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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福之人與社會責任

(2008-04-09 19:08:20) 下一個


蒙福之人與社會責任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默想篇》

  
    在著名的登山寶訓中,耶穌基督首先講明了蒙福之人的特征和標記。
    此處令我們深思的問題是:這些蒙福之人既然已經得蒙上帝的祝福,他們到底怎樣對待這些祝福呢?他們到底在社會上做什麽呢?或者說,到底由誰來為這個社會承擔責任呢?是魔鬼及其所使用的惡人嗎?
    耶穌基督的講述非常明確:“你們是這個世界中驅除黑暗的大光!你們是這個世界中消除腐敗的真鹽!你們是這個世界上被壓迫者能夠尋求庇護的城堡!你們是這個世界上為茫茫眾生指明方向的明燈!”
    所以,沃托夫強調說:“聖徒要為他們自己所在的周圍世界的社會製度負責。這種製度並單純是自然次序的一部份;相反,這種製度出於人的抉擇,而且通過一致的努力能夠得以改革。聖徒的責任就是要努力改革社會製度,這是他們的主耶穌基督呼召他們所進行的門徒培訓的一個方麵。改革社會次序不僅不是另外附加在他們的敬虔生活之上,而且恰恰就是基督徒靈修操練的核心。”
[1]



[1] Wolterstorff, Until Justice & Peace Embrace, p.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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