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上帝造人十四大事實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1) 上帝創造自然界在創造人之前—這就是說明這個自然界最終而言並不是我們的自然界,而是上帝的自然界;同時,上帝創造自然界的同時,也為自然界設立了一定的法則。因此,我們不能改變自然界的法則,隻能認識自然界的法則,並根據我們對這些法則的認識來管理世界(創1:1-25)。
(2) 上帝所創造的自然界本身是好的—上帝創造海洋和陸地之後,聖經上記載說:“上帝看著是好的”(創1:10);上帝在創造植物界之後,聖經上也記載說:“上帝看著是好的”(創1:12);上帝創造日月星辰之後,聖經上記載說:“上帝看著是好的”(創1:18);上帝在創造海洋生物和飛鳥之後,聖經上記載說:“上帝看著是好的”(創1:21);上帝在創造陸地生物之後,聖經上記載:“上帝看著是好的”(創1:25)。這說明我們不能抱怨自然界。
(3) 上帝不具有男性或女性,男女兩性的結合與人的生育都與神性無關—從《創世紀》前三章以及後來聖經所有經卷的記載來看,上帝就是上帝,人就是人,上帝與人之間具有本體上的不可逾越的差異和距離。男性崇拜、女性崇拜、生殖崇拜和性交神秘化在聖經上都沒有任何依據,乃是可憎的偶像崇拜。
(4) 上帝對人有獨特的計劃—唯獨在創造人的時候,聖經上記載說:“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因此,上帝對人的創造既不是隨意的,也不是偶然的,乃是按照他自己的美意和智慧創造人。
(5) 上帝唯獨按照他的形象造人—在《創世紀》1章26-27節中有三次提及“上帝的形象”。唯獨人具有上帝的形象,“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能夠“在知識上漸漸更新”(西3:10)。
(6) 上帝創造的男女都有他的形象—聖經上明確記載:“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按照我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創1:27)。男就是男,女就是女,男女有別,各不相同,但男女都有上帝的形象,都有同樣的尊嚴。
(7) 上帝給人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四個誡命—上帝在自然界設定了法則,也為人類設定了法則。實際上,從聖經的記載來看,上帝給人所說的第一句話就包含了四個由命令性的動詞所組成的誡命:第一是“生養眾多”;第二是“遍滿地麵”;第三是“征服這地”;[1]第四是“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8) 上帝把治理全地的權柄委托給人—上帝明確地吩咐人“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人在海、陸、空各樣的受造物中具有獨特的地位。
(9) 食物來自上帝的恩賜—人的生命不僅來自上帝的創造,也要靠著上帝的恩典繼續存在下去。哪怕是在伊甸園中的時候,人的食就是來自上帝的恩賜。“上帝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1:29)。
(10) 人是上帝創造萬有的巔峰--上帝唯獨在創造人之後才說,聖經上記載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甚好”(創1:31)。
(11) 安息日源自上帝設立的次序—安息日並非在西奈山上帝賜下律法的時候才出現,而是在上帝創造人之後就馬上出現了。“天地萬物都造起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藝精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一切的工,安息了。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位聖日,因為在這日上帝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2:1-3)。
(12) 人既有身體,也有靈魂—“耶和華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
(13) 工作在結婚之先—上帝先安排亞當在伊甸園裏工作,並且在亞當工作揖段時間之後,才為他創造了夏娃,並把夏娃帶到他的麵前(創2:15-22)。因此,男人首先應當好好學習,然後從事一定的工作,證明自己確實有一定的責任能力,才能夠進入婚姻。
(14) 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製的婚姻乃是上帝設立的製度—婚姻並不是因為人的墮落和犯罪而設立的,而是和安息日、工作一樣,屬於上帝所設立的次序。人類曆史上的第一首詩歌是亞當見到夏娃之後情不自禁所吟誦的的愛情詩:“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鄉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2:23)。在上帝賜給人的禮物中,最美好的就是男女之間的聖潔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