他做見證(約15:26)。因此,聖靈所見證的對象就是耶穌基督。聖靈為基督向上帝的子民所做的見證是充分的,首先是因為聖靈也是上帝,其次當聖父上帝與聖子上帝設立救贖之約的時候聖靈就同在,三是聖靈對每個選民都有完全的認識。當上帝所定的時間到來的時候,聖靈就使罪人從過犯罪惡的死亡中活過來,使他們認識基督,曉得基督的寶貴,並且帶領他們常常來到基督的麵前,時時得蒙基督寶血的更新。
二.聖靈的見證的方式
聖靈的見證既有客觀的方麵,也有主觀的方麵。他既向上帝的子民做見證,也在上帝的子民的心中做見證。
這種客觀的見證是通過聖經達成的,“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聖靈也對我們做見證;因為他已經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麵。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10:14-18)。
僅僅有客觀的見證還遠遠不夠。我們心中有很多擔心和憂慮。我是這樣有罪和不配的人,我的心中充滿汙穢和敗壞,我所想的也往往是邪情私欲,我的意誌頑梗悖逆,每時每刻都傾向於行各樣的惡事,我所做的一切都打上了自己的罪惡的烙印,我這樣的人怎能與上帝聖潔的性情有分呢?這看來是不可能的,撒但時時要讓我們確信我們不是上帝的兒子。但是,重要的是“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6)。此處的“同證”既不是“代替”我們的心見證,也不是“對”我們的心見證,乃是“聖靈確證我們自己的良心的見證”(the confirmatory witness of the Holy Spirit)。[1]
因此,聖靈這種內在的主觀的同證既不是通過任何超自然的異象,也不是通過某種神秘的聲音來告訴我們,說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因為魔鬼就是以這種方式來告訴許多假冒偽善的人的。當然,也是給我們一個內在的感動,讓我們想起或翻閱到某段經文。聖靈的這種內證是與我們的良心同證,使他們確信自己確實已經接受福音,侍奉上帝。當他們在省察自己是否真正歸信基督的時候,他們查考聖經,對照自己的生活,聖靈就時時發出亮光,激發他們聖潔的情感,使他們在善行和美德上大有長進和確信,從而使自己確信確實已經歸信了基督。信徒通過考察聖經,知道何為假悔改(王上21:27), 何謂真悔改(林後7:10);何謂假信心(徒8:13),何謂真信心(提前1:5);何謂虛偽之愛(太26:49),何謂真誠之愛(弗6:24)。
我們良心的見證就是我們已經被聖靈更新的良心為我們提供事實性的證據,使我們確信我們的美德和善行是來自聖靈的工作。因此,真正的基督徒能夠說:“我們自覺良心無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來13:18)。他們甘心樂意地在一切事上都順服上帝的律法,並且努力去行,“我因此自己勉勵,對上帝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當基督徒努力這樣行的時候,他們的良心就大有確信:“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上帝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上帝的恩惠,向你們更是這樣”(林後1:12)。
三.聖靈的見證的特征
屬於聖靈的見證所見證的對象是耶穌基督,屬於聖靈的見證嚴格合乎聖經,屬於聖靈的見證使我們謙卑的侍奉上帝。那些對自己所謂的神奇經曆大講特講,偶爾利用幾段聖經為自己作見證的人,不過是在自欺欺人而已。
1.聖靈的見證指向基督
聖靈既不會彰顯自己,也不會使人因為某種神奇的經曆而誇誇其談,而是帶領人真正地認識並經曆耶穌基督的救贖。
2.聖靈的見證嚴格合乎聖經
聖靈已經在聖經中提供了很多判斷的標記,使我們由此可以判斷我們是否真的是上帝的兒女(如約3:39;羅4:12;8:14;弗2:2-3;約壹)。聖靈通過真理光照、安慰、喂養、引導上帝的子民;聖靈通過真理與上帝的子民的心靈同證。在聖經客觀性的見證和聖靈內在性的見證之間有著完美的和諧。正是通過使我們自己心靈的經曆與聖經的見證一致,聖靈說服我們,使我們確信:“從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上帝麵前可以安穩”(約壹3:19)。
3.聖靈的見證使我們謙卑地侍奉上帝
當初撒迦利亞貝聖靈充滿的時候,談及基督的救贖,說:“叫我們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身在他麵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侍奉他”(路1:74-75)。因此,那些真正有聖靈的內在的見證的人,會謙卑在上帝的麵前,熱心地學習上帝的律法,誠心地實際生活中用善行和美德萊見證上帝,造福他人。
四.聖靈的見證的主權性
聖靈的見證是非常美好的。問題就是:為什麽我們並不是一直抖有這種來自聖靈的見證,一直都有得救的確信和安慰呢?首先我們知道聖靈是主權的上帝,他完全憑自己的意思在我們身上做工。其次,我們也有責任分別為聖,“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這樣行,就永不失腳”(彼後1:10);“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汙,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3:14)。聖靈的見證是聖潔的,他不會把金環戴在豬鼻子上(箴11:22)。要保守我們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猶21),聖靈的見證就必與我們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